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州市车辆限行。
2023年12月27日0时起彬州市城区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通知。东至高速引线公刘雕像转盘、西至火石咀彩虹门及滨河路西口、南至312国道(不含国道)、北至河堤路。
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
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特殊车辆除外)。禁止建筑垃圾、混凝土罐车、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以下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1、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定义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应急车辆。
6、“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陕西省限号地区有哪些
西安限号,是指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机动车禁、限行管理。西安限号的规则是: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同样按照该限行规定执行。违反该规定的,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将由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另行公告。
车辆限行时间制定的优势所在:
首先,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路上的行车数量,稍微缓解了拥挤的交通。
外地车在西安限号吗
西安市,咸阳市。
1、西安市:在西安市,限号措施主要针对私家车和货车,私家车按照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货车则全天禁止驶入市区,此外在早晚高峰时段,部分路段和区域也会实施交通管制和限行措施。
2、咸阳市:咸阳市的限号措施与西安市类似,主要针对私家车和货车,私家车按照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货车则全天禁止驶入市区,此外在特定时期,部分路段和区域也会实行交通管制和限行措施。
在西安本地车辆会限号,外地车辆也是会限号的,并且外地车的限号规则和本地车的限号规则相同。外地车和本地车在西安工作日限两个车牌尾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号。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西安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对机动车车牌尾号进行限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号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2年11月14日(周一)至2023年11月10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十一、各郊区县、西咸新区可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按照此限行规则发布相关区域限行通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