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消息,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1月8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从下周一开始,恢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0:00,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在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实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答题不易,记着采纳点赞
佛山五区禁电动车具体包括什么地方?
台风烟花对青岛的影响还在持续,每天的列车运行都不太一样,建议大家关注一下实时动态,目前青岛的灯光秀已经取消了,对交通方便也是有不小的影响哟,大家提前了解一下。
台风“烟花”对青岛的最新风雨影响青岛市气象局7月29日08时30分发布:今天上午,“烟花”将以热带低压强度从微山湖一带进入山东,并将于30日早晨移入渤海,逐渐变性为温带气旋。预计今天上午到傍晚前后,西海岸、胶州、平度等西部地区及崂山山区有大雨,平均累计降雨量20~40毫米,局部超50毫米;其他区市中雨,平均累计降雨量10~25毫米,局部超50毫米。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全市有分散性阵雨。另外今天白天我市风力仍较大,南风,陆地6~7级阵风9级,近海海域7~8级阵风10~11级,今天夜间逐渐减弱为陆地5~6级阵风8级,近海海域6~7级阵风8~9级。
灯光秀取消受6号台风“烟花”影响,为确保安全,自7月29日起,全市夜景亮化设施临时关闭,浮山湾灯光秀取消播放,待台风影响消除后再恢复运行
地铁部分区段限速运行
11、13号线受大风天气影响,部分区段限速运行,列车行车间隔加大。
部分路段封闭为做好防汛工作,目前青岛交警已启动二级响应,出动警力1408人,部分路段暂时封闭。
封闭路段:
1、因海水倒灌,西陵峡路(西陵峡三路口至太平路口)、孟庄路桥洞、兴隆一路桥洞、澳门路(东海二路至彩虹桥段)、琴屿路整个路段封闭,枣山路(铜川—石牛山)、环湾路南向北上太原路高架匝道暂时封闭。
2、截至目前,辖区胶州湾高速、青银高速、青新高速(城阳即墨段)、沈海高速(胶州黄岛段)、疏港高速2号线、龙青及青兰高速因降雨限行危化品车及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并限速80km/h,其他高速正常开通。胶州湾大桥、胶州湾隧道正常通行。
青岛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恶劣天气尽量不要出行,确需出行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尽量避开易积水路段,不要驶入交通管制区域,服从执勤民警指挥,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180处易积水、漫水低洼路段青岛交警通过全面排查
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
高新区180处易积水、漫水低洼路段
建议大家赶紧收藏好
届时,青岛交警将全力以赴疏导交通
视情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
请广大员予以配合
市南区20处:中山路-天津路、广西路-浙江路、广西路-浙江路/安徽路路口、德县路-沂水路、东海路-燕儿岛路、费县路-郯城路、山西路-济南路、莘县路-河北路、贵州路-汶上路、宁夏路-南京路、延安一路-文登路、山海关路19号门前、南海路-武昌路、太平路沿海、南海路沿海、澳门路沿海、东海路沿海、香港中路沿线、京山路二十六中学西侧、香港西路延安三路路口丽天门口处。
市北区55处:沈阳路(华阳路-内蒙古路段)、青海路-普集路/昌乐路、台东一路(威海路-菜市二路段)、东山路花卉市场门前、绍兴路(国开中学门口至绍兴路辽阳西路路口)、唐河路铁路桥洞、杭州路-海岸路铁路桥底、兴隆一路-海岸路桥洞、宜昌路-傍海路桥洞、哈尔滨路-南京路/鞍山路、鞍山路桥下(哈尔滨路-鞍山五路)、温州路桥下、雁山立交桥中层、瑞昌路-南昌路/傍海中路、顺昌路常青藤小区门前、山东路(海伦路-拜泉路)、胶宁高架海信桥、胶宁高架台东一路下桥口、胶宁高架西向东胶州路辅道、杭鞍高架沈阳路上桥口、山东路-延吉路/敦化路、大连路-丹东路、辽阳西路-抚顺路/辽源路/南京路/劲松四路、四流南路(南丰路-郑州路)、人民路(嘉定路-鞍山路)、傍海路湖溪路路口低洼处、兴隆路南义路路口低洼处、镇江路-敦化路/西吴路、重庆南路-常宁路/绥宁路/清江路/洛阳路、黑龙江南路-蚌埠路/长沙路、辽宁路(华阳路-大港纬二路)、登州路(宁海路-延安一路)、堂邑路-沧口路大窑沟桥下、延安路-通山路/延安一路/延安二路、杭州支路
八号码头路段、长沙路-台柳路、蚌埠路-台柳路、黑龙江路蚌埠路路口、海岸路党史纪念馆门口、洛阳路汽配城、哈尔滨路合肥路路口同和医院桥底、哈尔滨路与福州北路路口、延安三路海信桥南侧、杭鞍高架桥山东路下桥口处、汉口路威海路东面、镇平路桥洞子处房厂建材厂、九江路与宜丰路路口、泰山路地铁站A出入口、滁州路劲松三路路口西侧杨家群加油站、九江路水清沟派出所门口、四湖路-兴德路、郑州路洛东小区门口、晓港名城、标山路靠近上清路路口、鞍山路鞍山路小学门口。
李沧区42处:沔阳路桥洞、李村河重庆中路段/黑龙江中路段、永平路维客超市门前、长治路东侧桥洞、四流中路兴华路胶二桥洞、瑞金路铁路桥下、遵义路铁路桥下、滨海路环湾桥下、永平路-邢台路、升平路-永清路路口西200米处、永平路-四流中路路口北200米处、重庆中路-延寿宫路路口西50米处、永平路-兴国路路口东50米、金水路汉川路西北角/东北角、九水东路-宾川路/武川路/铜川路/汉川路、广水路-常川路/东川路、太原路高架桥新荣路下桥口、书院路-向阳路口北侧北方国贸门前、万年泉路-华楼山路口地铁站出入口处、安顺路娄山货场门口、滨海路-长顺路、铜川路-枣山路、黑龙江中路-金水路路口南向北辅道处、黑龙江中路北向南海尔二号门对面上桥口处、黑龙江中路南向北东李桥上、宜川路-中崂路路口青银桥下位置、金水路东向西裕丰小区门前、黑龙江中路与金水路路口西侧加油站处黑龙江中路-九水路、黑龙江中路-唐山路路口以东桃园派出所门前、宜川路东方龙域小区北侧靠近桃园雅居、金水路-常川路、黑龙江中路翡翠公园小区内、黑龙江中路青山路路口南侧、松岭路与九水东路路口、滨海路-贵定路路口、九水东路
沙子口、金水路-秀峰路东侧、金水路-夏庄路路口、金水路-重庆中路、遵义路靠近安顺路桥洞子底下、振华路华中批发市场门口。
崂山区28处:深圳路-银川东路、海尔路-银川东路、海尔路-同安路、松岭路-科大支路、海口路-麦岛路、海口路-海江路、秦岭路-海口路、东海路沿线、九水东路国家电网至于哥庄加油站路段、科苑纬四路彩虹桥东侧、松岭路株洲路路口、松岭路新源路路口西侧、辽阳东路-同安路、毕家村十字路口西侧、海尔路-株洲路、崂山路
靠近崂山啤酒厂门口、崂山路石老人观光园路段、崂山路
海山学校门口、科苑纬四路与青银高速、中崂路青银高速桥下、辽阳东路与深圳路路口、同安路欢乐大家庭市场门口、李宅路-松岭路东侧一公里、王哥庄街道青山社区、张村地铁站处
桃源居处、李沙路海城山庄、梅岭西路警备区幼儿园门口、戴家埠卫生服务中心。
城阳区22处:环湾路滨海路桥底、204国道铁路涵洞、兴阳路-安顺北路桥下、文阳路京口铁路桥、明阳路与长城路东到康德居北门、中城路-明阳路、文阳路京口村委西、双元路-兴阳路、怡海路高速桥洞、育英路朝阳新苑门前、正阳路-岙东路、正阳路-龙翔路、银河路古镇桥路段、铁骑山路部队路口以西至204国道、正阳东路牟家西路路口以西至正阳东路青特路口、金院路驾校路段、长城路转盘至黑龙江北路、204靠近立交桥交界处、春城路北向南与正阳路口、白沙湾路-滨河路、白沙湾路蔚蓝群岛东门小区路段、白沙湾路-云河路。
高新区13处:汇海路双河水产东(地铁站施工段)、出口加工区龙海路段、青兰高速桥底改线下挖处龙海路段、龙海路西河套高速路口加油站北汇海路段、肖家桥下、华强路-华中路、田海路小庄路口、火炬路-宝源路北、正阳西路-宝源路北、宝源路三十三号线、华中路-广博路西、纬四路、田海路-岙东路东向西。
这79趟客车临时停运7月29日,受台风“烟花”影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停运79趟客车,其中动车71趟、普速客车8趟,停运列车信息
铁路部门将密切关注台风运行径路和影响范围,动态调整列车开行方案,提醒广大旅客及时关注车站公告或铁路12306客服网站、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合理安排行程。已购买停运列车车票的旅客,可于票面乘车日期起30日内(含当日)在互联网办理退票,或持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专窗退票(已打印报销凭证的请将凭证交予车站窗口工作人员),以上均不收取手续费。?
顺德摩托车入户新规内容是什么?附摩托车入户手续及流程
禅城区、南海区、东平新城中心区域
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东平新城区华阳路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东平新城区三乐路。
顺德中心区域
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以及桂畔海为界线的顺德中心城区。
高明中心区域
高明大道、荷香路、文昌路、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
三水中心区域
西南街道中心城区北至广三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东平水道,东至西南涌区域。(
相关
高明电动自行车明年限行
高明区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目前,该区已划定了限制上路行驶的区域范围,近期将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率先实施该项限制。
该区划定的限制上路行驶的范围具体为:“东至西江、南至高明河、西至祥福路、北至怡乐路”的中心城区区域。
日照限行时间和范围
顺德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2014-2016年)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273号)要求,为落实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属地管理、科学优化、分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和推进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在限摩区域禁止摩托车上牌及上路行驶,合理调整摩托车入户政策,根据中心城区配套设施完善情况逐步扩大限制摩托车通行区域,继续落实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工作,进一步强化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倡导绿色出行,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政策,不断优化我区交通出行结构,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实际,调整、完善我区的摩托车管理工作措施。
(一)在佛山新城、顺德新城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2014年9月1日起,佛山新城、顺德新城现行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领取通行证的特种行业摩托车除外)。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区域具体如下:佛山新城(东至华阳路、西至汾江路南延线、北至东平水道、南至富华路);顺德新城(东至国泰路及观绿路、西至G105、北至龙盘北路、南至德胜水道)(详见附件1)。
(二)逐步扩大摩托车限行区域。
2016年底前,根据中心区域内配套设施的完善情况,再行研究推行分时段、路段限制摩托车通行的措施。
(三)合理调整摩托车入户政策。
摩托车禁行区域内户籍居民禁止购买摩托车入户;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乐从镇维持“一户一摩”政策;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从2014年9月1日起,户籍居民施行“一证(摩托车驾驶证)一摩”政策。
(四)严格执行特种行业摩托车管理政策。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落实上级有关特种行业摩托车管理的工作措施,降低摩托车管理政策对城市基础服务行业的影响。
2.严格把关审核,避免指标被滥用。
(五)倡导绿色出行。
1.完善我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并制定实施意见逐步落实。
2.继续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政策。
(六)加大执法力度。
1.实行联合执法,落实我区禁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政策,开展摩托车闯禁行区的执法工作,同步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切实预防涉摩交通事故。
2.开展专项整治,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和各类突出的涉摩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打击涉摩治安案件。
(七)加强宣传引导。
1.结合摩托车管理措施的调整,扎实开展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新政策措施的支持,降低执行阻力。
2.根据实施过程中的涉摩舆情,及时做好应对,提前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任务分工
各单位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是对我区2010年工作方案的优化调整,由于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既要着力改善全区交通状况,又要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所需。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区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
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层层动员、稳步推进。要利用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将基础工作做实做细,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工作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处罚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新增的禁限区域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完善相关设施,设置一定的教育劝导期。
(四)重视舆情,维护稳定。
一是各单位要成立专门舆情工作小组处置由于政策调整可能引发的社会舆情;二是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主动掌握情况,根据“宜早不宜迟、宜小不宜大、宜化不宜激”的原则,及时引导化解相关矛盾;三是注意收集分析舆情特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尽最大可能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
附件:1.顺德区摩托车管理工作区域示意图
2.顺德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顺德办理“摩托车入户”所需的手续以及流程:
⑴第一步: 办理“准办凭证”:
⒈办理条件:
①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乐从镇实施“一户一摩”政策,其它镇街实施“一证一摩”政策。
②申请人必须是顺德户籍。
③申请摩托车《准办证》必须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理。
⒉办理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能代理)
⒊办理流程:到各镇街交警中队窗口(各中队只能办理本辖区户籍的驾驶人申请)及车管所业务大厅可办理全区驾驶人申请(地点: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1楼)。
⒋办理时限与费用:
①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②办理费用:免费
⑵第二步: 取得“准办凭证”后购买摩托车
⑶第三步: 购买《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东座1楼及大良新滘摩托车检测站;车船使用税地点:各镇街摩托车检测站及行政服务中心东座1楼)
⑷第四步: 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⑸第五步: 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
⒈办理条件: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⒉办理资料:
①“摩托车准办凭证”
②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③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④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⑦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⒊办理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②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③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④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领取办理结果。
⒋办理时限与费用:
①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②办理费用:摩托车号牌费70元/副、行驶证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证、临时号牌5元/个。
⒌办理地点:摩托车入户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在新滘摩托车检测站办理(包括车辆查验,登记受理、选号、号牌安装、行驶证领取),地址:大良街道凤新路13号。
⒍咨询电话:0757-22229724。
温馨提示:办理前请先提前预约,市民可通过“顺德百事通”、“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拨打22838180 电话、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网站及下载“顺德百事通APP”等多种途径实现对部门业务的预约办理。
准办凭证办理地点详情:
(一)各镇街交警中队:
1、容桂交警中队:容桂街道桂新东路18号,咨询电话:0757-28382222
2、大良交警中队:大良街道玮二路交警大队,咨询电话:0757-22218040
3、乐从交警中队:乐从镇新华路B93号,咨询电话:0757-28869600
4、陈村交警中队:陈村镇105国道南涌花坛,咨询电话:0757-23832096
5、龙江交警中队:龙江镇龙江西路103号,咨询电话:0757-23366777
6、伦教交警中队:伦教街道顺德立交桥东侧,咨询电话:0757-27753443
7、杏坛交警中队:杏坛镇河北路82号,咨询电话:0757-27388906
8、勒流交警中队:勒流街道建设东路大晚立交桥南侧,电话0757-25537830
9、均安交警中队:均安镇永安路10号,咨询电话:0757-28869600
10、北滘交警中队:北滘镇三乐东路北3号,咨询电话:0757-26323002
(二)各镇(街)派出所审批中队:
1、容桂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容桂街道办容奇大道中32号,咨询电话:0757-28382226
2、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咨询电话:0757-26369783
3、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乐从镇兴乐路163号,咨询电话:0757-28331269
4、陈村镇行政服务中心:陈村镇白陈路段南涌桥建设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7-23833929
5、龙江派出所:龙江镇龙洲西路103号,咨询电话:0757-23393110
6、伦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咨询电话:0757-27720733
7、杏坛镇服务中心:杏坛镇杏龙路329号,咨询电话:0757-27388906
8、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咨询电话:0757-26369783
9、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均安镇永安路28号,咨询电话:0757-29260081
10、北滘派出所:北滘镇天宁路18号,咨询电话:0757-23602263
(三)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咨询电话:0757-22835101。
限行时间:2021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3日18时00分,全天。
限行区域:日照市五莲县:全县范围。
限行规则:因疫情防控,封闭五莲县辖区内与周边区县有连接的全部国省道、县乡道、村村通等道路,应急物资、医护救援、民生保障车辆及其他符合防疫安全要求车辆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情况下,可凭五莲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按指定路线通行。其他过境五莲县车辆,请合理规划绕行路线。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对货车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货车包括单位或个人的中型以上普通货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道路救援车等车辆以及轻型以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二、货车禁限行管理区域
(一)限行区域及道路
山海路(含)以南,上海路(含)以北,日照北路(不含)、丹阳路(含)、山东西路(含)、旭阳路(含)、迎宾路(含)、和阳南路(含)、秦皇岛路(含)、长沙路(含)、柳州路(含)、日兰高速铁路、西客站南路(含)、长沙路(含)连线以东范围内道路以及北海路(国家森林公园以南段)、碧海路(国家森林公园以南段)、桂林路(和阳南路至向阳南路段)、广州路(向阳南路至苏州路段)、澳门路(银川路至杭州路段)、温州路(兖州路至临沂南路段)、汉中路(昭阳南路至兖州南路段)、临沂南路(上海路至温州路段)、兖州南路(上海路至深圳路段)、环山路。
(二)禁行道路
2.烟台路(泰安路至淄博路段);
3.北京路(泰安路至淄博路段);
4.淄博路(北京路至烟台路段);
5.菏泽路(海曲路至泰安路段);
6.枣庄路(泰安路至海曲路段);
7.海曲路(丽阳路至华阳路段和菏泽路至枣庄路段);
8.丽阳路(海曲路至望海路段);
9.华阳路(海曲路至望海路段);
10.望海路(日照路至营子河路段)。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除每日交通高峰时间以外,允许驶入禁限行区域内道路,轻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不限制通行。
(二)新能源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除每日交通高峰时间以外,允许进入禁限行区域。
(三)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每日23时(含)至次日5时(含)允许驶入禁行区域以外的限行区域。
(四)所有中、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止通行迎宾路跨线桥和长隧道。
(五)拖拉机以及由动力驱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车、四轮车,全天禁止驶入禁限行管控区域。
四、因生产、经营、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时段内通行禁限行范围的货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五、通行时间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
交通高峰时段:
5月1日至9月30日:7:00-8:3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00-8:30、11:30-12:30、13:00-14:00、16:30-19:00。
六、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日。
七、申请的通行路线应包含起点、终点及途经道路,起点和终点、转向点应当明确具体位置,途经道路应当为连贯路线。
八、对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的限制。
九、本通告所称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和运输集装箱的货车。
十、本通告所称工程运输车是指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重型罐式货车以及其他用于运输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废料的各类中、重型货车、挂车。
十一、遇有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按照工作部署和相关预案要求,停止办理相关车型通行证,已办理通行证的,按照交通管制措施执行。
十二、对违反规定通行禁限行道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日照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