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家庄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路段为主城区三环及古城路以内道路。
在石家庄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实行“两个尾号为一组轮换”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2022年4月6日至7月3日石家庄市限行尾号调整,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自2021年8月19日起,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国I、国Ⅱ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在石家庄市区道路通行与本市车辆通行政策一致。
石家庄限行2023年11月最新限号
具体为:
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1和6,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
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限行。
处罚标准: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记分。
扩展资料:
尾号限行,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2007年的北京奥运测试赛期间,北京开始单双号限行。单号日子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子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尾号限行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环境压力,调节大城市车辆拥堵现状。
河北目前限号的地区有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定州,这9市将与北京、天津同步轮换。根据《北京市人民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关规定,2018年10月8日起,北京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将进行轮换。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1和6。届时,与北京限号规则一致的地区也将同步轮换。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节后新一轮尾号限行来了!变化很大
百度百科-尾号限行
石家庄机动车限行尾号
2023年11月石家庄限行尾号是1和6。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周六、周日及节日不限行。限行时间:每日7:00至20:00限行措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禁止通行主城区限行区域: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限行范围是石家庄市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石家庄限行范围:
1、石家庄市赵县:国柏路以南(不含国柏路)、工业四街以东(不含工业四街)、稻香路以北(不含稻香路)、龙腾街以西(不含龙腾街)。
2、石家庄市市:东名街以东,南环路以北,东环以西,无繁路以南。
3、石家庄市深泽县:东环路通武线国道(不含)以西,滨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县城主城区所有街道。
4、石家庄市灵寿县:东至建设大街(含),西至G234兴阳线(不含),南至S201省道~SL88高速连接线(不含),北至G234兴阳线(不含)。
5、石家庄市井陉县:城外拓宽路口~陉山大道路口,河边路307国道路口~陉山大道路口,陉山大道路口~微矿路口。
石家庄周一限行尾号是多少
题主是否想询问“石家庄机动车限行尾号是什么”?双号双日、单号单日。根据查询交通局得知,石家庄机动车限行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石家庄周一限行尾号是5和0。
石家庄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七点至九点,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措施实施以后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缓解作用。
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3、持有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须遵守通行证的使用规定;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
5、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6、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7、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