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不限行。
经石家庄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2023年12月30日夜间起,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截至2024年3月12日,石家庄暂未恢复限号。
在早前的限号规定中,石家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每日7时至19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分别是:周一限行3和8;周二限行4和9;周三限行5和0;周四限行1和6;周五限行2和7。限行区域为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自2014年5月1日起,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外地牌照车辆禁止在二环以内通行。
扩展资料:
通行证办理条件及要求:
1、外埠号牌机动车的车主系个人,且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办理最长6个月有效期的通行证。需要持行驶证、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介绍信办理。
2、外埠号牌机动车的车主系企业、商业公司、驻石机构,且持有石家庄市工商注册手续的,可办理最长3个月有效期的通行证。需要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3、临时来石的外地单位办公用车应错开高峰时段通行,确需高峰时段通行的,可办理1-7天临时通行证。需要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信、参会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4、符合上述办证要求的车辆,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绿标车”、车辆检验合格、交强险合法有效,办理通行证时需携带交强险副本以备查验。
办理流程:
1、外埠号牌机动车通行证自2014年4月28日起开始办理。
2、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上述相关手续到市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或13个入市口警务站登记备案后,免费办理市区通行证,其中,长期(3-6月)通行证,到市交管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0311-85858148)。(“五一”小长假期间照常办理,不休息。)
通行证使用规定:
1、此证用于市区二环路(不含)以内市区道路(除槐安路、和平路高架桥主路及中山路)工作日的交通高峰时段(7:30-8:30,17:30-19:00),六座(含)以上载客汽车、货运汽车需与市区通行证共同使用。
2、此证需要分别张贴在机动车前、后风挡玻璃右下角处,以备检查。
3、此证加盖“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证专用章”有效,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机动车驾驶员需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管理。
资料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外埠号牌机动车办理石家庄市区通行证详解
河北公安交管网-外埠号牌机动车4月28日开始办理石家庄市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