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以下区域自2020年6月1日起限号:
1、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
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不限行。
注:102国道为北二环一海阳路(北环路以北)一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2、北戴河区:
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道路通行。
3、山海关区:
禁止在石河东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
扩展资料
秦皇岛限行时间:
一、限行时间
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北戴河区限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査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闽南网-2020秦皇岛限行尾号查询+时间区域范围+最新消息规则
秦皇岛对北京车辆限号吗
处罚如下
1、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2、秦皇岛内其他区如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扩展资料
1、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
限行时间:2018年11月26日起,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限行区域、范围:卢龙县:武山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花溪路以东、夷齐大街以南为限行区域。
限行规定:2018年11月26日起,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限行,限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即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2、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以东、东港路以西、102国道以南区域内的道路通行,西环路、山东堡路(河北大街至西环路段)、西部快速路除外;北戴河区:禁止在海北路以东、山东堡路以西、西部快速路、驼峰路以南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限行规定: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即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
法律依据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秦皇岛怎么限号的亲们
限号。为缓解交通拥堵,秦皇岛市政府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北京车牌限号措施,限行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30至晚上19: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为秦皇岛市区内的主城区、海港区、北戴河区和山海关区。
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不含节假日)每日7:00—20:00。
限行规定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限行区域
海港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含西港路至建国路路段)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区:禁止在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新102国道(不含)以南、石河东路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开发区:禁止在102国道(不含)以南、西环路(不含)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北、兴凯湖路(不含)以东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新区:禁止在新沿海路(不含)以南区域所有道路通行;
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核发正式号牌的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有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因电子警察无法识别车辆是否为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小客车,请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小客车到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备案,以免在限行期间被电子警察抓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