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限号出行的,一天不管被拍到多少次,只会按一次处罚!具体如下:
1、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省环境气象中心会商,12月4日起我市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12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单双号限行措施一并解除,同时继续实施本地号牌非营运车辆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目前,河北各市限行车辆尾号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3、2018年1月8日,北京、天津将轮换一次尾号限行,据小布查证,在没有应急预警的前提下,届时河北石家庄、保定、廊坊、张家口、唐山、沧州、邢台、邯郸、定州9市也将轮换尾号限行!
4、限行时间:邢台限行时间为7:00--21:00、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其它各地为7:00--20:00。
不限号,张家口已解除限号。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冀气领办〔2018〕156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划定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及高排放认定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铲车、推车、吊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农业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以及装用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柴油机械(主要包括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和水泵等)。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低排放控制区范围
中心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内区域:东环线——五一东大街(林园路以东)——林园路(五一东大街以北)——北环线——平门大街(西环线以南)——西环线——南环线——胜利南路(站前大街以南)——站前大街(胜利南路以东),以上道路(不含)构成的闭合环形区域内。
三、低排放区管控措施
(一)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使用《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排放要求。
(三)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明显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