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04日周五、1月07日周一、1月14日周一、1月21日周一、1月28日周一限行:5、0
1月08日周二、1月15日周二、1月22日周二、1月29日周二限行:1、6
1月09日周三、1月16日周三、1月23日周三、1月30日周三限行:2、7
1月10日周四、1月17日周四、1月24日周四、1月31日周四限行:3、8
1月11日周五、1月18日周五、1月25日周五限行:4、9
北京限行轮换时间表
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除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年北京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一)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3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现行规则: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2、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