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川陕路与清姜路路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区域;川陕路南段(北照路口以南)、福谭路、福谭大桥、蟠龙新区、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310国道(潘太路丁字以东)及限行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宝鸡市限号解除了吗
限号。根据查询宝鸡本地宝信息显示:宝鸡市本地燃油车和本地新能源车辆,限行区域为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全镇范围和阳平镇全镇范围,外地燃油车和外地新能源车辆,限行区域为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全镇范围和阳平镇全镇范围。
宝鸡市虢镇汽车限号吗?
宝鸡市限号解除了。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和应急响应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2级响应。不再限行,恢复正常通行。宝鸡市,古称陈仓、雍城、西虢、西岐、西府等,陕西省辖地级市,是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处关中平原西部,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冷暖干湿,四季分明。截至2021年底,全市下辖4区8县,总面积18117平方千米。
宝鸡市限号和西安一样吗
限号的。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关中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8日14: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市区范围及各县区。
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的禁、限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加大限行车辆的管控力度,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做好货运车辆管控工作,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扩展资料:
宝鸡车辆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的通知
2018年6月,陕西省宝鸡市限号查询
宝鸡市限号和西安一样,都采取了尾号限行措施。
宝鸡市和西安市作为陕西省的两大城市,在交通管理方面采取了相似的措施。两地都实行了尾号限行政策,旨在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在宝鸡市,限行的具体规定是,按照机动车车牌尾号来确定限行的日期。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这样的安排能够有效地控制车辆的出行数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同时,为了方便市民出行,限行时间主要集中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并不受限行限制。西安市也采取了类似的尾号限行措施,车牌尾号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减少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尾号限行注意事项
1、了解限行规定:在实施尾号限行的城市,要提前了解限行的具体规定,包括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和限行尾号等。可以通过媒体、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2、检查车辆尾号:在限行当天,要提前检查自己车辆的尾号是否与限行的尾号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提前调整出行计划,避免违规行驶。
3、规划出行路线:在限行期间,要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限行区域或限行时间段。可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步行或骑行等方式代替自驾出行。
2018年6月陕西省宝鸡市不限号,宝鸡限号日期是2019年2月12日7:00起至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
限行时间:2019年2月12日7:00起至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限行路段:经二路、新建路、中山路、东风路、行政大道、高新大道(科技路以西)、陈仓区东大街、西大街。
限行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限行。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3、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7、“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8、持有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闽南网-宝鸡限行时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