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春节不限行时间:2月11日至17日,共7天。2月7日(星期日)按照周四的尾号限行,限号尾号是4和9;2月20日(星期六)按照周三的尾号限行,限号尾号是3和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焦作2020年十一月份还机动车还限号吗?
1.时段:
7:00至21:00。
限行规定
(一)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含法定节日和公休日),按照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2.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法定节日不限行。因法定节日放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校车、两轮摩托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含城管、交通、公路、园林等部门的雾炮、洒水、机扫、除雪、护栏清洗等抑尘车辆)、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餐厨余垃圾运输等)、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各类大型货运车(含新能源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当遵守焦作市对货车的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备案的车辆,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限行期间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违反本通告之规定在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监控或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理。
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含法定节日和公休日),按照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法定节日不限行。因法定节日放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扩展资料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校车、两轮摩托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含城管、交通、公路、园林等部门的雾炮、洒水、机扫、除雪、护栏清洗等抑尘车辆)、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餐厨余垃圾运输等)、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焦作市人民-焦作市人民关于实行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紧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