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限号。天津市限号范围是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塘沽区已经出了天津外环了。天津限号要求为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拟实施机动车限行政策,在一二级预警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限行区域包括:市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滨海新区塘沽:塘沽建成区的道路;开发区东区道路;汉沽:汉沽建成区环线(不含环线)以内道路。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和办理机动车登记,适用本办法。中国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登记的机动车适用军车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领取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不准上道路行驶。
唐山限号查询2019今天唐山限行区域范围和时间2019年
天津限号范围是五环路(含五环路)以内的市区道路,包括市区的所有区县,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天津港保税区和武清保税区的道路。根据查询天津政府网站显示,天津市限号的区域包括河东、河西、南开、和平、红桥、河北、塘沽、汉沽、大港、北辰、东丽、西青、津南、宝坻、静海、蓟州和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天津港保税区、武清保税区等地。限行日期为周一至周日,限行时间为早7:00-晚8:00。限行尾号为单数的车辆在单号日期不能行驶,双数车辆在双号日期不能行驶。
滨海新区限号吗
唐山限号几乎是常态,因为现在的唐山市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都非常大,作为北方重镇,唐山的生活和经济都得到大幅度提升,所以为了缓解交通出行的压力和尾气导致的环境问题,采取了限行限号的机制,下面给大家提供2019年唐山限号查询最新时事动态2019今天查询信息。
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
唐山限行尾号:5和0
附:2019年9月唐山玉田限行范围区域:年唐山限行规定更新了,唐山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紧挨着北京,而且唐山是重工业基地,随着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升,私家车日益增多,给交通带来很大的压力,加上工业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会造成一定的空气质量下降的问题,所以唐山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限行规则。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4月30日期间,我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较大,风力较小,扩散条件整体不利。按照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4月26日禁行尾号4和9,4月27日、28日不限行,4月29日禁行尾号5和0,4月30日禁行尾号1和6。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按照4月19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唐山2019年4月20日开启的限行规则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我市20日至25日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68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4月20日8时至25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装备。所有钢铁企业停50%以上的竖炉和石灰窑装备。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和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减排停产的基数。各企业于4月19日18时前将预警期间生产计划报属地政府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评价为B、C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3、铸造行业。所有铸造企业熔铸工序停产。
4、建材行业。粉磨站停产。玻璃熔窑按设计产能限产15%,提高治污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毫克/立方米。制砖、岩棉等其他建材行业停产。
5、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水泥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6、医药(农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评价为B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其它工序执行轮流停产措施;评价为C类的停产。
7、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位于工业园区内的喷涂工段停产,未进工业园区无产生VOCs工序的按污染物总量执行轮流停产措施,未进工业园区有产生VOCs工序的停产;评价为B类的停产。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8、所有企业喷涂工段停产(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
9、露天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10、执行轮流停产措施的企业,编组为A组的停产,B组的生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即:4月20日、21日不限行,4月22日禁行尾号5和0,4月23日禁行尾号1和6,4月24日禁行尾号2和7,4月25日禁行尾号3和8。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绩效评价为A类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别凿、破拆、改造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施工工地停工。免于停工的市中心区市政工程严格执行市生态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领办〔2019〕4号)。
2、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3、达到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整治4条基本要求和2条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5、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6、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本《通知》管控措施与市政府《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从严执行。
(五)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执行。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8〕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驻企监督员的监管作用,坚持做到每日由县级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确保重点企业停限产和限行措施执行到位,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组成暗访督察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凡是没有落实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280175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以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特别提示:2019年4月20日(周六)2019年4月21日(周日)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是不限号的。
天津机动车尾号限行仅限于天津市内六区,其实就是常说的说唯有和平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市内六区才限行。滨海新区属于天津的远郊区县,不在外环线内,因为这个原因不用尾号限行。滨海新区是天津一个比较独立的区域,由塘沽区,大港区和汉沽区三个区组成。
天津限号政策为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的车牌尾号为当日禁行尾号的,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限号出行注意事项
被限号车辆可以通过优化出行方案,尽可能减少车辆使用频率。选择更加便捷的交通工具。被限号的车辆可以考虑换乘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自驾出行。通过打车等方式,也可以降低车辆使用频率。尽量减少短途出行。
车辆的短途使用频率较高,可以考虑步行、非机动车等方式代替车辆出行。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属于2轮非机动车,不在限号范围内,而且比汽车更加环保,所以被限号的车主可以考虑购买这两种交通工具。
调整通勤方式。被限号车辆可以考虑调整通勤方式,例如改变上下班时间、选择远离限号区域的工作地点等,以减少车辆使用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