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郑州、信阳、新乡等地之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在平顶山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平顶山取消了限制。以下是旧的限制规则。
1.本地燃油车辆
(1)限制线1
限期
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07: 00至21: 00(节假日除外)
受限区域和范围
平顶山市:应城市大道以南(不含北环路)、昆阳大道以西(不含安迅公路)、黄河路以北(不含)、西环路以东(不含)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以西(含)、龙翔大道以南(含)、于颖路以东(含)、湖滨路以北(含)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输入,查看限行地图,更直观!
管理
根据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最后一位为英文),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1、3、5、7、9)以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单号单日上路行驶的;偶数车牌(2,4,6,8,0)的机动车在偶数日行驶。
(2)限制2
限期
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07: 00至21: 00(节假日除外)
受限区域和范围
平顶山市:建设路、长安街。
管理
根据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最后一位为英文字母),实行奇数单日、偶数双日行驶。具体为:(1、3、5、7、9)以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单号单日上路行驶的;偶数车牌(2,4,6,8,0)的机动车在偶数日行驶。
广大车友主要关注平顶山的时间、区域、规定,不要为此受罚。
声明:本网站提供的平顶山交通限行信息,仅供参考。如与官方信息有偏差,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交通限行措施为准。
河南限号吗
限号。郑州实行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限行政策,该政策限号牌照包括本地牌照和外地牌照,其包括信阳牌照。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限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信阳市中心城区车辆停放通告信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限号规定
河南不限号。河南不限号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河南省的交通流量相对比较平稳,交通拥堵情况相对较少。因此,在考虑实行机动车限制措施时,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交通环境、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因素。
2、限号措施需要实施较高的管理成本,投入比较大,可能需要建立相关的限号管理机构,增加警力、设备及宣传成本等,与此同时也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汽车市场的打击、行业利益冲突等问题。
3、限号措施可能对车主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一定的不便,此项措施应该在缓解交通拥堵程度较为严重、对空气污染和能源浪费问题有明显改善作用的重要城市中提高考虑。
关于规范信阳市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坚决清除车辆乱停乱放,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在市区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内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按照停车泊位的类型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轧泊位标线、逆向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主次干道内停放。
二、在城区主次道路外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或施划的路外临时停车泊位内,车头按照箭头指向进行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轧泊位标线,严禁任何车辆随意占用盲道。
三、在城市住宅小区内停车,车辆必须按照小区物业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小区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车辆正常通行的小区道路上停放。
四、凡未在停车泊位停车、未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标志停车、逆向停车以及超出标线、骑轧标线停车的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纠正或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纠正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和安全的违法行为,一律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
_河区停车场地址:_河大市场停车场、宝石桥血站旁边停车场、南湾恒阳生态园院内停车场、北京路与长安路交叉口龙潭酒店停车场、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地下停车场、四一路天润地下停车场,联系电话:7676125。平桥区停车场地址:平桥蓝天幼儿园旁边精都停车场、南京路与新二十四大街西100米停车场、平桥大道与平东路交叉口高铁桥下停车场、新十六街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停车场,联系电话:7676118。
五、严禁在市区设有禁停交通标志或施划有**禁停标线的主次干道、支路、进出小区路段停放车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100元罚款,记3分。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道路上设置、撤出、挪用停车泊位;严禁沿街商户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将由公安交管部门强制拖移。
七、严禁在停车泊位、停车场内摆摊设点,进行修车、洗车、买卖二手车等占道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对多次违法停车的“违法大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强制执行;并纳入征信系统。
九、提倡广大市民低碳、绿色、文明出行,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有序、规范、入位停车。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