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发生追尾后离开现场,被保险人不能及时通知,保险人不能得知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不提供保险服务。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追尾可以不报警直接报保险吗?
只要汽车在合理的范围内出现了交通事故,并且有所损坏,有相应的车险,就可以申请理赔。车主只要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且第一时间报案了,留有证据,又有汽车破损和维修的数据,发票等等,就可以到保险公司去申请理赔。
被后车追尾如何处理要不要走保险
车辆发生追尾时,是否可以不报警直接报保险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比较小的事故,造成的损坏并不是很严重,修车费不超过2000元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保险确定后就直接修车了。要是修车费超过2000元,或者情况比较严重,并且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那必须先报警。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
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
当然,我们不可能因为快车道内易发生追尾事故就“因噎废食”不走快车道。除了使车速始终保持在限制速度之内,还要改掉一些“坏毛病”。
追尾事故
据交警介绍,很多追尾事故是因为车速过快,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引起的。而且,发生此类事故的,并非新手占主要比例,反而是驾龄在5年左右的司机。
作为新手上路,大部分人在驾驶的过程中都很谨慎,而且车速也不会太快,不会紧跟前车。所以,追尾事故的发生率反而是驾龄在5年左右的司机,因为上路的时间相对较长,认为自身的车技不错,通常更容易麻痹大意。
以上内容来自 百度百科-追尾
车辆没有强制险被追尾应不应该有责任
被后车追尾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在交警定责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看事故的责任方是谁:
假如说是自己紧急刹车造成的后车追尾那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自己车辆的损失以及对方车辆的损失,相反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方承担主要的损失。
2、选择处理方式:
汽车追尾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私了,而另外一种则是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获得赔偿。
先预估一下汽车追尾给汽车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如果损失不是特别大而对方又愿意私了那就可以通过私了的方式来处理,相反的情况下则可以通过投保险的形式获得理赔。
3、申请代位追偿:
汽车被追尾之后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有的时候对方可能暂时没有能力赔付车主的损失,当车主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向自己投保的车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车子报了保险后在是不是一定要在什么时间内去修车?
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正常情况应该是对方负全部责任,但自己车没上交强险,是违反规定的,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交警一来,直接扣车,罚两倍交强险费用,然后补上交强险才能领车,这种情况最好进行私了。建议及时为车辆补缴交强险。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对交通事故认定及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自己车辆未缴纳交强险,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
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扩展资料:
车辆保险理赔流程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及时报案很重要,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保险车辆若发生盗抢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到养路费稽核处办理停驶手续;公安机关侦察;
三个月内被盗车辆找回,保险公司赔付因盗抢引起的修理费用,三个月后车还未找回就到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书;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办理理赔。
TIPS1: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TIPS2:报案时可向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进行后续理赔步骤咨询,记录下报案编号和相关人员的工号很重要。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注释: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IPS1: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没有定损的车辆不能自行修理,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的(建议),修理厂会尽快将您的车辆修理好。同时修理厂也可以帮助您共同处理理赔方面的问题。也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自己熟悉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TIPS1:事故车必须按定损项目及定损金额进行修理,若有项目及费用的变动,应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
TIPS2:少数不法修理厂为了自己利益将客户送修车辆伪造二次事故骗取理赔金。请提高警惕,建议客户去那些资质较佳或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单位进行事故车修理。
TIPS3:现场处理的时候,如果正处于交通中心地带,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位置后将车辆移动至空旷地带。当保险公司的勘查员到达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要求,等待勘察。然后,配合保险公司勘察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 [1]?
3.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注释-案件审核: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单证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核验证有关单据,调查核实有关证明及资料分权限核批。
1、不超权限业务。单证齐全,审查核定正确无误的,在限定时间内给与赔偿;如果在审查核定中发现与被保险人提供的数据不符或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与被保险人共同调查核实予以赔付。
2、超权限业务。交通事故重大赔偿金额超过一定的限额,当地保险公司要向上级保险公司进行汇报,由上级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 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 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 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注释-赔款领取:
保险公司通常在案件处理完毕后,会第一时间致电私家车客户领取理赔款(企业客户通常是银行划帐),只要带好相关证明(如身份证,保单,赔案回执)去保单所属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领取即可。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做到的。事实甚于雄辩,车主一定要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车辆保险理赔程序单方事故
(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六、赔付
车辆保险理赔程序双方事故
双方事故:
A:多方肇事(无人伤亡,)-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多方肇事:指不涉及人员伤亡,但涉及第三者财物损失、事故责任明确的双、多方交通事故
举例1:车辆追尾,后车负全部责任,对方或两方车辆均损坏
举例2:碰撞防护栏,车辆负全部责任,护栏损坏也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提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
切记:一、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
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
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要第三者立收据,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
因为第三者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如果没有这个收据,第三者万一不认账的情况下,车主到底应该在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支付多少钱呢?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车辆保险理赔程序多方事故
多方肇事(有人伤亡)-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多方肇事(有人伤亡):指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双、多方交通事故。
举例1:碰撞行人,行人受伤
该类事故因为涉及到人员伤亡,所以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百度百科-车辆保险理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