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机动车限行时间:
1、唐山限号是每个工作日的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根据唐山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第一条限行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3、限行范围: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唐政通字〔2020〕6号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8月27日开始,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车辆。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20年8月27日至10月4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20年10月5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唐山外地车限号规定
全市实行机动车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1日18时起,全市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本地五轴(含)以上大货车(含持有通行证)通行,外地五轴(含)以上过境大货车只允许在高速公路通行。
二、自2016年11月12日起,每日7时至19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
三、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燃油(气)运输车;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专用清障车。
四、市中心区范围:
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五、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的解除由市政府另行通知。
唐山站前路货车限行吗
大家好,杨洋会给大家解释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就来看看吧!
1.唐山交通限行:1。
2.唐山限行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7:00至20:00;不允许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2.唐山限行区域: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市区(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3.唐山限行内容:非营运小(轻、微)车(含临时车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日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号码与北京相同。
3.2019年6月14日至7月7日,工作日分别禁止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4.2019年7月8日后,禁号与北京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唐山外地车限行吗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措施:
一、以下区域内部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每天7:00至19:00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裕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东道(含)—龙泽路(含)—复兴路(含)—南新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建华西道(含)—华岩路(含)—裕华道(含)合围区域,以上合围区域为绿色交通示范区。
二、以下区域内部除绿色交通示范区外所有道路,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南湖大道—唐丰南路(南湖大道以北,原唐安南路)—唐丰北路(大庆道以南,原唐安北路)—大庆道合围区域。
三、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开越路(龙华道—佳园道),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以下道路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大庆道—龙华道,佳园道—南湖大道)、南湖大道(二环路—学院路,建设路—荷花南路)、唐丰南路、唐丰北路、建设北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大庆道)。
四、以下道路每天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
五、依据《唐山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1号),以下区域全天禁止国IV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二环路合围区域,即西南环线(不含)—新建二环路(不含)—205国道(不含)合围内区域。
唐山限号最新通知限号范围+时间+查询系统
地车在唐山限号。唐山限行时间:
1、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唐山限行范围: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3、唐山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9年6月14日至7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19年7月8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法律依据 :《唐山市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知》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借鉴省内其他城市做法,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
1.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限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3.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五轴及以上货车
1.限行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每天全天24小时。
2.限行范围。全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除外)。
3.限行内容。对本地车牌的五轴及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即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 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
唐山市丰润区电子眼抓拍大货车限行吗?
唐山是一座北方工业重镇,拥有数百万人口,上世纪这里曾经发生了一场毁灭性地震,现在的唐山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城市交通系统也日趋繁忙,下面给大家分享年唐山限号最新规定。
年4月8日通知:
唐山限行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唐山对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范围+时间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年4月9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年4月9日至7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年7月9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年4月2日:唐山暂时解除限行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专家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研究决定,自年4月3日6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有关企业和工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停限产企业停工工地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43号规定完成验收备案后,可正常生产。钢铁、焦化、水泥、铸造、橡胶、塑料、耐火材料、涉挥发性有机物等行业按规定实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周一(4月2日唐山继续限行!
当天限行尾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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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冬春季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18号,唐山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也就是说为期5个月的常规限行3月31日已结束。
但是市政府3月23日发出通知,唐山自年3月25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发稿时,仍未接到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刚刚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相关措施包括“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
所以,年4月2日(周一唐山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限行继续!
限行时间:7:00—19:00
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不限行。
唐山市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年11月1日至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区域地图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如上图
四、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年11月1日至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六、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货车限行区域范围: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4号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号路段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开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庄立交桥南头—南湖大道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行。
四、以下区域范围内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①兴源道(含—友谊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合围区域;
②新华道(含—卫国路(含—国防道(含—学院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③朝阳道(含—龙泽路(含—建华道(含—翔云道(含—华岩路(含—朝阳道(含合围区域;
④煤医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华岩路(含—煤医道(含合围区域;
⑤新华道(含—车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⑥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合围区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
七、国安街(学院路—卫国路全天禁止各类载货汽车通行。
八、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含—开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庆道(含合围区域。
九、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十、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6号、《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8号、《关于调整缸窑路、国安街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19号和唐山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第1号同时废止。
年2月22日
特别说明:
1.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不含高速公路!2.限行时间为7:00—20:00!3.外地车也限行
这种情况下会抓拍。
通过查询丰润区政府信息网信息,了解到丰润区唐丰路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该路段位于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有电子眼抓拍,抓拍之后会进行罚款。
根据我国电子设备安装的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机关安装电子设备之前,必须要进行公告,将安装电子设备的地点以及抓拍的内容提前公告,给广大居民提醒,大货车限行抓拍的通知也应当提前公告,一方面可以方便大货车通行,节约大货车车主的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减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