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主城区:限行尾号 4 和 9。
晋州、新乐、鹿泉区、栾城区、元氏县、赵县、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限行尾号 4和 9。(除此之外,石家庄市其他下辖县市区目前不限号。具体还请以当地交管部门信息为准)
▲唐山市(含遵化市、玉田县)、张家口蔚县、保定市顺平县、沧州市(含泊头、任丘、黄骅、南皮、东光):双号可以通行,单号限行。
▲廊坊市、邯郸市、定州市、保定市(含阜平县、定兴县)、秦皇岛市(含青龙县):限行尾号 4 和9。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4 和 9。
唐山限号查询今天唐山限行范围和时间
2019年唐山市各个县区开启了不同时间段的限行模式,由于当地车辆持续增多,交通压力日益增大,由于尾气排放导致的环境问题持续上升,所以不得不进行限行限号的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详细的最新关于唐山的限行通知。
玉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决定在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2019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上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漆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转载自:玉田交警官微
唐山限号查询2019今天唐山限行区域范围和时间2019年
唐山限制汽车数量几乎是正常的,因为现在唐山的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都非常大。唐山作为北方重镇,生活和经济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因此,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和尾气带来的环境问题,采取了限制汽车数量的机制。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唐山最新的时事资讯。
2008年9月24日星期二
唐山限行尾号:5和0
附:2008年9月汤山玉田限行区域:唐山的限行条例于1997年更新.唐山的位置很重要,紧挨着北京,唐山是重工业基地。随着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给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此外,工业和汽车尾气的排放会造成一定的空气质量下降,所以唐山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限制规则。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至4月30日,我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大,风力小,整体扩散条件不利。根据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戚迹领导办[]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
市中心城区环线以内及各县(市)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人群与北京一致,尾号最后一位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没有限制。4月26日禁尾号4和9,4月27日和28日不禁,4月29日禁尾号5和0,4月30日禁尾号1和6。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按4月19日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成员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的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重污染天气减排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04年4月25日
限制规则于2008年4月20日在唐山开始实施。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政府、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成员单位: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20日至25日,我市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中重度污染过程。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导办68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08年4月20日8时至4月2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来源的减排措施。
1.钢铁工业。性能评定为A级、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含县区)以外的烧结机设备停运4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含县区)的烧结机设备停运50%以上;如评为B级,停止60%以上烧结机设备;如果被评为C级,停止70%以上的烧结机设备;如果被评定为D级
4.建材行业。研磨站停止生产。按照设计产能,玻璃熔窑限产15%,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mg/m3。制砖、岩棉等建材行业停产。
5.水泥工业(不包括粉磨站)。水泥企业采取措施停产。
6.制药(农药)行业。原料药生产涉及的制药企业VOCs排放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过程,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装卸有机溶剂,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如被评为B类,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其他工序轮流停产;评价为C级关断。
7.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铲、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性能被评为A级的,位于工业园区的喷涂工段停产;不产生VOCs不进入工业园区的,按照污染物总量轮流停产;如果不进入工业园区,会产生VOCsb级关闭的评估。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
8.所有企业喷涂工段停产(自动汽车生产线除外)。
9.露天开采和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10.轮流停产的企业分组为A组停产,B组生产。
(2)移动源限制措施。
1.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的环路以内,每天7:00至20:00禁止大型货车(含持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周一至周五7:00至20:00采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人群与北京一致,尾号最后一位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没有限制,即4月20日、21日,没有限制。增加公共交通的容量。
2.港口集疏运运输车辆禁止进出港区,但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重点车辆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安全,运输民生物资或者有特殊需求的产品,为外贸货物和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3)粉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绩效评价为A级的市县建成区施工工地停止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拌制石灰混凝土、挖掘、拆除改建、建设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绩效考核为B级的工地停工。免于停工的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由市生态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办4号)严格执行。
2.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将停止使用。
3.符合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控制四项基本要求和两项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以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4.停止室外喷涂、油漆、切割和喷射混凝土护坡。
5.在常规操作的基础上,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率。适用于城市主干道和易扬尘路段。
6.人工增雨(雪)气象条件具备时,气象部门应当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行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唐铮办字[]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派驻企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坚持每天由县领导带队,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检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组成暗访检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凡不落实市政府要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各县(市)、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应于每天10时前将前一日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环境保护指挥中心(280175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电视字幕和互联网向社会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主动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及时通过短信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04年4月19日
特别提示:
年4月20日(周六)
年4月21日(周日)
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
唐山限号几乎是常态,因为现在的唐山市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都非常大,作为北方重镇,唐山的生活和经济都得到大幅度提升,所以为了缓解交通出行的压力和尾气导致的环境问题,采取了限行限号的机制,下面给大家提供2019年唐山限号查询最新时事动态2019今天查询信息。
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
唐山限行尾号:5和0
附:2019年9月唐山玉田限行范围区域:年唐山限行规定更新了,唐山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紧挨着北京,而且唐山是重工业基地,随着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升,私家车日益增多,给交通带来很大的压力,加上工业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会造成一定的空气质量下降的问题,所以唐山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限行规则。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4月30日期间,我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较大,风力较小,扩散条件整体不利。按照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4月26日禁行尾号4和9,4月27日、28日不限行,4月29日禁行尾号5和0,4月30日禁行尾号1和6。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按照4月19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唐山2019年4月20日开启的限行规则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我市20日至25日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68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4月20日8时至25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装备。所有钢铁企业停50%以上的竖炉和石灰窑装备。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和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减排停产的基数。各企业于4月19日18时前将预警期间生产计划报属地政府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评价为B、C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3、铸造行业。所有铸造企业熔铸工序停产。
4、建材行业。粉磨站停产。玻璃熔窑按设计产能限产15%,提高治污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毫克/立方米。制砖、岩棉等其他建材行业停产。
5、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水泥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6、医药(农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评价为B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其它工序执行轮流停产措施;评价为C类的停产。
7、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位于工业园区内的喷涂工段停产,未进工业园区无产生VOCs工序的按污染物总量执行轮流停产措施,未进工业园区有产生VOCs工序的停产;评价为B类的停产。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8、所有企业喷涂工段停产(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
9、露天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10、执行轮流停产措施的企业,编组为A组的停产,B组的生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即:4月20日、21日不限行,4月22日禁行尾号5和0,4月23日禁行尾号1和6,4月24日禁行尾号2和7,4月25日禁行尾号3和8。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绩效评价为A类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别凿、破拆、改造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施工工地停工。免于停工的市中心区市政工程严格执行市生态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领办〔2019〕4号)。
2、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3、达到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整治4条基本要求和2条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5、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6、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本《通知》管控措施与市政府《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从严执行。
(五)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执行。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8〕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驻企监督员的监管作用,坚持做到每日由县级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确保重点企业停限产和限行措施执行到位,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组成暗访督察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凡是没有落实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280175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以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特别提示:2019年4月20日(周六)2019年4月21日(周日)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