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限号查询2022年7月如下:周一限号4和9,周二限号5和0,周三限号1和6,周四限号2和7,周五限号3和8,周六和周日不限号,限行时间: 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4月03日,工作日07:00-20:00。
限行区域:唐山市:全市范围内道路,限行规则:禁止客车通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周一限行4和9、周二限行5和0、周三限行1和6、周四限行2和7、周五限行3和8,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唐山限号规定
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每天7时至19时,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对非营运小型汽车(含小型货车)、摩托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
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牌)。
调整部分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唐山市市区及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唐山市火车站西广场在限行范围内吗
年唐山限行规定更新了,唐山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紧挨着北京,而且唐山是重工业基地,随着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升,私家车日益增多,给交通带来很大的压力,加上工业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会造成一定的空气质量下降的问题,所以唐山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限行规则,下面给大家分享年最新的关于唐山限行的规定。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4月26日-4月30日期间,我市受持续偏南风影响,湿度较大,风力较小,扩散条件整体不利。按照省大气办《关于推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的通知》(冀气领办[]72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将4月20日启动的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解除时间,由4月25日24时推迟至4月30日24时。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4月26日禁行尾号4和9,4月27日、28日不限行,4月29日禁行尾号5和0,4月30日禁行尾号1和6。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按照4月19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年4月25日
唐山年4月20日开启的限行规则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我市20日至25日风力较弱,湿度增大,整体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通知》(冀气领办〔〕68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年4月20日8时至25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装备。所有钢铁企业停50%以上的竖炉和石灰窑装备。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和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减排停产的基数。各企业于4月19日18时前将预警期间生产计划报属地政府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评价为B、C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3、铸造行业。所有铸造企业熔铸工序停产。
4、建材行业。粉磨站停产。玻璃熔窑按设计产能限产15%,提高治污设施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20、100、300毫克/立方米。制砖、岩棉等其他建材行业停产。
5、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水泥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6、医药(农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评价为B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增加厂区洒水频次,其它工序执行轮流停产措施;评价为C类的停产。
7、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位于工业园区内的喷涂工段停产,未进工业园区无产生VOCs工序的按污染物总量执行轮流停产措施,未进工业园区有产生VOCs工序的停产;评价为B类的停产。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8、所有企业喷涂工段停产(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
9、露天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10、执行轮流停产措施的企业,编组为A组的停产,B组的生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即:4月20日、21日不限行,4月22日禁行尾号5和0,4月23日禁行尾号1和6,4月24日禁行尾号2和7,4月25日禁行尾号3和8。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绩效评价为A类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别凿、破拆、改造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施工工地停工。免于停工的市中心区市政工程严格执行市生态办《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免于停工的通知》(唐生态环保领办〔〕4号。
2、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3、达到住建部门提出的扬尘整治4条基本要求和2条强化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正常生产,其他停止生产。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5、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6、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本《通知》管控措施与市政府《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从严执行。
(五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执行。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1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充分发挥驻企监督员的监管作用,坚持做到每日由县级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确保重点企业停限产和限行措施执行到位,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组成暗访督察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凡是没有落实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问责一起,并作为生态唐山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2801754。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以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政府
年4月19日
特别提示:年4月20日(周六年4月21日(周日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不限行!
是的,在限行范围内,请看公告便知: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执行委员会
关于世园会运营期间实施限制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二号)
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定于4月29日至10月16日正式运营。为确保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4月29日至10月16日,每天8:00-18:00,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实施车牌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唐山市中心区范围内“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含女织寨立交桥以西路段,不含女织寨立交桥及立交桥以东路段)—唐安路(不含)”合围的内部区域。
二、单双号限行日期及规定
4月29日,5月2日,6月1日、9日、10日,9月15日、16日,10月3日至7日,以及每个周六、周日,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号双日通行,禁行单号车辆)。
三、两号轮换禁行日期及规定
除上述单双号限行日期外,其它日期实施两个尾号轮换禁行措施:周一禁行尾号1和6,周二禁行尾号2和7,周三禁行尾号3和8,周四禁行尾号4和9,周五禁行尾号5和0。
四、相关规定
(一)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以下车辆为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的,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
3.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
4.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5.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