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是2016年12月2日0时至4日24时;
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12月2日限行 “1”和“9”,12月3日限行“2”和“8”,12月4日限行“3”和“7”(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尾数限行规定;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南京车辆限号吗外地车限行吗
宣化是不限号的,涿鹿、沙城这些环北京的和张家口市市区主要街道才限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首都北京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
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
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将于9月3日在首都北京举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8月28日0时到9月4日24时,对在张家口市主城区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28日至9月4日,每天0时至24时,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二、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水泥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期间内,全天禁止在主城区(快速路以内)和各县城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限行期间内,全天禁止在主城区(快速路以内)和各县城内道路上行驶。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垃圾清运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专项作业车(园林、环卫、银行运钞、道路养护);
(二)省际长途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用车辆);
(三)“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地机动车及遇有紧急情况的机动车可办理临时通行证通行;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车身喷涂统一标识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五、持有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服务张家口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车辆,按照单双号规定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张家口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张家口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
河北省高速交警限行措施
为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河北省公安厅制定了《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省机动车限行方案》。高速部分限行告知如下:
限行时间:2015年8月28日0时起至9月4日24时
限行要求:对通过京藏(G6)、京新(G7)、京昆(G5)、京港澳(G4)、大广(G45含京承)、京哈(G1)高速公路过境北京的低于国Ⅲ标准的车辆,分别在宣大转京藏、张涿转京新、廊涿转京昆、廊涿转京港澳、廊涿转大广、长深转京哈等高速公路互通立交以及京承高速红石砬立交处按照提示选择绕行。
注意!高速交警将在各分流点实施劝返和分流不符合要求的进京或过境车辆,望广大司机朋友予以配合!
限号,限行。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周五7:00-20:00,限行区域为南京市主城区(不包括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区)。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实行限行。外地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1和6的车辆,限行时间为周一;2和7的车辆,限行时间为周二;3和8的车辆,限行时间为周三等。所以外地车既限号又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