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G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车牌,河北省其他车牌:冀A石家庄,冀B唐山,冀C秦皇岛,冀D邯郸,冀E邢台,冀F保定,冀G张家口,冀H承德,冀J沧州,冀O省直机关,冀R廊坊,冀T衡水。
除了如今的自选个性车牌以外,当下使用的机动车号牌由中文与英文字母的机关代码与五位号码组成。比如“冀G-12345”,“冀”代表河北省,G是张家口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代码,代表此车是由张家口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后面五位数是序号。
新车牌
新能源小汽车采用渐变绿色,而新能源大型车则用黄绿双拼。都寓意着绿色、环保、科技。
绿色车牌的位数由5位上升到6位,同时只用两种字母:D和F。D代表纯电动,F代表油电混合。小汽车字母D、F加在最前面,大汽车字母D、F加在最后面。
新车牌启用新技术。新能源车牌制作时间/地点/单位全可追溯,由全国统一管理发放。
使用新能源绿色车牌的车辆,不受尾号限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车牌
丰宁限号吗
一、张家口外地车辆不限行
张家口暂时没有类似北京市那样的全年性的限行政策。
针对特殊车辆有要求,如客车、货车、农用车之类,具体要求请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
另外,在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张家口也会执行限行措施,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
二、张家口二手车落户需要哪些手续的
本地转本地需要:买卖双方身份证(企业代码证)行驶本 登记证购车发票(二手车过户票)
外地转本地需要:原籍地车辆档案 完税证明(有些地方不需要)买方身份证
三、 张家口市各车管所咨询电话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二所
咨询电话:0313-7150036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8688226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逐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6735630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张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5236851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阳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7512086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宣化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3151105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下花园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5053333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7210688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万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0313-8684693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尚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4332351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康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5531044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怀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6210814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怀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7823237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沽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7622490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崇礼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8685971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咨询电话:0313-6415281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条专门规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张家口赤城在APEC期间小客车限行吗
法律分析:部分货运车辆在部分路段会被限行。
一、限行路段
(一)省道御大线,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与围场交界处至大滩镇南口省道244线交汇处;
(二)省道244线,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与沽源县交界处至丰宁满族自治县天桥镇与滦平县交界处;
(三)国道112线,丰宁满族自治县五道营乡邓栅子千松梁与赤城县交界处至丰宁满族自治县波罗诺镇与滦平县交界处;
(四)国道111线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高速口至隆化县郭家屯交界处。
二、限行时间和限行车辆
上述(一)、(二)路段,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每天早06:00至22: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上述(三)、(四)路段,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每天早06:00至21: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邮车、运钞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警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在限行之列。
法律依据:《关于在丰宁境内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限行限时的通告》
一、限行路段
(一)省道御大线,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与围场交界处至大滩镇南口省道244线交汇处;
(二)省道244线,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与沽源县交界处至丰宁满族自治县天桥镇与滦平县交界处;
(三)国道112线,丰宁满族自治县五道营乡邓栅子千松梁与赤城县交界处至丰宁满族自治县波罗诺镇与滦平县交界处;
(四)国道111线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高速口至隆化县郭家屯交界处。
二、限行时间和限行车辆
上述(一)、(二)路段,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每天早06:00至22: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上述(三)、(四)路段,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每天早06:00至21: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邮车、运钞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警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在限行之列。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在2014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期间,对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1日至13日,每天0时至24时,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二、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水泥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期间内,全天禁止在主城区(快速路以内)和各县城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公交车除外),在限行期间内,全天禁止在主城区(快速路以内)和各县城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垃圾清运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专项作业车(园林、环卫、银行运钞、道路养护);
(二)省际长途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用车辆);
(三)“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地机动车及遇有紧急情况的机动车可办理临时通行证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张家口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张家口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