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对于外地车和外地货车都有新的限行政策,这个对于外地车司机朋友来说绝对一个非常重要和敏感的话题,而且对于关内和关外的车辆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下面给大家分享2018年深圳外地货车限行时间和路段。
按照有关要求深圳交警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对柴油轻型自卸货车和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开展执法工作。
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为执法缓冲期将采取敬告式执法,2018年1月16日起将正式执法。
什么是柴油轻型自卸车,如何享有通行路权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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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柴油轻型自卸车
柴油轻型自卸货车俗称“小金刚”、“小泥头车”,多为个体经营或个体挂靠公司经营,存在“大吨小标”历史遗留问题,以大型货车的装载量长期按小货车通行路权行驶。
一直以来,以“多拉、快跑、乱停、黑烟”广受市民诟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星级用户+电子通行证规范管理
尚未申请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的柴油轻型自卸货车车主,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星级用户申请,才可享有通行路权优待政策哦。
具体步骤:
1.登录星级用户登记
通过手机微信端申请成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并在“柴油轻型自卸货车登记”栏登记。
2.审核后,免费安装
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车主可持行驶证原件至住址登记地交警大队领取安装RFID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安装和使用将不产生任何费用)。
3.查看电子证状态
安装成功后,车主将可以在星级用户客户端查看电子通行证号和实时状态。
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范围
已经已申领RFID并申请了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的,或者申请了星级用户,RFID正在制发状态中的柴油轻型自卸货车按照以下电子登记许可通行规定限行: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以下路段、区域:
1、罗湖区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原沙湾特检站)、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
2、福田区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以及龙华新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四)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2、龙岗区:
(1)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3)坂雪岗大道。
3、宝安区:
(1)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宝安大道。
4、龙华新区:
(1)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5、光明新区:光明大道。
6、坪山新区:中山大道。
7、大鹏新区:迎宾路。
对未申领RFID和未申请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的柴油自卸货车:
对外地号牌柴油轻型自卸货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进行全天24小时限行执法,对本地号牌柴油轻型自卸货车按大货车限行范围进行执法。
轻型自卸货车(无电子通行证)
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限行范围
2018年1月1日起,市交警局将按照《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除现有货车限行路段外,在全市高速公路和基本货运通道以外的道路,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开展限行执法查处工作。
为解决机场、港口、物流园以及大型集贸市场的城际物流运输困难,深圳交警将横东岭路等93条道路增设为基本货运通道,暂不执行早晚高峰8小时限货规定,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如下:
(一)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基本货运通道。
1、现有基本货运通道。
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107国道、西乡大道、南坪快速、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布龙公路、布沙路、龙岗大道、丹平快速、深盐路、松白公路、公常路、盐龙大道、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惠盐公路。
2、新增基本货运通道。
横东岭路、东泰路、机场道、机场南路辅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红棉路(盛宝路-长深高速段)、布澜路、洲石路、新玉路、根玉路、龙观路、广田路、北山道、松福大道、新河大道、沙松路、创新路、西环路、芙蓉路、松瑞路、福洲大道、光侨路、南环路、东环二路、比亚迪路、坪葵路、丹梓大道、盐葵路、凤塘大道、宝南路、市花路、永和路、金湾大道、松岗大道、芙蓉大道、福永二路、福园一路、福园二路、大洋路、凯城二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空港一道、航站二路、宝源路、沙荷路、坂李大道、清吉路、清祥路、观光路、茶光路、民康路、永安路、象山大道、浪荣路、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中路段除外)、碧新路、观澜大道、宝龙大道、泗黎路、丹农路、东深路、良白路、兴围路、前进二路、水库路(宝安区)、盛宝路、东西干道、红岗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清水河四路、清水河五路、料坑大道、明珠大道、洪安四街、兴海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右炮台路、赤湾二路、赤湾五路、丹梓西路(站前路-深汕公路)、宝荷路、爱南路(宝荷路-龙岗大道)、同胜工业园路、华辉路、华兴路(华辉路-布龙路)、港湾大道、锦龙四路。
外地货车一般情况不允许申请通行证,但是外地小汽车可以申请。
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通行管理办法
(一)下列外地号牌载货汽车不受《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对于部分涉及生鲜、冷链、药品或其他应急配送需求,无法调整运送时间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在本次通告有效期内(2018年3月14日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同时,应在此期间对配送车辆、配送方式进行调整,以配合深圳市环境保护政策和交通管理政策。
(三)2018年1月16日正式执法之日起,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前两次在《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
2021北戴河限号限行规定
受新式新冠病毒肺部感染肺炎疫情危害,兰州在疫情防控期内中止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换句话说全部当地、异地号牌小型轿车都能在兰州市全省全时间段行驶。
而为了更好地全力保障兰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和公司井然有序投产开工,兰州市交通警察对运送药物、医疗机械、食品类、生鲜食品蔬菜水果、肉类食品等疫防、保障民生和制造生活物资的货运机动车全力以赴给与确保,临时性调节货运机动车城区行驶要求,下列对策为疫情防控期内临时性确保工作方案,实际修复_间待定。
一、核载0.75吨下列(含)货运机动车撤销每日高峰期限号,可24小时24小时行驶。
二、核载3吨下列(含)0.75吨之上货运机动车,由原先每日23时许次日7时在主城区行驶,调节为24小时24小时行驶,可暂未办理通行证。
三、核载3吨之上货运机动车标准按原要求行驶,须经应急运送以上物资供应在城区路面大白天行驶的。当地号牌根据甘肃政务网申请办理,异地号牌在进到城区的6处交警队接口岗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即办即进),按特定路线行驶。
百万购车补贴
秦皇岛暑期限号海宁路算不算限号内路线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秦皇岛市2021年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旅游旺季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旅游旺季交通安全畅通,决定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双休日单双号限行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日,早7:00——晚20:00,北戴河区在常态化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实行双休日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以南、驼峰路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不含所列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来车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出城方向)——228国道方向行驶,也可经崔各庄互通——海岳路(或驼峰路)——海港区(或北戴河新区)方向行驶。
(二)限行规则
7月10日至8月22日每周六、周日,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车辆)在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周六准许双号车辆通行(禁止单号车辆通行),周日准许单号车辆通行(禁止双号车辆通行)。车牌尾号: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执行双休日限行措施。
(三)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需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已申领新能源号牌的小型客车(含已备案的新能源客车)。
2.通行证申领
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到东山大队(北戴河区单赤路北侧)申领北戴河旅游旺季道路通行证。
(1)执行旅游旺季保障工作任务的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车辆按照既定比例核发;
(2)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原则核发;
(3)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残疾人的代步汽车,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核发(需提供本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的,可持居民户口薄或实际居住地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
二、其它限行措施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老驼峰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持有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日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绕行路线:青乐公路(S261)——新102国道。
4.海港区西环路(北环路至河北大街)、228国道(海港区西环路至北戴河区205国道),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绕行路线:北环西路——102国道与205国道合并路段——205国道——228国道——北戴河机场公路(S319)。
5.海港区河滨路,新奥海底世界段(文育路——文昌路),实行由西向东单行通行管理措施,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沿海路段(湾海一号国际公寓南门——山东堡立交桥)及以南区域内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
9座(不含)以上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号牌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康乐路(鹰角路以东路段)通行。
(三)其它车辆限行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河北大街西段——海岳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28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崔各庄互通以东路段)通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摩托车不受限行。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禁止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医用氧气等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禁止双人骑、多人骑自行车,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为保障旅游旺季北戴河道路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北戴河区道路承载力和交通流量变化,采取其他临时通管制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关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及高德、百度等移动导航系统,及时了解限行道路和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提前规避限行区域和道路。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本通告规定,文明行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更新时间:2021年3月31日
2021年3月8日,秦皇岛中小学校已全面开学,为有效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市交警支队决定自3月12日起恢复全市各所小学周边道路限行措施。其中包括:
迎秋里小学(八一街)
新一路小学(新一街)
建设路小学(金屋巷)
滨河路小学(纤维街)
西港路小学(晨光街)
青云里小学(渤海路、蓬莱路)
迎宾路小学(马坊街)
山海关兴隆小学(教军场路)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具体限行措施及限行时间见附表。
一、限行时间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交通限行区域、道路、车辆类型及相关要求
(一)北戴河区
1.限行道路
(1)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西六路段):除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与指定的公交车外,禁止机动车通行。
(2)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除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外,禁止机动车通行;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除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外,禁止机动车通行。
2.单行通行道路
东海滩路(海波路至金旭路段):6:00至22:00,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3.限行车辆类型
(1)七座以上客车(含七座):禁止在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通行。
(2)轻型货车(含微型货车):禁止在东经路、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3)大型货车:禁止在联峰北路以南区域内的道路以及海北路、海宁路、滨海大道、高速引道、新驼峰路、西部快速路(南大寺以南路段)通行。
(4)二轮摩托车:禁止在联峰路、东坡路以南道路通行。
上述车辆确需通行的,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持车辆行驶证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相关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单双号限行
暑期期间每周六、日8时至22时,北戴河区实行单双号限行管理。
限行区域与道路: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西海滩路以东区域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
通行原则:本市机动车(含北戴河区本市机动车)按车牌阿拉伯数字尾号,执行每周六、日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汽车、出租汽车、殡仪馆的殡葬车、银行运钞车、邮政车、大型旅游客车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特殊通行需求:因工作、生活需要确需通行的,车辆所有人持机动车行驶证(公车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到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或交警支队支暑东山大队审核后,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5.过境交通
南戴河、黄金海岸途径北戴河往返市区、山海关的车辆,绕行新驼峰路、西部快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