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
机动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每日限行时间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市区开元大道以北、武盛大道以西、太清路以南、龙源路以东的闭合区域内(不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号。即:星期一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星期二限行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星期三限行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星期四限行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星期五限行车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为休息日的工作日不限行)。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不受本通告规定限行。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五、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措施的,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18日
淮阳限号查询
法律分析: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19时00分,每天08:00-19:00
限行区域、范围
市:武胜大道以西(不含),开元大道以北(不含),龙源路以东(不含),太清路以南(不含)的所有道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淮阳近期不存在限号问题。
周口三月二十号起,对进入城区内的所有机动车进行限号,星期一限行一和六,星期二限行二和七,星期三限行三和八,星期四限行四和九,星期五限行五和零,若尾号为英文字母,则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淮阳限不限号不知道。绕城高速不限行。
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限行区域:三环路(含)与二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限行时间:工作日的7:30-20:00限行规则:星期一为“1”、6”;星期二为“2、7”;星期三为“3、8”;星期四为“4、9”;星期五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