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的限行规定
三大限行措施仍有效
1日起,哈市二环路内四项交通调流措施取消,同时交警部门再次介绍了目前正在延用的其他交通限行措施,提示司机认真遵守。
单双号通行提示
除公交车、出租车、19座以上(含19座)大型客车、专业送子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和特种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实施单双号通行管理措施(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或字母)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具体限行道路和限行时间如下:
1、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霁虹桥和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由道里区往南岗区方向;
2、每日7时至8时10分、16时至17时,一曼街;
3、每日7时至20时,西大直街(通达街至红军街)、东大直街(红军街至一曼街)、花园街(红军街至宣化街,其中花园街(果戈里大街至宽城街)路段在限行时间内对出租车也实行单双号通行的管理规定);
4、每日7时至20时,尚志大街(石头道街至田地街)由南往北方向;
5、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大成街(东大直街至宣庆街)(含外地号牌车辆)。
公路大桥通行提示
1、尾号单向限行
公路大桥车辆从1月4日至4月15日按尾号单方向限行:公路大桥(由江北往江南方向)实施机动车每个月每天按两个尾号限行规定,即: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9座以上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实施限行。
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日期:牌照尾号为1或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牌照尾号为2或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牌照尾号为3或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牌照尾号为4或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牌照尾号为5或0的,每月5、10、15、20、25、30日限行。
2、外地车单方向禁行
每日7时至19时,公路大桥(江北往江南方向),禁止外地号牌(黑A以外)的车辆通行。
出租车限行提示
每日7时至20时,花园街(果戈里大街至宽城街)路段对出租车实行单双号通行;
每日7时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出租车在南岗区的博物馆环岛、东大直街(果戈里大街至红军街)、西大直街(海关街至红军街)、红军街(花园街至邮政街)路段按照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通行。
为配合松花江公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从2月21日起至9月30日,将部分封闭哈药路、前进路和河鼓街的交通,并对区域交通流量进行调整。
封闭道路交通
(一)2月21日至7月30日,部分封闭河鼓街(河洛街至河洲街)的交通。
(二)2月21日至9月30日,部分封闭哈药路(公路大桥至前进路)、前进路(哈药路至河清街)的交通。
交通流量调整
(一)哈药路(河洛街至前进路),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代步车、19座以上(含19座)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含外地号牌车辆)实施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单双号通行的管理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
(二)下列道路,机动车只准许按照规定方向单向行驶:
1、河洲街(哈药路至河润街路段),由哈药路至河润街方向单向通行。
2、达道街由河润街至河清街方向单向通行。
3、河清街由达道街至前进路方向单向通行。
4、河江街由哈药路至河清街方向单向通行。
5、河鼓街(河洛街至河洲街路段),由河洛街至河洲街方向单向通行。
(三)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
哈药路(河洛街至前进路路段)、河洲街、河梁街、达道街、河清街、河鼓街、河润街、河江街。
(四)其他临时调整规定:
1、临时取消“河洲街(河鼓街至哈药路),机动车只准许由哈药路方向往河鼓街方向单向行驶”的管理规定,恢复双向通行;
2、临时取消“河润街与友谊路交口,由河润街方向驶入的车辆只准许右转弯”的管理规定,调整为允许河润街方向驶入交口的车辆左右转弯;
3、临时开放哈药路与达道街交口的交通,由哈药路方向驶入交口的车辆禁止左转弯。
1、由公路大桥经哈药路去往前进路方向的车辆,可由河鼓街或者上海街、安隆街、达道街、河清街绕行。
2、由建国街经哈药路去往公路大桥方向的车辆,可由河润街绕行。
3、由前进路经哈药路去往公路大桥方向的车辆,可由河鼓街、河梁街或河洲街、河润街绕行。
4、由安隆街去往前进路的车辆,可由达道街、河清街绕行。
5、单双号限行路段。
哈尔滨2011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交通调整
哈尔滨2011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交通调整
为了确保元旦、冰雪节和春节期间哈市交通安全顺畅,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从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交警部门将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流量管控。
二环路以内车辆每天两个尾号限行
实施按照日期机动车每天停驶2个尾号的管理规定。即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专用代步车、9座以上客车(含9座)以及上下学时段(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实施按日期停驶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为:
1、限行范围:康安路、和兴路、三大动力路、电塔街、公滨路、南直路、北树六道街、海员街、东北新街、北新街、大新街、友谊路、河鼓街、前进路所围成的二环路区域以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2、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日期:
牌照尾号为1或6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31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2或7的,2日、7日、12日、17日、22日、27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3或8的,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4或9的,4日、9日、14日、19日、24日、29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5或0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限行。
七条坡路后驱车禁行
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后驱式机动车在下列道路通行:
霁虹桥、红军街、经纬街(新阳路至地段街)、果戈里大街(河沟街至花园街)、安发桥(邮政街至安国街,不含地面道路)、尚志海城桥(满洲里街至经纬街)、北安街(安化街至抚顺街)。
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9座以下(不含9座)的外地号牌(黑A以外的号牌)客运机动车,禁止在二环路以内道路(含二环路)通行。
农垦系统在哈所属单位车辆参照哈籍车辆管理(以行驶证登记地址为准);外地号牌货运机动车按照哈籍货运机动车管理规定通行。
六条商业区路段实施单双通行
每日9时30分至18时30分,中心商业区的部分道路将实施机动车按照尾号单双日通行的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为:
下列道路,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代步车、9座以上(含9座)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1月1日至15日)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含外地号牌车辆)实施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单双号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果戈里大街(河沟街至一曼街)、石头道街、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博物馆环岛(出租车在博物馆环岛通行时仍需继续遵守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