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限行时间的特殊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公共费用,途客运车辆和大型轿车,北京B他们大约板出租车(租赁车辆除外),面包车,邮政车辆,观光巴士运营的市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火车校车。
北京的黄牌车有什么限制规定?
1.时间限制
公务用车:每周1天(0:00-24:00)
其他:平日7:00至20:00营业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
2. 限制区域
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其他机动车:五环内道路(五环除外)
三、出行限制规则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停运每周1天(0:00-24:00)按车牌计算,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2、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平日高峰时段,按其车牌在本市范围内实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五环路不包括在内)。
限用机动车号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限用日定期轮换。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后缀编号为:2与7、3与8、4与9、5与0、1与6 ;
(2)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周一至周五车辆牌照限用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车辆牌照的最后编号为:5加0、1加6、2加7、3加8、4加9;
(周四)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周一至周五,限用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号和9号、5号和0号、1号和6号、2号和7号、3号和8号。
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牌照按0管理。
三、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的约束: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
(二)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北京B段号牌出租车(出租车辆除外)、邮政专用车辆、持有市政府颁发的旅游大巴经营证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班车和校车;
(三)统一喷淋、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车;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殡仪馆殡葬等专用作业车辆;
(五)首号“时”牌车辆和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
(6)纯电动乘用车(以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电动机驱动的小货车)。
限制规定
1. 限制时间
乘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20: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
卡车:每天 6:00 至 24:00
2. 限制区域
乘用车:五环主辅路及其内路及大兴区部分道路
货运车辆:六环内道路(含)
三、限流规则
(1) 乘用车
1、进入六环(不含)及整个通州片区内道路范围内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干道),发给“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为7天。乘用车每辆车每年最多可办理12次,其他车辆申请次数不限。未进入上述区域的,申请“北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申请次数不限。
2、平日早晚高峰时段,7:00-9点禁止外地客车在五环主辅路及大兴区内其他道路及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00、17:00至20:00;
3、平日9:00-17:00,必须遵守市规。限号与北京车牌车辆相同,限号范围为五环主干道、辅道及其内的道路。
限用车辆的最后编号(包括临时车牌)如下:
(一)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周一至周五限用机动车号牌的最后编号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二)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车辆牌照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车辆牌照的最后编号为:5加0、1加6、2加7、3加8、4加9;
(周四)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周一至周五,限用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号和9号、5号和0号、1号和6号、2号和7号、3号和8号。
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牌照按0管理。
五、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二环路(含)、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范围内的道路。
6、平日7:00-9:00、17:00-20:00禁止乘用车进入五环(含)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五环路平日道路(含)9:00-17:00强制执行交通管理措施,在高峰时段限制道路车牌尾号区域通行,车牌尾号与北京市乘用车同步轮换。
(2) 卡车
1、每天6:00-24:00,六环(含)内所有道路禁止所有外地号牌货车通行。
2. 每天0:00-6:00,外国牌照的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车除外)进入六环(含)内道路,必须申领北京通行证。
3. 国Ⅲ排放标准以外牌照的货车全天禁止驶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南路、西路、广场东、西路、南北赤子街、南北长街、福佑街、王府井街、太极场路、中关村南路、学园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出口)、诸葛庄路(万寿路北出口至东侧路)中西四环)等道路,24小时禁止其他口岸挂牌货车通行。
其他禁止挂牌货车在道路外行驶的规定,请以道路上的具体交通标志为准。
进京新规定:
北京市交通管制违章处罚
根据《通知》交通执法要求,交管部门在通往北京的主干道和环城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对违章进入禁区道路的机动车一律予以处罚。依法处罚:
一是未申办进京证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内道路(不含)。如驾驶,将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和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扣3分。
二、7:00-9:00、17:00-20时在五环内(含)内道路行驶的已取得进京证的外省、区、市乘用车: 00平日,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处100元罚款,扣3分;高峰期违反尾数限制规定的,一律认定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三是外省、区、市已办理进京通行证,并于6:00至24:00在六环内(不含)道路上行驶的货车,被认定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机动车”。禁止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
四、货车、黄标车、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知》规定进入禁区并在禁区内行驶的,认定为“违反《通知》规定的机动车”。禁止标志说明”。违者处100元罚款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021北京车辆限行尾号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扩展资料
北京黄牌车和蓝牌车区别
1、驾驶证不同
根据北京黄牌车最新政策要求驾驶黄牌车必须要使用B本及以上的驾驶证才可以,而蓝牌车大多数只要使用C1本就可以驾驶使用。车主在驾驶黄牌车的时候要保证自己的驾驶证符合北京黄牌车最新政策要求。
2、收费不同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时候交通部门是会收取高速费用的,而具体的征收标准和汽车牌照的类型也有一定的关心,虽然不同的高速路段在收费的标准上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根据北京黄牌车最新政策可以确定的是在正常的情况下黄牌车收取的过路费要更高一些。
3、限行条件不同
黄牌车要么是营运车辆要么就是汽车尾气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公司,而北京对于这两方面的车辆限行要求又非常的严格。蓝牌车的限行政策相对来说就要宽松许多,一般都是根据车牌号进行限号限行。北京黄牌车最新政策对于限行也有较多的要求,黄牌车受到的限制也要更多一些。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我的车牌号是7783b今天限行吗
1、2021北京市车辆限行尾号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整治成果,减少机动车污染物质排出,持续改进北京首都空气指数,市人民政府确定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7日,再次执行工作日内(因法律规定节假日放假补休而调节为上下班的星期六、星期天以外)高峰期时间段地区限号道路交通对策。2021北京市车辆限行尾号为是多少?北京市尾号限行_间和地区呢?
2021北京市车辆限行尾号: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号机动车车牌号手机尾号各自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北京市尾号限行_间:每天(国家法定假日和双休日以外)7:00~20:00法定假日和双休日不限行,若双休日因国家法定假日补休为工作日内的,不限行。
北京市尾号限行地区:一、本市行政区内的中间党政机关,本市各个政府机关,中间和本市隶属的社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公务车按车牌号手机尾号每星期停驶一天(0时许24时),范畴为本市行政区内路面。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除以上第一条范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别的机动车执行按车牌号手机尾号工作日内高峰期时间段地区限号道路交通对策,限行时间为7时许20时,范畴为五环路之内路面(没有五环路)。
拓展专业知识:1、北京市尾号限行车辆能够走五环吗?能够走五环双重主道,五环外辅道。不能走五环内辅道。假如你从五环外根据匝道口或是内辅道(很短的间距)进到五环主道,且走的那一段内辅道是必由之路。正好在这里段被拍了,你能行政复议表明状况,一般都能够撤销交通违章。
2、违背限号怎样惩罚?a、受尾号限行的本市车牌载客汽车在五环路(没有)之内路面行车的,处100元处罚,不计分。b、未办进京通行证件的省外、区、市机动车进到六环路(没有)之内路面行车的,评定为机动车违背禁行标志标示的违纪行为,处100元处罚,并记3分。c、已申请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省外、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内7时许9时、17时许20时在五环路(含)之内路面行车的,评定为机动车违背禁行标志标示的违纪行为,处100元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内违背尾号限行要求的,评定为违背限定行驶要求的违纪行为,处100元处罚。
3、什么车辆不会受到北京限行对策限定?下列机动车不会受到以上对策限定:(一)巡逻车、消防车救火、急救车、工程项目抢险车;(二)公共性电汽车、省界汽车客运车辆及大客车、京B号码段车牌汽车出租(没有租用车辆)、小公交车、邮政快递专用汽车、拥有市道路运输监管机构审批的旅游客车运营有效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单位核准的企业头班车和院校校巴;(三)车体喷漆统一标志并扰乱公共秩序的综合执法车辆和清淤专用型工作车辆;(四)环境卫生、园林景观、公路养护的重点工作车辆,宾仪馆的殡葬服务车辆;(五)悬架使字头车牌车辆及经准许临时性入关的车辆;(六)纯电动车小型客车(以充电锂电池做为唯一驱动力来源于、由电机驱动器的小型客车)。
百万购车补贴
北京汽车尾号限行查询
每天3时至24时,北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
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但每
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除京A牌照以外的摩托车禁止进四环
〉大货车禁止进四环
〉领有本市牌证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驻京的19座含以下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即 黄标车,在8时至19时,二环路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排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车辆禁止上长安街。
〉只要是划有白线的地方都能停车
东单附近停车较为困难,不过还是有停车位的
附:北京市现行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一、车辆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一)货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四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4年2月16日实行)
2、五环路主路,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4年1月1日实行)
3、下列道路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1)、长安街新兴桥至北窑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起实行)
(2)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
(3)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
(4)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
(5)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5、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2)中关村北大街(中关村一桥至清华西门);
(3)成府路(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4)学院路清华东路口向南至学院桥;
(5)颐和园路101中学路口向南至海淀桥;
6、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2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1)万泉河路(万泉河路北口至万泉河桥)。
(2)圆明园西路(北起马连洼北路,南至颐和园路);
(3)颐和园路(安河桥至西苑路口)。(交管局通告,2004年2月16日实行)
7、上地三街(上地三街东口至上地三街西口)、信息路(上地信息环岛至上地南路),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货运机动车可绕行到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1日实行)
(二)外埠车辆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6时至24时,禁止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4年2月16日实行)
2、下列道路,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市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1)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辅路(健翔桥至沙阳路东口);
(2)汤立路(安慧桥至汤立路顺沙路口);、
(3)京密路(四元桥至枯柳树环岛);
(4)朝阳路(慈云寺桥至北关环岛);
(5)京通快速路主、辅路,京通路(四惠桥至北苑环岛);
(6)京津塘高速公路(十八里店桥至马驹桥);
(7)永南路、南廊公路(木樨园桥至南大红门通黄路口);、
(8)京开高速路(玉泉营桥至大兴环岛桥);
(9)京石高速公路主、辅路(岳各庄桥至杜家坎);
(10)京原路(京原路口至南大荒);
(11)阜石路、苹果园南路、广宁路、双峪路(五棵松路口至麻峪路口);
(12)京兰路(五孔桥至高井路口);
(交管局通告,2000年3月1日起实行)
(三)空驶出租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长安街及延长线(复兴门至建国门),7—20时,禁止空驶出租车通行。(市交管局通告,2000年9月12日起实行)
2、二环路主路(北京站东街东口往南至左安门桥段,南行方向除外)和三环主路,7时至19时(节、假日除外)禁止空驶出租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实行)
(四)大型客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长安街及延长线(木樨地路口至东大桥路南口),8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共汽车除外)。(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实行)
(五)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及发动机工作容积小于1升的小轿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东大桥路南口),7时至20时,禁止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和发动机工作容积小于1升的小轿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1998年12月16日实行)
2、二环路主路(北京站东街东口往南至左安门桥段,南行方向除外)和三环主路,7时至19时(节、假日除外)禁止轻型越野车(绿色环保车除外)、旅行车9座(含)以下(1.6L(含)以上9座(含)以下绿色环保车除外)轻型小客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2001年8月5日实行)
3、下列道路(除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7时至11时、16时至19时,禁止吉普车、轻型小客车和核定载客7人(含)以下的旅行车通行。
(1)东四南大街、东单北大街、崇文门内大街(东四路口至崇文门路口);
(2)西四南大街、西单北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四路口至宣武门路口);
(六)小公共汽车的禁限道路或范围
1、三环路以内地区道路(三环辅路及三环路的桥区除外)昼夜禁止小公共汽车通行。(市交通局、交管局通告,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2、经批准在下列两条道路上运营的小公共汽车,可以按指定路线在三环路以内行驶。
(1)由京石路经六里桥、广安门外大街至莲花池长途汽车站的小公共汽车,可以从六里桥向东在太平桥路口折返。
(2)由京顺路经三元桥至东直门长途汽车站的小公共汽车,可以持公安交通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通行证由香河园路、香河园街、东外斜街进入东直门长途汽车站后,经东外斜街,从新东路北口左转弯折回原线。(市交通局、交管局通告,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3、下列道路禁止小公共汽车通行。
(1)万泉河路(万泉河路北口至苏州桥);
(2)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万泉河路北口向东经清华西门、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3)学院路、西土城路(学院路北口至蓟门桥)。(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起实行)
(七)摩托车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长安街(新兴桥至东大桥南口),7—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98年12月16日起实行)
2、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起实行)
3、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和外省市摩托车行驶。(市公安局通告,2001年7月1日起实行)
(八)拖拉机、农用车、正三轮摩托车、畜力车等车辆禁限的道路及范围
1、四环主路,禁止拖拉机、农用车、轮式专用机械、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通行(养护作业车辆除外)。(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实行)
2、四环路辅路,禁止外省市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畜力车通行。(2000年35号通告)
3、对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采取以下交通管理制措施:
(1)下列道路昼夜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摩托车,拖拉机通行:
①三环路(含)以内地区道路;
②建国路(国贸桥至大望桥);
③复兴路(新兴桥至玉泉路);
④朝阳路(京广桥至慈云寺桥);
⑤安立路(安贞桥至安慧桥);
⑥阜石路(航天桥至五棵松路口)。
(2)下列道路,6时至22时,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通行:
a.三环路(不含)以外,东四环路、北四环路、八达岭高速路、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昆明湖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丰台路、西南四环路、京开路、南三环路、京津塘高速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b.八达岭高速路辅路、东北旺路、黑山扈路、玉泉山路、北坞村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颐和园路、清华西路、清华东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c.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酒仙桥南路、酒仙桥路、万红西街、京顺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d.阜石路、杨庄大街、古城大街、石景山路、京源路、鲁谷路、玉泉路、太平路、五棵松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e.安立路(安慧桥至大屯路);
f.北苑路(北四环路至大屯路东口);
g.京顺路(四元桥至孙河大桥);
h.首都机场辅路(霄云桥至大山子环岛);
i.朝阳路(慈云寺桥至三间房路口);
j.京通路(四惠桥至双桥);
k.京津塘高速公路(十八里店桥至马驹桥);
l.南苑路(木樨园桥至三营门路口);
m.马家堡路(洋桥至槐房路南口);
n.京开路(玉泉营桥至新发地桥);
o.京石高速公路(岳各庄桥至杜家坎);
p.阜石路(杨庄路口至金顶街南口)。交通标志另有规定的,须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4、颐和园路(安河桥路口以东)、清华西路、清华南路、成府路、双清路、清华东路、志新西路、志新路、志新东路、花园东路、北太平庄路、北三环路(北太平桥至苏州桥)、长春桥路、远大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区域以内的道路,昼夜禁止拖拉机、畜力车通行;6时至22时禁止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9月1日实行)
5、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昼夜禁止畜力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1日实行)
6、对畜力车的限行措施:
(1)东四环路、北中环路,八达岭高速路,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昆明湖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丰台路、西南四环路、京开路、南三环路、京津塘高速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昼夜禁止畜力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2)颐和园路(安河桥路口以东)、清华西路、清华南路、成府路、双清路、清华东路、志新西路、志新路、志新东路、花园东路、北太平庄路、北三环路(北太平桥至苏州桥)、长春桥路、远大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区域以内的道路,昼夜禁止畜力车通行。(交管局通告,2000年9月1日实行)
(3)下列区域内的道路,6时至22时,禁止畜力车通行
①阜石路、杨庄大街、古城大街、石景山路、京原路、鲁谷路、玉泉路、太平路、五棵松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②八达岭高速路辅路、东北旺路、黑山扈路、玉泉山路、北坞村路、昆明湖南路、昆明湖路、颐和园路、清华西路、清华东路(含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③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酒仙桥南路、酒仙桥路、万红西街、京顺路(含以上述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交管局通告,2000年5月10日实行)
(九)行人、非机动车(人力客、货运三轮车等)禁限的道路或范围
1、二、三、四环主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市公安局通告,98年12月16日起实行和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实行)
2、二、三环主路公交车站,只准行人在公交站台上候车。(市公安局通告,98年12月16日起实行)
3、下列道路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
(1)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桥至北窑桥)、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白石桥路、海淀路、海淀大街、中关村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中关村路),昼夜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穿行。
经北京市交通局认定,在东城、西城、宣武三区内从事胡同游业务的专用客运三轮车,只准在规定的胡同游览线路内行驶。
(2)、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
①光华路(东大桥路光华路口至光华路西口);
②日坛路(日坛路光华路口至光华路西口)、日坛东路、建华路、秀水街、秀水北街、秀水南街、秀水东街;
③三里河路(甘家口至木樨地桥);
④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新东路 ;
⑤万寿路(罗道庄桥至复兴路万寿路口)。
(3)下列道路,昼夜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①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内的道路(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②三环路(含)以内道路(红色号牌的人力货运三轮车除外)。
(4)下列道路,7时至21时,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①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清华西门、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②学院路清华东路路口向南至蓟门桥止;
③海淀南路渔场口向东经知春路至北土城路健德门桥止;
④圆明园东路、信息路(清华西门至信息环岛)、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清华西门至西苑路口)、清华南路(清华西门至兰旗营路口)。(市公安局、交管局通告,2002年1月5日起执行)
四、车辆行驶规定
1、二、三环路车辆行驶规定
(1)二、三环路主路左侧第一条车道只允许排气量1.0升(不含)以上的小轿车通行,出租车和其他车辆不准在该车道内行驶。
(2)二环、三环路主路最外侧车道(不含进出口附近120米的路段),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8时30分,只允许公共汽车、大型客车和9座以上的旅行车通行,其余时间其它车辆借道行驶时,遇有公交车辆驶来,应立即避让。公交车、大型客车和9座以上旅行车只准在该车道内顺序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只准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动车道,超过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3)二环、三环路主路公交车站内,严禁出租汽车和社会车辆驶入或临时停车。
(4)二环、三环路主路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前方无障碍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主路(不含进出口)车辆行驶的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交管局通告,99年9月18日起实行)
2、四环路车辆行驶规定
(1)四环路主路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第一、二、三条车道为小型车道,其中第一、二条为小客车专用车道;第四条车道为大型车道。
(2)四环路主路第一条车道只准小轿车行驶;小型货车只准在第三、四条道内行驶,大型车辆只准在第四条车道内行驶。车辆在借用禁止行驶的车道超车时,只准借用相临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3)四环路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交管局通告,2000年12月8日起实行)
3、四环路主路车辆行驶的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前方无障碍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主路(不含进出口)车辆行驶的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交管局通告,2004年5月8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