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5月6日起,石家庄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对象:全市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周一到周五,石家庄早、晚高峰期间(7:30到8:30;17:30到19:00),外埠机动车进入石家庄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需要办理通行证。
石家庄限行处罚
如果规定内限制通行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时间在限制区域内通行的话,将按照违反限行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另外,如果持有通行证件不按通行证规定通行也将受到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不扣分。
如果没有取得通行证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不扣分。
南昌市车辆限行的时间是多少?
根据尾号限行规则,尾号为3和8的车辆将受到限制。限行区域是限行政策中的关键要素之一。根据通知,限行区域位于绕城高速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并向南延伸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之北,向东达到西汉高速,向西抵达西柞高速,向北延伸至西咸北环线以南,并包括延西高速以东和西禹高速以西的区域,需要注意的是,特殊车辆不受限行政策的影响,这些车辆包括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以及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和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可以在限行时间内自由通行。
北京限行车辆尾号是多少号
一、南昌车辆限行时间的相关信息:
南昌车辆限行时间的相关信息。
限行车牌尾号:
(1)每周一(限行尾号1和6)
(2)每周二(限行尾号2和7)
(3)每周三(限行尾号3和8)
(4)每周四(限行尾号4和9)
(5)每周五(限行尾号5和0)
限行区域:
(2)八一大桥主桥和南昌大桥(7:00~9:30;16:30~20:00)、
(3)阳明路的豫章路口至二经路口、八一大道的福州路口至中山路口(7:00~20:30)。
(4)洪都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路(不含)、阳明路、阳明东路合围的区域
(5)八一桥、南昌大桥;赣江中大道、南斯友好路(不含)、丰和中大道、庐山南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
(6)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八一大桥、南昌大桥
(7)青山湖大道(不含)、解放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路、沿江北大道(不含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制,准许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喷涂有统一标识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环卫、市政、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4)南昌市区号牌的摩托车(不含四县和湾里)及悬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但在限行区域内,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通行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单位班车(大型客车)、垃圾清运车不受本通告限制,但是禁止从八一大桥通行;垃圾清运车每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8时30分,禁止在南昌大桥通行。
非机动车、摩托车及悬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在南昌大桥桥面,洪都大桥、英雄大桥及其引桥通行,需过江的,由八一大桥、南昌大桥桥下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或赣江大桥通行。
南昌外地车限行规定(区域+时间段):
(1)南昌大桥、八一大桥(不含南面匝道)每日7:00-9:30,16:30-20:30禁止外地号牌机动车通行。
(2)阳明路的象山路口至二经路口段每日7:00-20:30禁止外地号牌机动车通行。
(3)八一大道福州路口至中山路口段每日7:00-20:30禁止外地号牌机动车通行。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北京市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北京市公安局决定限号为周一2和7,周二3和8,周三4和9周四5和0周五1和6,周末不限行。
北京限行尾号规定如下: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3、全天禁止国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5、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三条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7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3年7月7日至2013年10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3年10月6日至2014年1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