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川陕路与清姜路路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区域;川陕路南段(北照路口以南)、福谭路、福谭大桥、蟠龙新区、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310国道(潘太路丁字以东)及限行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虢镇限号吗
限号的。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关中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8日14: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市区范围及各县区。
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的禁、限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加大限行车辆的管控力度,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做好货运车辆管控工作,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扩展资料:
宝鸡车辆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的通知
2023年宝鸡车限行规定
限号。根据查询出行网显示:虢镇限行路段为经二路、新建路、中山路、东风路、行政大道、高新大道(科技路以西)、陈仓区东大街、西大街,限行区域、范围为宝鸡市川陕路与清姜路路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区域。
宝鸡单双号限行规则
2023年宝鸡车限行规定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确定的,如果污染严重,按照单双号限行。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限行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7时00分起,工作日07:00-20:00(节日除外)。
限行区域:宝鸡市川陕路与清姜路路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区域;川陕路南段(北照路口以南)、福谭路、福谭大桥、蟠龙新区、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310国道(潘太路丁字以东)及限行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
道路行车的注意事项
1、交通规则: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包括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保持车速限制等。要时刻保持警觉,注意交通标识和道路标线的指示。
2、安全驾驶: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系好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等。要时刻保持专注,不要分心看手机或进行其他干扰行为。
3、车辆维护: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包括检查轮胎气压、刹车系统、灯光、雨刷器等。
4、保持距离: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便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在高速公路上应保持车距,避免尾随其他车辆。
5、天气条件: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调整驾驶方式,特别是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需降低车速、打开雾灯,并保持安全距离。
6、注意路况:要关注路况变化,如交通事故、施工区域、拥堵等情况。根据路况及时调整驾驶策略,保持安全。
宝鸡限行时间新规2023年最新
限行规则: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
限行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07时起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工作日(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限行范围和区域:市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主城区范围。具体区域为:川陕路与清姜路路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区域。
川陕路南段(北照路口以南)、福谭路、福谭大桥、蟠龙新区、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310国道(潘太路丁字以东)及限行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
限行规定: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日期间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全市主城区限行区域范围内所有大中型货运车辆禁止通行。
限号行车的注意事项
1、遵守规定:在限号期间,需要按照车辆限行规定进行行车,不能违规行驶,否则会被罚款或扣除相应的驾驶分数。
2、提前规划行程:如果需要在限号期间行车,建议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不会违反限行规定。可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其他可以行驶的车辆代替需要限号行驶的车辆。
3、准备好必要的证件:在限号期间驾驶车辆,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购车等必备证件。有必要的话,建议在车辆上放置限行标识。
4、保持车辆通行畅顺:在限号期间行车,要注意避免拥堵情况,避免频繁换车道。同时,要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距。如有必要,可以提前调整出行时间,避开高峰期。
5、注意环保:在限号期间,由于车辆数量减少,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建议遵守环保规定,减少尾气排放,尽量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步行代替驾车出行。
宝鸡限行时间新规2023年最新:2023年12月27日07时00分起,工作日07:00~20:00(节日除外)。
限行规则: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
限行区域:宝鸡市:川陕路与清姜路路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区域;川陕路南段(北照路口以南)、福谭路、福谭大桥、蟠龙新区、虢磻路、虢镇渭河大桥、310国道(潘太路丁字以东)及限行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
道路行车的注意事项
1、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和道路标线,并遵循道路交通法规。包括按照速度限制行驶、让行、遵守优先权等。
2、保持稳定驾驶:确保在合适的车道上行驶,并保持稳定的车速。不要频繁变换车道或超速行驶,这可能对其他司机造成困扰或危险。
3、维护安全车距:保持与前车足够的安全车距,通常建议保持至少2秒钟的时间间隔。这样能够给足够的反应时间来躲避紧急情况。
4、注意盲区:在进行变道、转弯或停车时,始终留意盲区。通过正确使用后视镜和侧视镜,并适时打开转向灯,以确保其他车辆及行人能够察觉的意图。
5、使用安全带: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应该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保护生命的重要装置,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