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
今天(周一)限行
5和0
明天(周二)限行
1和6
周三限行
2和7
周四限行
3和8
本周限行规则(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7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5和0 1和6 2和7 3和8 4和9 不限行 不限行
限行时间: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10月04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限行区域:天津市: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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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家庄市主城区、新乐、鹿泉区、栾城区、元氏县、赵县、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定州市、保定市阜平县:限行尾号5和0。(除此之外,石家庄市其他下辖县市区目前不限号。)
二、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5和0。
三、河北省其他地市目前均不限号。
注:
1、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沧州、北京市限行时间为7:00-20:00;秦皇岛、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
2、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沧州、秦皇岛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3、各地具体限行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2020保定阜平县限行时间及路段
在阜平县日常需要开车出行的朋友们注意了,2022根据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继续实施常态化两个尾号限行,下面是阜平县限行时间、尾号、区域详情。
2022阜平县限行时间是几点到几点工作日7时—19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公告。
2022阜平县限行尾号规则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工作日
星期一:尾号4和9限行;
星期二: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三:尾号1和6限行;
星期四: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五:尾号3和8限行。
2022阜平县限行范围是哪里限行区域:县城东寺大街、桥东街、阜盛南大街(桥西街)、北街、府前街、中兴街、太行路、河沿路、沙河北路、沙河南路、法华路、三关庙北街、高速西引线(红绿灯至县城西门路段)、县医院至桥东街路段。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19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公告。
限行措施:
(一)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100元罚款。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大(中)型车辆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保定春节能不能燃放烟花2019保定最新限行区域地图+限行区域
保定阜平县有一些路段开始限行了哟,小伙伴们在出行的时候就要注意了,下面就是详细的限行路段及时间,除此以外,容城县的货车上月末也开始限行了哟,大家出行要注意。
阜平县限行通知8月7日,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两个尾号限行的公告称,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有效改善阜平县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该县与北京同步继续实施常态化两个尾号限行。
阜平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阜平县城东寺大街、桥东街、阜盛南大街(桥西街)、北街、府前街、中兴街、太行路、河沿路、沙河北路、沙河南路、高速西引线(红绿灯至县城西门路段)、县医院至桥东街路段。
限行尾号: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0月4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公告称,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绕行措施及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以下车辆不限行
1、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容城县城区货车禁行规定①限行时间:2020年7月29日起,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
②限行区域:大水大街-奥威路-津海大街-豪丹路城区范围以内(不含大水大街、津海大街),容善路、容美路、容仁路、容安路、容信路、容祥大街(不含白洋淀大道),高铁站周边惠源路、益达街、昌泰路、益丰街、容易线容贾路口至豪丹路。
③限行车辆:黄牌货运车、农用车、燃油三轮车、建筑工程车。运送生鲜食品、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限行车辆包含外地车辆及临时号牌车辆。
以下车辆不限行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二)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保险查勘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公务用车
河北保定的新兴区域更新了,在保定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出行的时候除了要记得限行尾号,还有限行区域也是注意。最重要的还是春节期间林芝烟花燃放的具体区域。
截止至2019年1月9日,保定有以下地区更新了限行区域。
近期更新区域1.清苑(2018年9月28日更新)
限行区域:新华街、中心街、清苑路、发展中路路段(发展路与建设街交叉口至发展路与振兴路口交叉口)、迎宾中街路段(建设路与迎宾街交叉口至振兴路与迎宾街交叉口)区域。
限行区域图:
2.蠡县(1.7日更新)
蠡县限行区域:县城区范蠡路、维明路、紫薇路、公园路、蠡吾大街全段。
3.顺平(1.7日更新)
限行路段:平安大街以北、蒲金路以东、桃源大街以南、仙洲路以西(含以上道路)区域。
限行区域图:
4.涞源
限行区域:广源大街以东(西环路)、广泉大街以西(东环路)、朝阳路以南(北外环路)、景秀大街与207国道交叉口以北的主城区内各道路;不含广平大街与富强路(北环路)十字路口以北、以东路段,广源大街(西环路)、广泉大街(东环路)、朝阳路(北外环路)。
限行区域图:
5.满城
限行区域:旭宁街(原东外环)、靖云街(原西外路)、致远路(原南外环)、春晖路(原北外环)以内区域。
限行地图:
红线内为限行区域,红线所在道路不限行
主城区(注明: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文字来源于官方发布,来源于网络。各县区限行路段如有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其它各县市限行区域及区域图(含定州)1.博野
博兴路与兴华街交叉口至博兴路与博程街交叉口
2.定兴
兴达街、兴盛街以东,107国道以西,机场路以南,金台路以北(除107国道、金台路外,包含其他以上道路)区域
3.徐水
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4.易县
城区朝阳路、开元街、金台路、阳元街、泰元街五条主街道区域。
5.安新
建设大街、育才路、雁翎路、永安大街、老城区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6.望都
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阳光大街以西、庆都路以北区域实施限行(不含以上道路)。
7.高阳
县城区向阳路以北(含向阳路)、正阳路以南(不含正阳路)、佟麟阁大街以西(不含佟麟阁大街)、宏润大街以东(不含宏润大街)的县城区道路。
8.唐县
县城区东环、南环、西环、北环(保阜路)以内区域。
9.阜平
县城东寺大街、桥东街、桥西街、北街、府前街、中兴街、太行路、环城路、高速西引线(红绿灯至县城西门路段)。
10.涞水
县城冲之大街、德成路、遒城街、向阳路以内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11.高碑店
107国道以东、安泰路以南、世纪路和七一路以北、中华大街以西(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内所有道路。
12.安国
保衡路以西、北外环以南、西外环以东、义丰大路以北(不含保衡路、北外环、西外环和义丰大路),黄标车、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禁止驶入主城区。
13.曲阳
东环、南环、西环(京赞线)、北环以内区域。
14.涿州
市城建界内:107国道(不含)以东、腾飞大街(含)以西、永济路(含)以南、郦道元路(含)以北。
15.雄县
限行区域为双侯大街以南、人民大街以北、温泉路以东、将台路以西(含以上道路)。
16.容城
大水大街-奥威路-津海大街-豪丹路城区范围内(含奥威路、大水大街)
17.白沟
富强大街以东(含富强大街)、津保路以北、东一环以西、北一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所有道路。
18.定州
建成区以内区域,即新107国道东环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国道南环路段以北;新107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广铁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保定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一.2017年11月13日,保定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保定市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保政发〔2017〕30号),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保定市主城区(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区域内(不含环路),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建成区,2019年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