- 汉朝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 景帝时期的收税标准是什么?
- 汉朝的武官等级制度是什么?
- 汉朝政府为什么作出种种限制商人的规定,你如何看待这种规定?
- 汉武帝刘彻时期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
- 汉朝的军事制度是什么样子的?
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 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
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王莽掌权后,根据古书上记载的井田制度,于公元九年颁布了一道著名的诏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这道诏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私人不得买卖;一家有男丁八口,可受田一井,即九百亩;一家男丁不足八口,而土地超过九百亩者,须将多出部分分给宗族邻里;原来没有土地者,按上述制度受田。
二是将奴婢改称私属,不得买卖。诏令还规定,如果有人敢于攻击井田制度,煽动人破坏法令,则将其流放至边境地区。
扩展资料
中国土地制度沿革
1、路线:平均分配土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影响:巩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
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汉朝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秦朝的管理制度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是战国后期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帝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
从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秦王嬴政先后灭掉关东六国,完成国家统一,后北击匈奴,南服百越,在政治、军事、经济、交通、文化及对外开拓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大大加强了全国的一统,对后世亦产生颇大的影响。
秦朝结束了自春秋起五百年来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华夏族为主体、多民族共融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及郡县制,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有说法“百代犹得秦政法”。
政治方面
一、创皇帝制
秦王政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个皇帝,后世子孙代代相承,递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乃至万世皇帝。废除谥号。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
特点:第—,皇权至上,权力高度集中。国家的一切权力即行政、立法、司法和军事等大权总揽于皇帝一人之手。第二,皇位继承制。
二、中央制度--三公九卿
建立:秦统一六国后,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巩固统—,在确立皇权至高无上的基础上,在中央设立了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建立起了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警卫事务)、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廷尉(掌管司法诉讼)、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宗正(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掌管财政税收)。
特点:以三公九卿为主的中央政府各级官员,在地位、职责和权利等方面都处于互相配合、互相牵制的状态,任何人都无法独揽朝政,军国大事最终操纵在皇帝一人手中。
影响:秦朝三公九卿制的确立和完善,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开创了新局面,对以后历代王朝的政治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郡县制度
形成和演变:郡县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需要,于春秋后期开始出现的;战国时期,各大国已经广泛实行郡县制;秦统一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秦朝以后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一直沿用郡县制,只是形式上有所变化而已。
内容:秦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共分郡、县、乡、里四级。郡是中央政府以下的一级统治机构,郡设郡守、郡丞和郡尉。每郡下设若干县,县置县令(长)、县丞和县尉,他们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乡有乡吏,里有里典。皇帝的命令通过三公九卿、经由郡、县,再通过乡、里,可以直达全国百姓。
特点:郡县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地主阶级的统治;与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县长官完全由皇帝任免,他们负责管理人民、征收赋税、征发兵役、徭役等。
四、登记户籍
早在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年),秦国就建立了以“告奸”为目的的“户籍相伍”制度。 [78] 后来商鞅规定,不论男女,出生后都要列名户籍,死后除名,还“令民为什伍”,有罪连坐。秦律载明迁徙者当谒吏转移户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统治时期,户籍制度趋于完备。
秦王政十六年(公元前231年)令男子申报年龄,叫做“书年”。据云梦秦简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载明户籍,以给公家徭役,叫做“傅籍”。书年、傅籍,是国家征发力役的依据。
综上所述,户籍制度在秦国和秦朝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策,他可以保证国君对国内人力情况了如指掌,更方便了朝廷派遣劳役、收取赋税,可以说是大大提高了国家行政效率。
五、法律制度
秦始皇采用战国时期法家韩非的建议,以法治国,秦帝国制定的法律十分细密、严苛,是秦始皇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秦法对于秦王朝雷厉风行的推行各种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秦律有两大特点:轻罪重罚、繁密苛酷。商鞅制定的法律还比较简约,只有六个专篇,基本承袭自魏国。到秦始皇时,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上所载律名已有二十余项,且仍然不是全部。(二世时,赵高另有一次修改,变得更加严苛)
除律之外,还有补充的“令”,以及以典型案例作为判决依据的“廷行事”。秦律的严酷还体现在“连坐法”,一人犯罪,不仅罪及妻儿家室,还罪及邻里。
经济方面
一、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
“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经济基础。封建政权保护土地私有制,有利于社会生产的组织,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从而巩固其统治。同时,也加重了人民的地租、赋税负担。
二、统一度量衡
秦始皇用商鞅时制定的度量衡标准器,来统一全国的度量衡。今见秦朝权量,都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颁布的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这种权量出土多,分布广,长城以外也有发现,可见统一度量衡是认真有效的。秦始皇还用法律规定了度量衡器误差的允许限度,他规定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
三、统一货币
秦始皇废止战国时各国形制和轻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货币,改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二十两)为单位;以秦国旧行的圆形方孔铜钱为下币,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四、统一车轨、驰道
“规定车辆上两个轮子的距离一律改为六尺,使车轮的轨道相同。这样,全国各地车辆往来就方便了。
文化方面
一、书同文,即统一文字
小篆是当时的官方文字,民间则使用更加简易的隶书。文字的统一,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文化的发展;秦统一文字后,汉字的字形结构基本定型,影响深远。
二、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
关于焚书坑儒的情况,在分析其作用时,一方面要肯定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统一,另一方面要强调实行这种文化专制主义,毁灭大批文化典籍,极大地摧残了文化。
三、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这就规定了教学的内容(法令)和教师的资格(官吏,当时设有专门担任教师的官吏)。秦朝只许官府办学,又规定了统一学习的内容,严禁私学,实行政策,以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历史意义:
1、政治方面: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确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在中央设丞相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设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和监察事务,设太尉管理军事,以下设九卿,在地方,郡、县的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命;颁布通行全国的《秦律》。
2、经济方面:确立土地私有制度,统一秦国的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车轨,修驰道;
3、文化方面:书同文,统一文字,焚书坑儒,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历史影响:
加强了地主阶级的专制统治,加重了人民的苦难,但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
历史地位:
秦朝的建立,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存在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由此开始的政治、经济制度在以后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由秦代开创的各种制度以及辽阔的疆域、高度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对古代世界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景帝时期的收税标准是什么?
作为现实社会关系的反映,汉朝法律中维护封建经济关系、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内容也比以前更为丰富。从现存的历史资料来看,两汉数百年间各朝的统治者都开始注意运用法律、法令手段调整国家经济问题,汉朝法律中涉及到所有权保护、债务、契约等财产关系的规范也逐渐丰富。
(一)所有权
在汉代,封建国家仍占有大量官田,官田禁止买卖,如盗卖官田者处以死刑一私田虽然可以买卖,但是如侵犯地主土地所有权者,也要受到不同的处分。汉律还特别保护国家与地主的租税收入,因此非常重视土地和人口的统计与管理。为了强迫农民交纳繁重的租税,汉律还要求农民按四亩数如实地向封建国家报告交租的数额。如果报告不实或家长不亲自报告的,要罚钢二斤,还要把未报的农作物及钱没人县官。
汉律除保护土地与地租外,对地主阶级的其他私有财产也严加保护。对盗窃罪的处理,要根据赃物的多少来判处不同的刑罚,对盗窃多者要处以死刑。至于盗窃皇帝的舆服御物及陵园器物,皆属“大逆不道”,不仅本人处死,家属也受株这皆弃市。
(二)买卖借贷关系
两汉时期,由于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严格保护,以及封建经济的充分发展,买卖、借贷关系十分活跃,而且还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契约,其中最普通的是买卖契约,即所谓“卷书”。据史籍记载,“卷书”是当时买卖关系成立的合法依据。
从两汉时期买卖关系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土地与奴婢。土地的买卖始于战国,至两汉时期更加盛行,是地主官僚取得土地的一个主要途径。土地买卖的结果,是土地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虽然汉统治者为了打击地方豪强势力,曾用法律限制私人占四数目,以控制土地兼并。但是,根本无法制止土地集中的现象,而这也是一切封建王朝的不治之症。两汉时期,奴婢的贸易也非常发达。按照法律的规定,汉代的奴婢仍然是主人的财产,但是不准随意杀死,但奴婢仍可以和其他财物一样,作为买卖或赠与的标的物。
两汉除土地和奴婢的买卖,对外还有边关贸易。汉王朝规定与少数民族或外国交易,必须有官府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外人作买卖,否则,要处以死刑。
(三)婚姻家庭制度
1.婚姻制度
随着封建法律儒家化,汉朝婚姻制度确立了“夫为妻纲”的男尊女卑原则。根据汉律规定,丈夫有权打骂、奴役甚至转让妻子,妻子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丈夫的支配。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绝对不平等,丈夫与人通奸,处罚最重不过耐为鬼薪;妻子与人通奸或夫死未葬即嫁人则要处以死刑。
在解除婚姻方面,汉律也有“七弃三不去”的规定,其内容与西周时的“七出三不去”大体相同。实际上无论“七弃”,还是“三不去”,解除婚姻的主动权始终操纵在丈夫手中,妻子只能居于被动从属地位。一旦丈夫想要休妻,是可以随意找到借口的。
2.家庭制度
受法律儒家化的影响,在家庭关系方面,汉朝确立了“父为子纲”的封建父权家长制。汉律规定,凡对家长不孝或触犯父权者,如殴打尊家长,属于大逆不道,要处以弃市极刑、依据“亲属相隐”原则,子孙告发尊长罪行,也要处以“不孝”罪。
为了维护家庭关系,汉律还严禁家族成员内部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对此将以“禽兽行”罪予以严惩。
汉朝的武官等级制度是什么?
景帝时期的收税标准是什么?
西汉文帝景帝时期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文帝时期是田租税之半,景帝时期是“三十税一”。
景帝即位(公元前156年),就下令将田租减掉一半,也就是将十五税一降到了三十税一。从此,这一新的田租税率成为西汉定制。在降低田租的第二年(前155年),景帝又下令推迟男子开始服徭役的年龄三年,缩短服役的时间。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西汉的汉昭帝时代。
所谓的“十五税一”是指地主向佃农收取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五即产量一半的地租后,地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一的税赋。也就是土地产量为十份,地主与佃农五五开后,地主再向国家交一份的税。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税率为十分之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十五税一”。佃农是不向国家交税和交租的。同样,所谓的“三十税一”,也并不是指地主向国家交土地产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税赋,而应该理解为,土地产量为十份,然后三七开,佃农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为田租,地主再向国家上交一份税赋。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三十,税率仍为十分之一。“什五税一”、三什税一”并不是税率为“十五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意义。
汉文帝二年和十二年分别两次“除田租税之半”,文帝十三年,还全免田租。同时,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维持和平,以免耗损国力。这就是轻徭薄赋的政策。
汉文帝生活十分节俭,宫室内衣服没有增添,衣不曳地,车类也没有添,帷帐不施文绣,更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因此,国家的开支有所节制,贵族官僚不敢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就是休养生息的政策。
文景二帝还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户口比例设定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奖励努力耕作的农民,劝解百官关心农桑。每年春耕时,他们亲自下地耕作,给百姓做榜样。
文景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当时社会比较安定,使百姓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
随着生产日渐得到恢复并且迅速发展,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的景象。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时汉朝的物质基础大大增强,是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是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盛世。文景之治也为后来汉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海关收税的标准是什么?海关收税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稽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税法各行各业的收税标准是什么?税法各行各业的收税标准如下(单位为%):
1、?农副食品加工 3.50
2、?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0
9 、塑料制品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12 、金属制品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装置 3.70
14 、电子通讯装置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 0.90
19、 商业零售 2.50
20 、其他 3.5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税收指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对税收的理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须要有一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总的来说,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有税、利、债、费四种,即税收、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公债、各种费收等。税收收入是大部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我国自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90%以上。
隋朝时期的审美标准是什么隋朝时期的审美标准是以胖为美,这里的胖是丰满的意思。
隋朝(581年-618年,一说619年或630年)是中国上承南北朝下启唐朝的重要朝代,因唐朝与隋朝的文化、制度、社会特点一脉相承,故史学家常将两朝合称为隋唐。581年北周静帝禅让给杨坚,定国号为“隋”,北周覆亡。618年隋恭帝杨侑禅让李渊,619年王世充废隋哀帝,隋朝灭亡,享国38年。
列印、影印社的收税标准是什么?营业税5%
营业额(含税)的5%
税法中各行各业收税标准是什么?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 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就拿腾讯众创空间与腾讯想比较,众创空间只是腾讯的一个创业平台一样。具体的税负率是: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行业 预警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0
2 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0
9 卷菸加工 12.50
10 塑料制品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12 金属制品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装置 3.70
14 电子通讯装置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 0.90
19 商业零售 2.50
20 其他 3.5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 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行业 预警税负率
租赁业 1.50%
专用装置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饮料制造业 2.00%
医药制造业 2.50%
畜牧业 1.20%
通用装置制造业 2.00%
通讯装置、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装置制造业 2.00%
塑料制品业 3.00%
食品制造业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其他制造业--管业 3.0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服务业 4.00%
其他采矿业 1.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
批发业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零售业 1.50%
居民服务业 1.20%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金属制品业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建筑安装业 1.50%
家俱制造业 1.50%
计算机服务业 2.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 4.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纺织业--袜业 1.00%
纺织业 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房地产业 4.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道路运输业 2.00%
工资额国家收税的标准是什么?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超过开始征税,超过500以下,税率5%;超过500元至5000元,税率10%;第一次税务就扣了二百多,说明你的工资有4000多。这回税仅扣二十多,工资不会超过3000元。
从日本寄东西回国内,收税标准是什么从日本寄东西回国的收税标准是: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作为个人物品邮寄的话应该是不收税的。在包装上注明“礼物”即可。
日本寄东西回国要注意:
1,EMS,时间和你在国内地点有关系,一般到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等)4-6天,费用和重量有关系 一斤大概700日元左右,这个应该是最快也是最贵的。
2,标准航空件(SAL) 时间大概两周 ,一斤大概600日元。
3,海运 时间一个月左右吧。一斤大概400日元。
以上都可以在当地邮局办理!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
汉武帝时期的选官制度是什么?选官标准是什么1、汉武帝时期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2、汉武帝时的选官标准是孝廉,因此察举制又称”举孝廉“。
3、察举制局限性:
①天下之大,贤人之众,不可能把所有贤人都推荐给朝廷,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贤才被埋没在乡村野氓中,终身未得任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②对士人道德品质的考察是察举制的前提,但这不易作好,因为很难对人的道德品质作出中肯的评价;
③察举制广泛推行,地方乡闾因之有了评议之风,“清议”名士好品评臧否人物,不重实际,空发议论;
④察举制在其后期,弊端日益严重。到东汉中后期,地方选举权被少数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
汉朝政府为什么作出种种限制商人的规定,你如何看待这种规定?
汉承秦制,汉朝军,制接近于秦朝。汉军分为中,央,军和地,方,部,队,中,央,军分为北军和南军。
北军是汉军的精,锐,部,队,长官是中垒校尉(东汉为北军中候),其下是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北军士,兵又称屯兵。
南军为守卫皇宫的部,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等,另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
首都长安另有守,城,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长安还有非,正,规,军:执金吾率领的缇骑,负责治安。虎贲中郎将下辖左右仆射、左右陛长率领虎贲郎,羽林中郎将下辖羽林监,和骑都尉一起统领羽林骑,虎贲和羽林都是皇帝的卫队。光禄勋(郎中令)下辖五官左右三个中郎将管理三署郎,三署郎在汉初曾组成郎中骑是主,力的骑,兵,部,队,但后来三署郎成为仪,仗,队和候,补,官,员的训,练,班。
地,方,部,队,各郡由都尉率领,边郡的边,防,军由长史率,领,各王国由中尉率领,县和侯国由尉率,领,边县另有障塞尉。
战,争,期,间派出由将,军,率,领的临时编组的作,战,部,队。将军下有长史、司马辅助,部,队分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曲由军候率,领,曲下有屯设屯长。
西汉前期的中,央,行,政,制,度早期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务。而在西汉,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兼掌教育事宜)、光禄勋(掌门房,兼掌敕诏及吏,僚人事,并与卫尉共掌宫中卫,兵)、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兼掌全,国,牧,政及驿,站)、廷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兼掌外,国及属,国,交,往)、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兼掌官营手工业作,坊)。另外又有将作大匠(掌国,家,工,程,营,缮)、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大长秋(协助皇后管理后宫),与九卿并称“十二卿”。
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内廷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
东汉光武帝时,三公权力再次大幅被削弱,尚,书,台,权,力得到提升。东汉早期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三公职位虽高,却无实,权。尚书台掌,管,全,国,政,事,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为其主管长,官;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令之副;左右丞各一人,为令、仆之佐。尚书令下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侍郎六人。同时,东汉政,府还设立三套监,察,机,构,分别是中,央的御史台、兼具京官和地,方,官,身,份的司隶校尉与地方的州刺史。光武帝同时设立中常侍等宦官职务。一系列的措施大力削弱的三公的权,力,尚书则权,高,位,低,同时也为之后的宦,官,乱,政埋下隐忧。
汉献帝建安13年,曹操掌控下的朝,政下令废除三公制,恢复汉初旧制,复设丞相,由曹操出任,军,国,大,事一由丞相统,任。
汉朝军,队的编,制,可分为三项:一是京师驻军的编,制,二是边郡亭障的组,织,三是战时的统,率,系,统。
京师驻,军有南北军之分,其任务也不相同,南军由卫尉统,领,守卫宫城。官城以内各殿舍的守,卫,则以卫郎担,由郎中令统,领。卫郎虽属南军系,统,但其份子并非从各地的役男中抽,调而来,而多半由二千石以上大,官的子弟,有军,官的银家子,郡国推举的孝廉的博士弟子员等来充任,此外还有不少富人子弟。这个集,团可以说是皇帝最亲,信的卫,队,也是未来将相大臣的储备所。武帝时,于南军增置羽林、期门等兵,为皇帝的随从护,卫,由光禄勋统,领。
北军由中尉统领,它的职责是拱卫都城,维持京师的治,安。武帝时,改中尉为执金吾,并增置八校尉(中垒、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屯骑、胡骑、虎贲)及城门校尉,于是北军大幅扩充,东汉分北军为五校,即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各由校尉率领;并另设城门校尉。
正南北两军原各有两万人,武帝时期各减为万人。东汉时的南军,按编制卫尉以下共有官,长公车司马令,卫士令、都候、宫掖门司马及丞、尉等十九人,员吏二百九十九人,卫士二千五百零七人。北军五校则有官,长校尉五人,司马六人,员,吏六百十四人,士兵三千五百三十六人。西汉南北军的士,兵,是按兵役法自各地征调而来,东汉则是招募来的。南北两军因是首都卫,戍,部,队,都不负野,战,勤,务。但从武帝起,时有以京,兵,远,征的事,东汉因行募,兵,制,民不知兵,一遇有事,多以京,兵,出,战。
东汉和帝以后,宦,官,权,势日大,至灵帝时,便拥有自己的武,力,置西园八校尉,即上军、中军、下军、典军、助军左、助军右、及左右八校尉,以宦官蹇硕为统,帅。又因有皇帝的支持,原有的南北军自然无法与之为敌。朝中大臣、想要铲,除,宦,官,只有仰赖地,方,军,队,因此造成董卓之乱。
屯边的戍卒,多在边防工事的亭障中服,役。亭的防御设备有用土做成的高墩,为四方或六角形,上有通信用的旗杆。士墩叫烽台,又叫堠;四围有墙叫坞,坞高约合市尺一丈乡右,每边长五丈余。烽台和坞合称为燧。发现敌,人时,则于烽台上点燃烽火,敌,人逼近,则据坞以守。两亭之间,相距约十里。每隔三亭以上,有特备公,务,人,员食宿的“传舍”,设于亭的附近。备有传舍的亭的,称都亭。障较亭为大,亦有围墙,可容二百人,也可以放烽火。亭多设于长城以外,障多设于长,城,沿,线。障的首,长为障尉;燧有燧长,由亭长兼任;均受太守、都尉的指,挥。
汉代遇有征,伐,多自各郡国调,兵,出,战。战,时的统,率,系,统,最高者为大将军或将军,皆临时派定。将军之下有部,大将可统五部,每部的首长为校尉(比二千石)和军司马。部,下有曲,首,长为军候,曲下有屯,首,长为屯长。至于地方的局,部,战,争,则由郡都尉或县尉、乡官等统,兵,应,战。东汉后期的刺史,也可以统,兵。
至于军,队的调,发,其权掌握在中,央,政,府。国家有事,由中,央,下,令,调,兵,太守发,兵,而由都尉率领;至于中央下令时所颁的信物,高祖时用羽檄,是一块长一央二寸的木偶,上插羽毛,表示疾速。文帝时,以虎符及竹使符调兵,虎符是铜制的虎形,竹使符是五寸长的竹片,上刻篆书。两种符都是分成两半,一半存于中,央,一半存于郡国,中央欲调某一郡军,队,则派使者持符前往征,调,太守勘验属实,然后指,挥,军,队,出,发。但这办法只限于内部,边郡因应情形特殊,太守有自行发,兵之权,汉代太守对军,事所负的责任很重,如有过失,会被弹劾为“乏军兴”,其罪重则死,轻则免。
西汉在皇帝之下设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体,系,分别为丞相率领的外朝官、大将军率领的内朝官、以及处理皇帝与皇族私人事务的宫廷官。
西汉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权,力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设九卿、列卿等。
太尉,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是汉朝的最高武职,不常置。不设置太尉时,则以太尉职归丞相。按《史记·将相名臣年表》:高帝二年,始以长安侯卢绾为太尉,五年罢,十一年以周勃为太尉,旋再废太尉官。惠帝六年复太尉官,仍以周勃为之。文帝三年再废,权归丞相。武帝元狩四年以大将军卫青功多,特加号大司马。后元二年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其后,置大司马,金印紫绶,秩比丞相。大将军或置或废,与武帝时大司马为加号不同,西汉后期大司马为实职,而将军为号。权,臣多以大司马领尚书事,王莽即以此职移汉祚。
太尉作为最高武职,除了评定全国武官的功绩高下、以为升降的依据外,就是作为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汉朝,军,队由各将军、校尉统领,太尉不能直,接,指,挥,军,队。例如周勃平定诸吕之乱时,身为太尉,却不能进入上将军吕禄所指,挥的北军,只得诈称帝命方进入北军营地并取得指,挥,权。太尉属吏有长史、司直、功曹、议曹史、门下史、主簿等。太尉本身固有的属吏只有长史,其他属吏只有大司马领尚书事、开府置官属后才有。
御史丞掌副御史大夫,监京内朝臣和南北军、诸校尉营。
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按章举劾。”御史中丞又称御史中执法。元寿二年,改御史中丞为御史长史,为御史台主官。
郎,无定员,文武兼有。诸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
议郎:秩比六百石。多由士人出任。
中郎:秩比六百石。分属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统,领,三中朗将秩皆比二千石。
侍郎:秩比四百石
郎中:秩比三百石。分属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统,领,三郎中将秩皆比千石。
其余有些比,较,低,级的郎称外郎,也称散郎,和这里所列的郎不同。郎经历久者,多出任郡长吏,或出为将军,是汉朝官吏升迁的重要途径。
期门,掌执兵送从,武帝建元三年置,比郎,无员,多至千人。主官称期门仆射,秩比千石。从官有给事期门等。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置虎贲中郎将,秩比二千石,统虎贲郎,为皇帝私,人,卫,队,多由贵戚子弟充任。
羽林,掌送从,位在期门下,武帝太初元年置。始名建章营骑,后改羽林骑。武帝数次征,伐,匈,奴、西,域,军中战,死,者子孙无依者均入羽林抚养,称羽林孤儿,教以格斗、骑射。
羽林有羽林令丞。宣帝令羽林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比二千石。
卫尉,掌宫门卫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元年复为卫尉。卫尉秩中二千石;设丞一人,秩千石。武帝时李广为未央卫尉,程不识为长乐卫尉。西汉只有未央宫常设卫尉,其他长乐宫、建章宫、甘泉宫等则不常置。属官有公车司马令、丞,掌守司马门,凡天下奏事,四方贡献和征召均总领之。卫士令、丞,掌守卫护从。旅贲令、丞,专供奔走之役。
执金吾,即秦中尉官,掌京师门内屯兵,为京师巡逻以备盗,贼,皇帝出巡则为前导。有两丞、候、司马等属吏。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秩中二千石,丞千石。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
中朝官自大将军以下,至于侍中,常侍,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以及光禄勋所属,谓之宿卫。宿卫近在皇帝身边,颇受皇帝信任。这些中,朝,官都是没,有,实,际,职,掌的加,官。加官是武帝发明的官,制,虽无职,掌,但因为皇帝所亲,信,讲,议,朝,政,奉诏治事,逐渐获取了原属丞相府的决,策会议的权,力。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大臣、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
符节令丞,掌虎符竹符。文帝二年颁铜虎符、竹使符与诸郡国。调兵用铜虎符,其余征发用竹使符,各分其半,左与郡国,右在皇帝。遣使至郡,持半符节勘合以验真伪。
郡一级设太守、都尉、监御史三官,各领郡,内,政,务、军,务、监,察之事。
西汉非常重视太守的人选,每有太守除授,皇帝一般都要亲自召见,慰谕有加。汉宣帝曾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其唯良二千石乎”,可见一斑。太守秩二千石,治行卓异者往往直接征为公卿,公卿罢政,也往往出为太守。西汉重视太守的选拔与任用,所以西汉的地,方,治,理较后世为优。
太守,权,力非常大,所属县令、县长的任,免均由其荐,议,郡府各属吏均由太守自己从本郡人中任免,掌握虎符,竹使符,以此节制本郡驻,军。
太守属吏有:别驾(太守最主要的助手)、主簿功曹(诸吏之长,郡府主管)、议曹(掌讲议郡政)、贼曹掾(主刑,罚)、决曹掾(掌决,狱)、贼捕掾(缉,拿,追,捕,犯,人的官,署)、五官掾(掌盗,贼)、门下掾(掌太守仪,卫)、门下督(掌副门下掾)、郡掾祭酒(掌学术)、郡文学(掌郡学,校)、郡文学史(郡文学的属,吏)、郡文学卒史(郡文学的下,级,属,吏)、学经师(掌,祭,祀,诸,经的讲授)、宗师(掌本郡居住的宗室)、舍人(太守秘书)、史(记录官)、从史(史的副手)、诸曹史(诸曹记录官)、右曹掾史(刑狱诸曹居右,右曹掾史为诸右曹的记录官)、太守卒史(太守的低,级,从,事,官)、《五经》百石卒史(掌五经保管)、直符史(掌虎符、竹使符)、狱史(监,狱,长)、狱小吏(狱史管辖的狱,吏)、小史(负责文书记录的低,级,小,吏)、督邮(掌本郡驿站、巡查诸县)、督邮掾(督邮的助手)、督邮书掾(督邮的书吏)、都吏(奉命出使诸县)、郡少府(郡掌财之府、以供太守)、守属(太守府洒扫诸事)、给事太守府(无固定职掌,侍从太守)、郡司空(掌本郡土木工程和官府工匠)等。
西汉郡属吏均由本郡人士出任,品行高卓者可以被太守推荐出任廷臣。
都尉,秦名郡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云:“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内地郡只有一个都尉。边郡分置部都尉(如东部尉、中部尉、西部尉、南部尉、北部尉)。大约都是守在边塞上。都尉之下有侯、千人、司马等职,各有治所。凡边境或要塞所在,皆置尉,百里设尉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为镇守官,隶属所在郡都尉。
都尉与太守分治军民,位次太守,开府置吏如太守府,属官有掾、卒史、属、书佐、功曹等。
除郡都尉之外,西汉还在诸关隘设关都尉,在屯田区设农都尉,在殖民地区设属国都尉。另有执行特别职务的没有辖区的都尉,如宜禾都尉,护漕都尉等。
监御史,秦官,主监察太守行,政、郡驻军以及所辖诸县不法事。汉初不设监御史。惠帝三年,始遣御史出监三辅,审,查,地,方,司,法,每年十月返京奏事,十二月还郡。此后在地方再设置监御史。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另行派遣丞相史纠察诸郡。武帝元封元年便停止派遣御史。
武帝元封五年置刺史,以品级较低(秩六百石)的廷臣充任。分天下为十三部(后改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三辅以司隶校尉主纠察,所以实际上全国刺史有十二人),巡行诸郡,以六条诏书纠,察,不,法。刺史虽然品级较低,却可以纠劾比自,身,品,级,较,高的官,员。汉朝规定,刺史只能纠,察秩比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不允许刺史问难下,级,官,吏。刺史所纠,察的范围,也只能以六条诏书为限。如果刺史纠劾超出诏书范围,不但不能纠劾成功,自己还要以越职的罪,名被罢免。
大将军,汉缘战国而置之,金印紫绶,位同三公,秩万石。西汉武帝时起领录尚书事,权过丞相。东汉后此职常落贵戚大族,位列三公之上。不臣者多出自此职出,如司马懿、八王之乱中的诸反王、南渡后的王敦、桓温等。
骠骑将军,始于汉武帝,与车骑将军、卫将军及诸大将军(卫、征、镇中的资深者进号为大将军,如征北大将军)为二品。
诸征、镇将军同位第二品秩二千石,而诸镇位亚于诸征,而领兵同诸征。西晋以后诸征镇安平与前后左右同为第三品。
骠、车、卫、诸征、镇加大后的品秩各代均有不同,但相差不大。如北齐时卫及诸征加大将军时位在骠、车之上;北魏时诸征加大者位次于卫;而此两朝卫加大者均在骠、车之上。
骠骑将军历代均为第二品或从一品位次于大将军,与车骑及卫将军同属一级。汉武帝始设时使骠骑与大将军同秩是为特例。
东汉的建立,是西汉旧皇族借着农,民,起,义,推,翻王,莽,新,朝的结果。所以东汉的官,制基本上沿袭了西汉的制,度,官名也没有多少改变。与西汉比较,东汉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大大加强皇帝权,力,不设丞相(东汉末年董卓任相国、曹操任丞相是特例),削弱三公的权,力;刺史成为一,级,地,方,长,官,废除地,方,军,队;强化内朝权,力,外,戚、宦,官,掌,握,大,权。
东汉的将军也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大将军位在三公上,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在三公下。前、后、左、右将军,位在九卿下,不常置。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以大将军执,政,与太傅三公合称为五府。
以上将军均开府,府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御属三十一人。将军以本号领军的,各有部曲、校尉。
另有所谓杂号将军,临事设置,事毕即撤。唯度辽将军因南匈奴所部时有内,乱,自永平八年后常设。
汉灵帝设西园八校尉,统率洛阳驻,防,军,队,以宦,官主之,这是后,世,宦,官,领,兵的开端。
汉武帝刘彻时期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
主要还是从财政收入的方面考虑吧。汉武帝时盐铁官营以及算缗、告缗,其实都是想搞财政增收,以支持国家的开支,尤其是军事开始。而汉朝分市,初衷也是限制大商人非法牟利。
不过说到底,对于自给自足的农业帝国,朝廷的稳定收入必然是土地税赋,且人民安居乐业、安土重迁,于国家管理有益无害,汉朝那会儿又是中央集权农业帝国早起,朝廷无怪乎会限制商业。
当然,这只是一种观点。
汉朝的军事制度是什么样子的?
汉初,西汉官员的选官制度主要依靠?任子?和?赀选?制。
任子?是汉初选官、任官时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被明确于西汉的律法条文之上,《汉书.哀帝纪》载:?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颜师古注:?应劭曰:?任子令者,《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故除之。?任者,保也。? 任子?是西汉二千石以上官员专属的一项特权,始于文帝时期,?及孝文帝即位,盎兄哙任盎为中郎?(《史记.袁盎传》),这是西汉关于?任子?为官的一条最早的记载。 任子令者,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就是说官秩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只要任职满三年,皆可推荐子孙一人为官,在这之中朝廷不问子弟德行、才干如何,只要推荐就能直接被选为?郎官?。当然如果是功劳特别卓著的文官武将或是皇亲国戚,他们可荐举子孙两人或数人以上为?郎官?,如平陵侯苏建,他三个儿子都因?任子?得?郎官?职,再如武阳侯史丹,他的九个儿子也都因?任子?相继得?郎官?职。 郎官?就是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官职的统称,汉时?郎官?属郎中令(武帝改光禄勋),主要职责就是?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汉书.百官公卿表》),亦也作为皇帝的顾问。因郎官多是天子的近臣,所以极易得到皇帝的宠信,因此非常容易获得高位,如武帝朝丞相田蚡,他就是?郎官?出身。当然大多数依靠?任子?的?郎官?职的贵族子弟,若想获得正式的官职,还得需要进行考核,当时?郎署?每年都会对?郎官?进行考核,考核优异者大多可直接出任地方县令、长(《汉书.董仲舒传》载:?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之职,或是升任更高的职务,如武帝时期,李广之子李椒因?任子?得郎官,后考核优异就直接升任代郡太守,成为地方上的封疆大吏。
因汉初郡太守、九卿有不少都是由?郎官?升上去的,因此当时?任子?可以说是二千石以上官员子弟入仕做高官的最快捷径。
赀选?是文景时期所推出的一项面向全国的选官制度,如果说?任子?是贵族子弟入仕的最快捷径,那么?赀选?就是地方富豪子弟入仕的最快捷径。 赀?通?资?,意指财货、资财,所谓的?赀选?就是凭财产多少来做官,汉初除有市籍的商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犯贪污罪的小吏)外,只要满足相应的财产条件,然后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量的钱财,就能有做官的资格。如文帝时期廷尉张释之就是靠?赀选?入仕为?骑郎?(《汉书.张释之传》载:?以訾为骑郎,事文帝?),然后逐渐做到了九卿之位。再如景帝时期司马相如也是靠?赀选?入仕为?武骑常侍?(《汉书.司马相如传》载:?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汉初,需资财达十万钱才可任?郎官?,而后因景帝认为?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赀又不得宦,朕甚愍之。?(《汉书.景帝纪》),就是景帝认为汉初用家产十万钱来限制富豪子弟为官有点苛刻,尤其对廉洁的人更是不公平,如按原规定商人有钱不得为官,廉洁的人没钱也不能为官,这就等于是彻底的堵住了廉洁的人想为朝廷效力的道路。
所以在后元四年,景帝下诏:?赀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汉书.景帝纪》),就是后元二年以后,只要资财达四万钱,然后缴纳少量的资产就可为?郎官?,借此避免让廉洁之士不得其职,而让贪夫久据其位,自此家产达四万钱即可参加?赀选?。
当然,相对于不问德才的?任子?,?赀选?的条件算是十分苛刻的。
首先,?赀选?者必须拥有雄厚的资产,颜师古言:?赀,财也,以家财多得拜为郎也?,就是说你要想?赀选?,你家就必须有钱。如此,文景时期家产必须达十万或四万钱才有?赀选?的资格,而后在做?郎官?期间,他们每年都还需要支持一定的钱财来供郎署使用(《汉书.杨恽传》载:?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乃得出,名曰山郎?),同时还得自备鞍马、服装、兵器等一切物品(《史记.田叔列传》载:?其后有诏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将军取舍人中富给者,令具鞍马、绛服、玉具剑,欲入奏之。?),如此当时参加?赀选?的费用绝对是一般家庭所不能承担的,?赀选?者必须拥有不菲的家产才能支撑为官时的费用。
之后,对?赀选?者,西汉也有着严格的身份规定,?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汉书.贡禹传》),就是说有市籍的商人、赘婿及吏坐赃者都没有参加?赀选?的资格。
再是,?赀选?者需才能卓越,如文景时期,通过?赀选?入仕的司马相如、张释之都是当时的大才,司马相如以一篇《子虚赋》得到武帝的赏识(《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张释之也是以卓越的才能被看中(《汉书.张释之传》载:?中郎将爰盎知其贤,惜其去,乃请徙释之补谒者?),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要想通过?赀选?入仕的,主要还得靠才能,如果你没才,朝廷也不会用你。
所以总的说,?赀选?虽面向全国,但相对于?任子?来说却是有着严格的财产、身份、才能等苛刻的要求,如果满足不了这些要求,要想通过?赀选?做官几乎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可以说,汉初能坐到?三公九卿?高位的要吗是家里有钱的,要吗是家里有权的,平民百姓无任何的机会。以丞相为例,从高祖到武帝九十余年里,如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审食其、周勃、灌婴、张苍、申屠嘉等都是开国功臣,位列?列侯?。而后来的陶青、周亚夫、刘舍等都是功臣之后,都继承着祖上的?列侯?爵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汉初并没有一套成熟的官吏选拔任用制度,当时大多数的高位都被官僚富豪所垄断,他们把持着汉初的朝政大权,对于贫穷子弟来说鲜有任职的机会。
而这种由功臣勋贵集团把持朝政大权的制度虽然在汉初的确有稳固政权的作用,但是到之后势必会影响西汉对于天下的统治,毕竟这种?父死子继?的方式很容易让大量无才无德的人进入官场,而在这些人的治理下,西汉岂能好呢?
因此到了武帝时期,雄才大略的武帝有感?任子?、?赀选?对西汉的危害性,遂开始对西汉的选官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变革。
首先,武帝时期,武帝开始不定期的下诏?举贤良?,要求全国各地官员向朝廷举荐有德行、才能的人,借此从中选拔出真正对朝廷有用的大才。
前140冬十月,汉武帝?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书?武帝纪》),就是让三公九卿,地方郡守,诸侯替武帝荐举全国各地的?贤良方正?(品行端正)、?直言极谏?(敢于评议时政和进谏皇帝)之士,如会稽太守严助就是在这次?举贤良?中被武帝选中,然后选为中大夫(《汉书.严助传》载:?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
前134年五月,武帝又下诏全国推举良贤人才。也就是在这一年的?举贤良?中,诞生了对中国2000余年的封建史影响最为深远的?天人三策?。?天人三策?是董仲舒在?举贤良?中针对武帝的三问而分别作答的三篇策论,这三篇策论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天人感应,君权神授。2)推崇孔氏,抑黜百家。3)春秋大一统,尊王襄夷。4)建立太学,改革人才选拨制度,反对任子、赀选制。
天人三策?诞生不久后,武帝就根据董仲舒所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始对西汉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全面性的改革。前134年,武帝正式将原属于不定期举行的?举贤良?变成了定期举行的?察举制?(《汉书.武帝纪》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自此西汉在选拔官吏上开始逐渐采用以儒术取士的?察举制?,以才能来选拨官员,而不再单纯的以权、财来作为选官的依据。
察举制?的主要特征就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后再任命官职。自武帝开始,地方长官可以随时向朝廷荐举辖区内有德有才的学子,然后由朝廷经过考核,考核通过者即可为官,而在此过程中朝廷不问出身,地位,及财势,一律以才学、德行为选拔要求,只要有才学,有德行,朝廷就让你做官。武帝时期?察举制?分为常科和特科两大类。?常科?就是每年都会举行的科目,武帝时期的常科包括孝廉、察廉等。?特科?就是不定期举行的科目,武帝时期的特科包括秀才(东汉为避光武帝刘秀讳,改?茂才?)、贤良方正、孝弟力田、明经、明法、明阴阳灾异等。
其中?常科?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孝廉?科(前134年始设),?孝廉?指的就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之人。?孝廉?科属清流之目,有别于靠荫庇做官的?任子?和靠钱财做官的?赀选?,?孝廉?不问出身,不问钱财,只问德行、才能,因此它被汉朝学子视为官员晋升的正途,为世人所尊崇。
从武帝开始,各郡国每年都需向朝廷举荐孝一人,察廉一人,被举为孝廉后,会先前往郎署做郎官,然后朝廷会在一年后对这些郎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就会被赐予官职,或在中央任尚书、侍御史,或在地方任县令、长、丞。而若不合格者则会被撤换,同时荐举者也会被惩罚,如此就可防止一些别有居心的地方官以权谋私胡乱推荐人。
而?特科?中最为重要的是就是?贤良方正?科(始于前178年,这一年文帝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史记.孝文本纪》),?贤良方正?指的就是有才能,德行好,又正直,又敢于直言犯谏的人。汉时?贤良方正?科一般只会在灾异危难之际举行,借此匡正帝王的过失,因此它属?特科?,而非?常科?。当时皇帝会下诏让地方上的官员举荐所赵辖区内有才学、有德行,又正直的人,然后将其送往朝廷,由皇帝直接进行考核,而皇帝则会根据他才能的高低,来授予其官职。
可以说?察举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官僚富豪对于朝政大权的垄断,虽然此时西汉朝政大权大部分依然还掌握在权贵的手中,但是自此开始,个人的社会背景、家庭出身、财富状况不再是西汉选拨官吏的唯一依据。此时地方上只要有真才实学的,无论出身如何,无论贫穷与否,都有入朝为官的机会,如此这个时候平民与权贵开始有了一丝的公平。
当然?察举制?在武帝刚推行的时候其实并不顺利,当时有权力荐举的官员对于此事并不积极,他们或是惧怕自己的子孙因此得不到官位,或是害怕举人不当,从而让自己背上责任,总之就是对?荐举?一事很不上心。
因此在?察举制?实施的最初几年,?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汉书.武帝纪》)这样一年下来全国各郡国连一个人都不荐举的情况是屡屡发生。为此,汉武帝为了杜绝此事的再次发生,前128年武帝下诏:?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就是之后每年各郡国必须要举荐孝廉各一人,如果没有或治罪,或免官。
如此,在武帝利用法令来强制的在全国推行?察举制?的做法下,?察举制?开始成为了两汉用来选拔官吏、任用官吏的主要制度。
之后在前124年,汉武帝在推行?察举制?的同时,又采纳了董仲舒?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的建议,在长安置?太学?,设《易》、《书》、《诗》、《礼》、《春秋》等五经博士,而后又在公孙弘?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的建议下,开始为?五经博士?置弟子,名曰?博士弟子?。随后全国学子无论何身份,只要有才能,通过考核就能成为?五经博士?的弟子。
当然武帝建立?太学?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让贫困子弟学到知识,而是为朝廷选拔人才。因此,武帝时期太学每年都会举办一次考试,名曰?岁试?,当时只要?博士弟子?能够掌握五经中的其中一经,然后通过这一经的考试就可被委任官职。
岁试?中最常用的一种考试方式就是?射策?(《汉书.儒林传》载:?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社科射策,劝以官禄?),?射策?的考法就是由主考人根据儒经内容提出若干问题,然后由?博士弟子?自行抽出一二道题来作答,之后主考人就根据学生的解答来定出成绩,得甲等可直接在中央任?郎官?,得乙等则可获得补吏的身份,然后分配至地方任职,当然大多数都是作为地方官的掾属(辅佐地方官治理地方的官吏)。由此,在?察举制?和?太学?相继建立后,武帝一朝开始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官员选官制度:太学的博士弟子在通过每年的?岁试?后,得乙者以补吏的身份入地方为职,然后在地方上有了一定的政绩后,通过郡国的?举贤良?进入中央为?郎官?,之后经过一年的考查,再经过考核后,考核合格者就会被赐予官职,或在中央任尚书、侍御史,或在地方任县令、长、丞。而得甲者,则可直接为?郎官?,然后同被?举贤良?者在一年后一同进行考核。
如此,在?察举制?和?太学?的相辅相成下,武帝朝的朝堂逐渐从被功臣勋贵掌控的?功臣勋贵政府?变成了由读书人掌控的?文官政府?。
此时,武帝朝堂虽然还存在着贵族子弟,但相对于读书人来说已经变成了少数。同时丞相等三公九卿的高位虽也多被功臣勋贵所掌控,但也开始出现了如丞相公孙弘,御史大夫儿宽、张汤、杜周,廷尉赵禹等这些由贫苦百姓或小吏中选拔上来的?三公九卿?。
可以说到了武帝时期,平民小吏集团已经开始有了与功臣勋贵集团分庭抗礼的实力,此时西汉的朝政不再被权贵所垄断,平民也有了执掌朝政的机会。
上自初即位,招选天下文学材智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眩鬻者以千数。上简拔其俊异者宠用之。庄助最先进,后又得吴人朱买臣、赵人吾丘寿王、蜀人司马相如、平原东方朔、吴要枚皋、济南终军等,并在左右,每令与大臣辨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屈焉。然相如特以辞赋得幸;朔、皋不根持论,好诙谐,上以畜之,虽数赏赐,终不任以事也。朔亦观上颜色,时时直谏,有所补益?(《资治通鉴》),就在武帝对西汉的选官制度进行大幅度的改革下,武帝朝出现了?朝廷多贤材?,?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的盛况。如此,西汉在武帝不拘一格,惟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下,逐渐走向了强盛,此时西汉对外大破匈奴,远征大宛,降服西域,收复南越,吞并朝鲜,对内设中朝,行?推恩令?,建?年号?,?强汉?威名开始响彻天际。?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者,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汉书.武帝纪》),此时无论贫富,无论出身,只要有才能,有德行,只要有为朝廷效力的心,无论是贫穷子弟,亦或是商人子弟,就都有机会出将入相。
而也就在武帝这样的用人方针下,?汉之得人,于此为盛?(《倪宽赞》)的盛况随之出现。
一时间武帝朝人才济济,?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儿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磾,其余不可胜纪。?(《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此时武帝朝武有卫青、霍去病等名将,文有公孙弘、董仲舒、儿宽、东方朔、桑弘羊等名臣,武帝因这些人才的存在,最终完成了?汉兴五世,隆在建元?的壮举。
汉朝(公元前202一公元220)包括西汉和东汉.其军制继承秦朝而有 发展。汉初,实施“与民休息”政策,百姓兵得负担相对减轻;军事体 制保持了秦朝高度集中和统一的特点。武帝时期,以“中朝”驭“外 朝”,削弱王国诸侯,加强对军权控制;在频繁用兵过程中,军队结 构、兵员征集等不断变化,骑兵上升为重要兵种.募兵制逐渐施行。 东汉初,裁撤郡国军队,取消都试制度.以募兵制渐代征兵制,使国 家军力遭到削弱。至后期,地方牧守权力增大,在镇压农民起义过 程中产生大大小小武装集团乘乱崛起,致使国家重踏分裂。
汉初,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 处理天下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阜帝顾问,但不行军令 之权,御史大夫佐丞相统理天下。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统领诸 即,卫尉统辖卫士,中尉(执金吾)统率中尉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 师治安。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大将军、膘骑将军、车骑将军、卫 将军及各种名号的将军,皆掌征伐。武帝时,削弱丞相为首的“外 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中胡”地位,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大 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参与宫中机密,平时参与决策、处理 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大夫改)之上。 东汉相沿,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总理国 家军政要务、直接掌握军队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中叶 以后.外戚任大将军者操纵国政.把持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 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制度,多遣中朗官 和近侍(如太中大夫、X者>监军。 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沼,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 各地军队出征;择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任;将军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武帝以 后,大将军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 甚大。
汉朝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 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 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 官,兼掌军事:臣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 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各置官吏,兼掌组 织本地正卒训练和治安、邮绎、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 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原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 郡之上的行政单位,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兵马,地方官权力膨胀。 黄巾起义后,战争频仍,刺史、郡守不仅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 权,从而埋下了分裂割据的种子。
两汉兵役制度有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汉初,承秦 制.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正常征发不能适应戍边需要,晁错建议莫 民实边,使边郡常驻之民与常驻之兵合而为一。武帝时,土地兼并 日趋严重,大批小农破产流亡,豪宫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又 战事频繁,兵员需要量大,过去行之有效的征兵制度不能正常进 行,也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此外,如谪兵、奴 兵、少数民族兵也被广泛使用。东汉刘,刘秀改革军制,取消郡县正 卒轮流上制度,兵员以招募为主。
汉初,民17岁博籍(登记),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 为“正”。“正”20或23岁起役.轮流应征,服现役两年。 一 年在本郡 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 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 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 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 分为复身(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凡有一定军功、资历、 爵位者,饲养、捐献军马或粮食、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朝廷礼遇的 功臣子孙、学者、高龄者,男子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亡)者, 均可免役。
武帝开始,兼行募兵制。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 当兵,不再按期更代。其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用募对象 多数是农民、流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 以及被放免的奴隶。又有选募,即择取身体好、胆量大、技能优的 “勇敢士”从军。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井实行“七科 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嗸婿、商人(含曾作过商人或父 母、祖父母作过商人者)为兵。西汉末年,为防匈奴,还曾招募奴隶为兵。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 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 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 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 方便。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募兵制 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 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应募者对将领的人身依附关系加 员,演变成私家部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西汉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子 怜》),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种而异的训练,还坚持定期校 阅、考核,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行隆重 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 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进行射箭、乘马、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 赛和考核,评定优劣,罚的还以狩猎形式进行军事演习。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塞秋射制度,对候长、士史 进行射箭考核,合格者有赏,不足吉受罚。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 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 术、技巧项目。东汉废都试制度。中叶以后,各种训练制度废弛,地 方兵、京师兵皆无训练,战斗力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