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峰期外地车限行规定如下:
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北京什么时候开始单双号限行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二条明确规定:
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 9时至17时,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
即除高峰期限行外,还要执行同北京市客车相同的限行方案。今天(9月20日)是周二,尾号2和7限行。 详见 id="id2">北京市二环主路小货车限行时间
北京开始单双号限行是从2008年7月20开始的。
北京市政府为了缓解交通拥堵,采取了尾号限行措施。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奥运会北京实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期间,每日将有总量45%的机动车被消减不能上路。届时,交通部门会采取延长地铁和公交车辆的运营时间,并增加两千辆公交车运行。
具体来说,根据车牌号码的最后一位数字,分别限制了周一至周五的行驶时间和区域。尾号1和6的车辆只能在周一出行的限制,尾号2和7的车辆只能在周二出行的限制,尾号3和8的车辆只能在周三出行的限制,尾号4和9的车辆只能在周四出行的限制,尾号5和0的车辆只能在周五出行的限制。
北京限号已经成为北京市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缓解交通拥堵和改善空气质量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号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北京市二环主路本地小货车限行时间是每天6时至23时,外地小货车限行时间是每天6时至24时。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一、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二、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
(二)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三)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0时至6时,以下两种车辆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1、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2、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四)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六十一条 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发布公告。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定期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安全检测合格标志。
进入本市行驶的外埠车辆,应当按照本市规定,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办理机动车进京手续。
具体检测管理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查和检测,并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下,对行驶中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进行抽测。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