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区新一轮限号轮换周期如下:
邯郸市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工作日07:00-20:00实施限行,限行区域包括馆陶县、临漳县、鸡泽县等地区。周四限行1和6。周五限行2和7。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日及节日不限行。
邯郸限号2023年要求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限行对象是非营运载客汽车,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日及节日不限行。
邯郸市公临漳县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限号。根据查询邯郸市交巡警魏县大队信息,每日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日不限号,明天是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是限号时间。魏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北与广平县接壤,西与成安县、临漳县毗邻,东与大名县相连,南与河南省内黄县、清丰县、南乐县相接。
临漳限号星期一限号是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县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现将我县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集违法行为告知如下:
临邺大道7公里600米至14公里150米区间测速,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80km/h。
请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如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测速设备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二、单点监控测速设备点位、限速值及抓拍违法行为
邯临快速路2公里390米为单点测速,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80km/h。
316省道47公里为单点测速,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80km/h。
350省道35公里350米为单点测速,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60km/h。
350省道10公里750米为单点测速,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60km/h。
三、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金凤大街与玄武路交叉口、金凤大街与古城大道交叉口、金凤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金凤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铜雀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邺都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邺都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邺令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邺令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齐桓公大道与古城大道交叉口、齐桓公大道与建安路交叉口、启夏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朱明大街与古城大道交叉口、魏峰线与马义线交叉口、马义线与临邺大道交叉口、临邺大道杜村路口、茶柳线黄开河路口。
四、卡口抓拍点位
魏县界卡口、治超站西卡口、转盘西卡口、黄辛庄卡口、磁县界卡口、转盘北卡口、北张村卡口、于园村卡口、柳园镇北卡口、柴村路口卡口、魏县界卡口、官村卡口、金三角卡口、仁寿村卡口、习文卡口、成安界卡口、贺村卡口、西冀庄卡口、金凤大街与玄武路卡口、铜雀大街与玄武路卡口、人民路与齐桓公大道卡口、古城大道与朱明大街卡口、西门大街与建安路卡口、西门大街与王禅路卡口、王禅路与铜雀大街卡口。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如存在超速、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道路行驶、逆向行驶、遮挡机动车号牌、限行、限号、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监控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区间、固定测速从2021年11月27日开始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交通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临漳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临漳星期一限号4和9;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临漳星期一限号3和8;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临漳星期一限号2和7。
一、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限行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临漳县主城区内全天或白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二、机动车限行措施。县城主城区对机动车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县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停止使用和行驶。
三、区域或全省应急响应时,按照要求取应急减排措施,当污染达到相应级别时,再取公众防护措施(公众防护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可分开执行)。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四、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20时,车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残疾人专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和燃气车辆可不执行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