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行车牌限号时间是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一、西安限行时间:2019年3月18日(周一)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西安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西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车上路 罚200元记3分
1、11月16日,本报A3版以《西安二次限行第一天违规上路车辆明显减少》为题,关注了西安限行令实施后交管部门的处罚规则。此前,西安交警回应称:依法依规管理、循序渐进实施。但究竟怎么处罚,这个“循序渐进”的过渡期又是多久,并未给出明确答复,引得市民纷纷呼吁完善处罚条例,确保限行落实。
2、当天下午,西安交警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新的提示:“如果说在禁限行措施的执行过程中,仍有极少数车主不自觉遵守,西安交警将按照‘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循序渐进推行实施’的要求,通过严格执法来督促极少数车主自觉遵守措施。”
3、按照通告,昨日限行的车牌尾号应为2和7。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就开始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11时许,莲湖交警在钟楼盘道进行了执法记录,短短10分钟内,就有5辆违规上路行驶的限行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拦停,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闽南网-2019西安限行最新通知(西安限号查询+时间+区域)
郑州暂时解除限行2020河南城市限行最新政策
呼北高速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11条南北纵向国家高速之一,位于二广高速与包茂高速之间。其北起于内蒙古自治区,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途经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等六个省份(自治区),全长约2678公里。
呼北高速沿线为双向4/6车道布置,最高限速为120km/h。而部分路段由于路况复杂,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采用限速80km/h。部分路段具体限速如下:呼北高速(内蒙古段)呼市方向8KM处
大型车辆全线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km/h,小型车辆全线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km/h。呼北高速三门峡至卢氏段
小客车限速80km/h,大客车及货车限速70km/h,隧道路段限速80km/h。 上行K882+937至K891+180(上行K897+452至K901+626(下行K882+086至K894+274(下行K897+452至K901+626(呼北高速区间测速点 呼北高速2677公里500米至2687公里650米(双向),其限速120km/h。 呼北高速流动测速点 呼北高速2675公里498米至2690公里800米,其限速120km/h。呼北高速固定测速点
临县方向 呼北高速432KM+172M(化林隧道):所有车辆限速80km/h。 岢岚方向 呼北高速371KM+676M(贺家坪1号隧道):所有车辆限速80km/h; 呼北高速415KM+284M(白文服务区):大型车辆限速80km/h,其他车辆限速100km/h。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限速牌为准。河北多市限行,唐山目前到底限不限
今天就是工作日了,现在各大公司也是慢慢的恢复上班了,因为肺炎的影响,现在对限行方面的限制也会有所调整,现在就来和大家说说郑州和河南等地区的最新限行整政策。
郑州限行政策今天起(2.3日)零时郑州暂时解除尾号限行!
信阳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2月2日傍晚,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宣布在信阳市中心城区实施个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实施期间,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6类车辆不受影响。
详细实施方案为:
一、限制通行时间
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正常通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限制通行区域
市中心城区,包括_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南湾湖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
三、限制通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私家车(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中心城区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共享单车(电动车)等一律继续停止运营。
(三)禁止所有货车、面包车、三轮四轮车(电动车)、农机农用车、工程车等上路行驶。
(四)为保障城乡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保障和指挥车等应急车辆;
2.在公安部门有备案且车身喷涂有邮政、物流、通讯、市政、燃气、供水、供油、供电、环卫、医疗废物处理、银行押运以及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和道路清障等专用车辆;
3.运送粮油、蔬菜、肉类、水果、饮用水等民生物资以及运输疫情防护物资、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的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持有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通行证的工作车辆;
6.持有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使用的车辆。
四、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
五、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多个高速收费站实行管制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自2020年1月28日10时起,对下列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关闭的收费站: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北站、灵山站(下站口)、鸡公山站,大广高速公路白店站、寨河站、泼陂河站、新县站,沪陕高速公路查山站、信阳西站、仙居站、光山站、商城站(南京方向)、段集站、西九华山站,淮内高速公路明港北站、邢集站、息县北站、杨店站、小茴站、淮滨南站。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焦作市整个2月不限行关于暂停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减少市民聚集及近距离接触,降低市内公共交通的疫情防控压力,减少市民在密闭公共空间交叉感染的概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焦作市城区范围内,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以及生活物资类、应急物资类、应急处置类三大类货运车辆暂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其他车辆仍按《通告》内相关禁限行规定执行。其中,生活物资类包括运输禽肉蛋奶菜等生鲜农产品车辆、运输居民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成品油市区配送车辆;应急物资类包括运输医疗、防疫救护器材设备车辆,运输防控疫情相关物资生产原材料车辆和运输援助物资车辆;应急处置类包括应急指挥车辆,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以及其他用于应急管理的车辆。
开封市整个2月不限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政府1月31日决定,自2月3日起至2月29日,暂时解除市域内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3月1日起恢复实施。
开封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说,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市道路交通实际,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0时起至2020年2月29日24时,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2020年3月1日0时起,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南阳市单双号限行
2月1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鉴于目前疫情发展的态势,根据市疫情防治指挥部4号、7号、8号、10号公告相关规定,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南阳市中心城区信臣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雪枫路以北、北京路以东(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20年2月1日中午12时开始全天施行(含双休日),结束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及疫情防控需要,《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1号)令所规定的相关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的公告(第十二号)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需要,经过对前期关闭后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经研究决定,对车流量小、具备绕行条件的9处收费站进行关闭。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日0时起,对下列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沪陕高速公路毛集站、晁陂站、丁河站,二广高速公路双铺南站、双铺北站、遮山站,内邓高速公路内乡西站、龙堰站,呼北高速公路西。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绕行路线。上述收费站管制期间,各县(市)保留一个收费站正常通行,保证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运输畅通。关闭上述9处高速收费站后,前往南阳市及所辖县(市)行政区划的车辆,可以选择下列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南阳城区周边在南阳站、翟庄站、卧龙站、独山站,许广高速公路桐柏东站,沪陕高速公路唐河站、镇平站、内乡站、丹水站、西峡站、西坪站,二广高速公路南召站、新野北站、邓新站,兰南高速公路方城站,周南高速公路社旗站,内邓高速公路渠首站。
三、出行提示。交通管制期间,高速公路主线不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收费站,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急需应急物资及车辆人员运输车辆保障通行(联系电话:0377-61251110、61251101)。广大群众出行前请选择最佳行驶路线,通过河南交通广播、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并主动配合执勤民警指挥疏导和疫情防控工作。
济源市单双号限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日益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限行区域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从2020年2月2日8时开始,全天24小时限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末位数是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运输防疫物资的车辆。
3.保障居民及企业正常生活、生产的载货汽车。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安阳市每天限行2个尾号安阳交通广播消息:安阳市机动车限行政策不变,仍按政府通告执行。2月3日开始,机动车继续每天限行2个号(2月3日周一,尾号限行1和6)。
三门峡疫区人员车辆一律劝返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对三门峡市人员车辆流动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
其中就包括,对来自疫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不得进入三门峡市辖区。对于各县(市、区)、各单位近期经停重点疫区的人员,通知其要暂缓返回三门峡,返回时间另行告知。
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来自疫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不得进入三门峡市辖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科学设置关卡,严格排查管控,防止外来输入病例在三门峡市发生。
二、对于各县(市、区)、各单位近期经停重点疫区的人员,通知其要暂缓返回三门峡,返回时间另行告知。
三、按照交通部“一断三不断”
要求(一断是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三不断是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通行车辆的管控。除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持证通行。出县(市、区)车辆由当地指挥部开具通行证明;出乡镇车辆由乡镇政府开具通行证明。
平顶山多个高速收费站实施管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措施。自2020年1月31日0时起,对下列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许广高速(G0421)平顶山站、叶县南站、舞钢南站;
周南高速(S81)杨庄站、尹集站;兰南高速(S83)叶县站、旧县站;宁洛高速(G36)小屯站、温泉站;焦桐高速
(S49)大峪站;郑栾高速(S88)平顶山西站、下汤站、尧山站;二广高速(G55)下汤西站、瓦屋站、寄料站。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绕行路线。上述收费站管制期间,前往平顶山市及所辖县(区)行政区划的车辆,可以选择下列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许广高速(G0421)舞钢站;宁洛高速
(G36)叶县北站、平顶山南站、平顶山新城区站、宝丰站、汝州站;焦桐高速(S49)汝州东站;郑栾高速(S88)郏县站、鲁山站。
三、出行提示。交通管制期间,高速公路主线不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收费站对运送疫情防控物资、医护人员的车辆保障通行(联系电话:0375-2663124、0375110)。广大群众出行前请选择最佳行驶路线,通过河南交通广播,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并主动配合执勤民警指挥疏导和疫情防控工作。
商丘市市区公交恢复不戴口罩可拒乘2月1日,据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消息,自明日(2月2日)起,商丘市区公交恢复正常运营,值得注意的是,未佩戴口罩,公交司乘人员可以拒绝其乘车。
据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称,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按照商丘市委、市政府和商丘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商丘市于2月2日起恢复市区公交线路运营,为给广大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公交出行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特告知如下:
一、公交司乘人员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要求,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做好车辆及设施消毒工作,每班次通风、每日消毒2次。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二、公交司乘人员若发现乘客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状态时,应进行询问,必要时拨打120,报告乘客去向等相关信息。
三、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时,依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公交司乘人员可以拒绝其乘车。车厢内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咳嗽和打_嚏时使用纸巾或用手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对未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疫情防控期间,公交运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您出行前及时了解公交运营调整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呼北高速湖南危险品车能走吗
目前河北大部分城市都在限行,唐山市现在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河北省各市的限行措施和规定汇总如下,供你参考(没有提到的城市,比如衡水市,就是没有实施限行措施)。也请你留意所在城市的最新限行通知。
石家庄
接石家庄市政府通知,于1月14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周一(15日)早7:00至晚8:00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 石家庄市交管指挥中心紧急通知:从明天早7点开始,所有黄牌货车(除民生保障车外)一律不准进入三环(含)以内通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四天(1月14日-1月17日)邢台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预计1月14日开始,邢台市将持续重度以上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1月14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公路及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5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⑤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4次以上洒水频次。
⑥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运输和生产。
⑦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市主城区内、县(市、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运输。 除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停产。 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3日
沧州
按照沧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2018年1月12日起,沧州市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18年1月1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禁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
二、禁限行区域
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号牌(冀J,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1月12日7时-20时限单号,1月13日7时-20时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邯郸
关于邯郸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号牌轮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7〕10号)要求,邯郸市自1月15日起,对机动车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实施同步轮换,即周一限5和0,周二限1和6,周三限2和7,周四限3和8,周五限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限行车型不变。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1月10日
限行范围为:
(一)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城区范围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确定。
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外埠车辆(邯郸本地驾驶员驾驶的除外),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唐山
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唐山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秦皇岛
(限行时间、限行区域有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秦皇岛市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强化措施》(秦气防领办[2017]95号),决定继续在秦皇岛市建成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
2018年1月1日至7日继续执行原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三、限行区域
海港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山东堡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区:禁止在滨海大道与新河路交叉口(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海宁路与新河路交叉口至与剑南路交叉口路段(不含)以南、剑南路(不含)以南——剑秋路(不含)以东、西海滩路与剑秋路交叉口(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102国道(不含)以南、石河东路(不含)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开发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西、文昌路(不含)以北、祁连山路(不含)以东、黑龙江道(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四、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核发正式号牌的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代步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携单位公函及相关证件,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原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以免在限行期间被电子警察抓拍。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提升的意见》及配套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原文详见文末链接)。根据《通告》要求,自2018年1月8日起,决定对在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采取的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限行区域
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其中:桥西区平门大街,桥东区五一东大街林园路至张承高速五一路收费站段,胜利路东环快速路至南环快速路段不在限行之列。
限行时间
2018年1月8日7时至2018年3月31日20时(不含节假日),每日7时至20时。
限行措施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含临时号牌)。
2、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制式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3、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规定,予以100元处罚,并进行电子抓拍,当日处罚间隔时限3小时(3小时内司机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保定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保定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本公告自2018年1月8日开始实施。
廊坊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依次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照数字“0”管理。
限行范围: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
注:纯电动汽车不限行,外地车辆,临时牌照车辆(临牌限行尾号以末尾数字为准)也须遵守限行规定。如有政府最新关于限行的消息,以政府消息为准。
2020河南交通管制实时信息整理
湖北高速湖南危险品车能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您所搭载的危险品是否符合呼北高速公路的通行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需要经过专门的审批和许可才能上路,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危险品车辆是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
2、您的危险品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品车辆需要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如车辆要求密闭、防爆、防腐蚀等,车辆上必须携带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等。
3、您的危险品车辆是否符合路线和时间限制。危险品车辆需要遵守一定的路线和时间限制,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危险品管理部门。
最近因为疫情的发生,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交通管制的,今天小编来给大家整理的就是关于河南这里最近的交通管制信息了,相信这份整理是对大家有用处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最近的交通管制信息。
三门峡来自疫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
2月1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千方百计阻断病毒传播,实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目标,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对三门峡市人员车辆流动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
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来自疫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不得进入三门峡市辖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科学设置关卡,严格排查管控,防止外来输入病例在三门峡市发生。
二、对于各县(市、区)、各单位近期经停重点疫区的人员,通知其要暂缓返回三门峡,返回时间另行告知。
三、按照交通部“一断三不断”要求(一断是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三不断是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通行车辆的管控。除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持证通行。出县(市、区)车辆由当地指挥部开具通行证明;出乡镇车辆由乡镇政府开具通行证明。
南阳9处收费站关闭
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的公告(第十二号)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需要,经过对前期关闭后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经研究决定,对车流量小、具备绕行条件的9处收费站进行关闭。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日0时起,对下列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沪陕高速公路毛集站、晁陂站、丁河站,二广高速公路双铺南站、双铺北站、遮山站,内邓高速公路内乡西站、龙堰站,呼北高速公路西。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绕行路线。上述收费站管制期间,各县(市)保留一个收费站正常通行,保证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运输畅通。关闭上述9处高速收费站后,前往南阳市及所辖县(市)行政区划的车辆,可以选择下列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南阳城
区周边在南阳站、翟庄站、卧龙站、独山站,许广高速公路桐柏东站,沪陕高速公路唐河站、镇平站、内乡站、丹水站、西峡站、西坪站,二广高速公路南召站、新野北站、邓新站,兰南高速公路方城站,周南高速公路社旗站,内邓高速公路渠首站。
三、出行提示。交通管制期间,高速公路主线不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收费站,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急需应急物资及车辆人员运输车辆保障通行(联系电话:0377-61251110、61251101)。广大群众出行前请选择最佳行驶路线,通过河南交通广播、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并主动配合执勤民警指挥疏导和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1月31日
2月1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鉴于目前疫情发展的态势,根据市疫情防治指挥部4号、7号、8号、10号公告相关规定,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南阳市中心城区信臣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雪枫路以北、北京路以东(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20年2月1日中午12时开始全天施行(含双休日),结束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及疫情防控需要,《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1号)令所规定的相关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信阳多处收费站禁止车辆通行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对辖区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信疫防指_2020_13号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措施。自2020年1月28日10时起,对下列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关闭的收费站: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北站、灵山站(下站口)、鸡公山站,大广高速公路白店站、寨河站、泼陂河站、新县站,沪陕高速公路查山站、信阳西站、仙居站、光山站、商城站(南京方向)、段集站、西九华山站,淮内高速公路明港北站、邢集站、息县北站、杨店站、小茴站、淮滨南站。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绕行路线。上述收费站管制期间,前往信阳及所辖市县(区)行政区划的车辆,可以选择下列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站、灵山站(上站口),沪陕高速公路新区站、罗山站、潢川站、商城站(信阳方向),大广高速公路息县站、光山东站、新县北站,淮内高速公路固始站、淮滨站。
三、出行提示。交通管制期间,高速公路主线不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收费站对运送疫情防控物资、医护人员的车辆保障通行。
广大群众出行前请选择最佳行驶路线,可通过河南交通广播,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并主动配合执勤民警指挥疏导和疫情防控工作。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平顶山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对辖区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内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措施。自2020年1月31日0时起,对下列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许广高速(G0421)平顶山站、叶县南站、舞钢南站;周南高速(S81)杨庄站、尹集站;兰南高速(S83)叶县站、旧县站;宁洛高速(G36)小屯站、温泉站;焦桐高速(S49)大峪站;郑栾高速(S88)平顶山西站、下汤站、尧山站;二广高速(G55)下汤西站、瓦屋站、寄料站。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绕行路线。上述收费站管制期间,前往平顶山市及所辖县(区)行政区划的车辆,可以选择下列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许广高速(G0421)舞钢站;宁洛高速(G36)叶县北站、平顶山南站、平顶山新城区站、宝丰站、汝州站;焦桐高速(S49)汝州东站;郑栾高速(S88)郏县站、鲁山站。
三、出行提示。交通管制期间,高速公路主线不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收费站对运送疫情防控物资、医护人员的车辆保障通行(联系电话:0375-2663124、0375110)。广大群众出行前请选择最佳行驶路线,通过河南交通广播,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平台,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并主动配合执勤民警指挥疏导和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商丘明起商丘市区公交恢复不戴口罩可拒乘
明起商丘市区公交恢复不戴口罩可拒乘
2月1日,记者从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获悉,自明日(2月2日)起,商丘市区公交恢复正常运营,值得注意的是,未佩戴口罩,公交司乘人员可以拒绝其乘车。
据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称,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按照商丘市委、市政府和商丘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商丘市于2月2日起恢复市区公交线路运营,为给广大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公交出行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特告知如下:
一、公交司乘人员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要求,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做好车辆及设施消毒工作,每班次通风、每日消毒2次。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二、公交司乘人员若发现乘客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状态时,应进行询问,必要时拨打120,报告乘客去向等相关信息。
三、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时,依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公交司乘人员可以拒绝其乘车。车厢内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咳嗽和打_嚏时使用纸巾或用手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对未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疫情防控期间,公交运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您出行前及时了解公交运营调整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开封巡游出租车2月2日早6点恢复营运
2月1日,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巡游出租车于2月2日早上6点恢复正常营运。
当前正值春运返汴离汴人员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关键时期,《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202012号关于恢复巡游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的通知》中要求全体驾驶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出租车只限于市内运营。
二、公司会不定期发布疫情防控宣传,请全体驾驶员正确了解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三、全体驾驶员在一线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个人防护,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提醒乘客戴口罩;车内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具,做到勤消毒、勤通风。
四、营运过程中,全体驾驶员要保障服务质量,遵规守纪,配合执法检查,严禁拼客、拒载、绕道、乱要价、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法行为;凡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五、严禁提前营运,违犯要求的运管局将责令停车学习。
六、全体驾驶员如发现身边行业中的好人好事请及时上报。
七、2月份出租车月检正常进行。
郑州下周一郑州公交会恢复正常班次吗?根据国家规定,虽然假期延长,但下周一(2月3日)也要开始上班了。有市民疑问,下周一开始,郑州公交地铁会不会恢复正常班次?
1月31日,带着市民的关心和疑问,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分别向郑州市公交和郑州市交运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最新动态。对此,郑州市交运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还没有相关最新消息。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回复说,会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及疫情防控需要对运营车次进行适当调整。
郑州地铁这些车站出入口将临时关闭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郑州地铁根据客流情况及行车间隔合理评估,自2月1日起,部分车站出入口将临时关闭,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关闭车站出入口情况如下
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些信息,这些信息是最近的河南交通管制信息了,大家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记住,但是还是希望大家尽量不要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