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限行范围扩大为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为12月19日6时起,全天二十四小时执行。
禁限行区域:全市范围(十区三县)。
限行具体规定:将0-9的机动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尾号数字划分为1、3、5、7、9和2、4、6、8、0两个组合,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单日限行1、3、5、7、9,双日限行2、4、6、8、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违反规定的,由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十区三县)的,也许遵守次规定。
途径西安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并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禁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西安限行尾号
根据《西安市机动车交通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外地号是限行的。
西安限行规则为:工作日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限行尾号为单数的车辆在单数日期行驶,限行尾号为双数的车辆在双数日期行驶。在限行时间段内,节假日不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祚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限号地区行车的注意事项
1、遵守规定:在限号期间,需要按照车辆限行规定进行行车,不能违规行驶,否则会被罚款或扣除相应的驾驶分数。
2、提前规划行程:如果需要在限号期间行车,建议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不会违反限行规定。可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其他可以行驶的车辆代替需要限号行驶的车辆。
3、准备好必要的证件:在限号期间驾驶车辆,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购车发票等必备证件。有必要的话,建议在车辆上放置限行标识。
4、保持车辆通行畅顺:在限号期间行车,要注意避免拥堵情况,避免频繁换车道。同时,要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距。如有必要,可以提前调整出行时间,避开高峰期。
西安市明天限行尾号是多少
星期一限1和6,星期二限2和7,星期三限3和8,星期四限4和9,星期五限5和0。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一、限行时间:2022年2月16日(周三)至2022年11月11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西安限行尾号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西安限号
明天西安市限行的车号是
尾号是:2和7。明天是(2月11日)西安市根据《西安市综合治理非机动车污染应急预案》第七条的规定,限行尾号为:2和7启动限行措施有助于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建议广大市民尽量徒步、骑行出行,关注西安市城乡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共同营造西安文明城市。西安市现有八环内人口约180万,常住人口约656万,年均温度是12.8℃,占地面积有12081平方千米。
11月18日限号3和8。
有西安市辖区内都限号限行。长安、临潼、户县、周至、阎良、高陵都包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
三、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八、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另行通告。
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