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暂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2年4月28日中午12时起,全市暂时解除《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规定的每个工作日按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需要,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也就是说唐山目前是不限行的,小编会持续关注限行相关消息,有新的消息出来小编会及时更新出来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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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北京限行尾号轮换时,河北目前限行的城市限行尾号也随之轮换。
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唐山机动车单行道:
2022年11月9日起,在静园街、中院街实施机动车单向行驶措施。
1、静园街,各类机动车全天只允许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
2、中院街,各类机动车全天只允许由西向东行驶,禁止由东向西行驶。
3、大里路7:00-20:00,各类机动车只允许由北往南行驶,禁止由南往北行驶。该路段东侧由南向北车道只允许公交车、出租车通行。
唐山限行哪里的路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市中心区因市政道路及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改造造成的交通拥堵,有效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保障交通通畅和行人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在市中心区二环路以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日内,每天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限行日内,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燃油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四、二环路以外区域,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的限行措施。
五、二环路指西南环线-新建二环路-205国道相连形成的环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6日
唐山限号查询今天唐山限行范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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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自11月6日起,唐山地区启用单双号限行措施。
今天(周五)限行
双号
明天(周六)限行
单号
周日限行
双号
周一限行
单号
具体单双号限行规范:
1.每天7时至19时,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2.限行方式:单日双号限行,双日单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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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限行
唐山限制汽车数量几乎是正常的,因为现在唐山的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都非常大。唐山作为北方重镇,生活和经济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因此,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和尾气带来的环境问题,采取了限制汽车数量的机制。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唐山最新的时事资讯。
2008年9月24日星期二
唐山限行尾号:5和0
附:2008年9月汤山玉田限行区域:唐山的限行条例于1997年更新.唐山的位置很重要,紧挨着北京,唐山是重工业基地。随着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给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此外,工业和汽车尾气的排放会造成一定的空气质量下降,所以唐山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限制规则。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至4月30日,我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大,风力小,整体扩散条件不利。根据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戚迹领导办[]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
市中心城区环线以内及各县(市)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人群与北京一致,尾号最后一位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没有限制。4月26日禁尾号4和9,4月27日和28日不禁,4月29日禁尾号5和0,4月30日禁尾号1和6。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按4月19日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成员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的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重污染天气减排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04年4月25日
限制规则于2008年4月20日在唐山开始实施。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政府、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成员单位: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20日至25日,我市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中重度污染过程。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导办68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08年4月20日8时至4月2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来源的减排措施。
1.钢铁工业。性能评定为A级、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含县区)以外的烧结机设备停运4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含县区)的烧结机设备停运50%以上;如评为B级,停止60%以上烧结机设备;如果被评为C级,停止70%以上的烧结机设备;如果被评定为D级
4.建材行业。研磨站停止生产。按照设计产能,玻璃熔窑限产15%,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mg/m3。制砖、岩棉等建材行业停产。
5.水泥工业(不包括粉磨站)。水泥企业采取措施停产。
6.制药(农药)行业。原料药生产涉及的制药企业VOCs排放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过程,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装卸有机溶剂,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如被评为B类,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其他工序轮流停产;评价为C级关断。
7.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铲、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性能被评为A级的,位于工业园区的喷涂工段停产;不产生VOCs不进入工业园区的,按照污染物总量轮流停产;如果不进入工业园区,会产生VOCsb级关闭的评估。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
8.所有企业喷涂工段停产(自动汽车生产线除外)。
9.露天开采和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10.轮流停产的企业分组为A组停产,B组生产。
(2)移动源限制措施。
1.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的环路以内,每天7:00至20:00禁止大型货车(含持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周一至周五7:00至20:00采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人群与北京一致,尾号最后一位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没有限制,即4月20日、21日,没有限制。增加公共交通的容量。
2.港口集疏运运输车辆禁止进出港区,但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重点车辆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安全,运输民生物资或者有特殊需求的产品,为外贸货物和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3)粉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绩效评价为A级的市县建成区施工工地停止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拌制石灰混凝土、挖掘、拆除改建、建设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绩效考核为B级的工地停工。免于停工的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由市生态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办4号)严格执行。
2.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将停止使用。
3.符合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控制四项基本要求和两项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以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4.停止室外喷涂、油漆、切割和喷射混凝土护坡。
5.在常规操作的基础上,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率。适用于城市主干道和易扬尘路段。
6.人工增雨(雪)气象条件具备时,气象部门应当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唐铮办字[]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派驻企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坚持每天由县领导带队,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检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组成暗访检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凡不落实市政府要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各县(市)、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应于每天10时前将前一日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环境保护指挥中心(280175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电视字幕和互联网向社会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主动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及时通过短信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04年4月19日
特别提示:
年4月20日(周六)
年4月21日(周日)
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
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唐山限行:
周一:限行3和8
周二:限行4和9
周三:限行5和0
周四:限行1和6
周五:限行2和7
限行时间:7:00—20: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2、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4、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医疗废物运输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
5、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