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三条新规定:
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票据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因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况,确需在限行时段、路段、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洽谈协商解决。
2015年9月1日起,大连市交警部门将对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行措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较之前实施的限行通告,此次限行车辆增多,限行范围增大。违反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并责令违法行为人驶离限行区域或现场滞留车辆到限行时段结束。
● ?限行时间 不同时间限行车辆有区别
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8时30分至16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45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总质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 ?特殊情况1 持当日车船票据外省市号牌载货汽车和挂车不受限
悬挂外省市和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区域号段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悬挂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段的摩托车和所有非机动车,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内通行。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票据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 ?特殊情况2 确需上路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洽谈协商
因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限行时段、路段、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洽谈协商解决。
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大连哪个路单双号限行
达沃斯期间主城区(中、西、沙、甘、高)将实行单双号限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交警部门表示,违反限行规定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限行时间:8日至12日每天6时30分至24时
9月8日至9月12日,每天6时30分至24时,在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所辖区域(简称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机动车号牌字符排列顺序为自左向右,以最右侧的阿拉伯数字为准(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车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在单日通行;尾号为2、4、6、8、0的在双日通行。主城区限行5天内,单号车9日、11日可以行驶2天;双号车8日、10日、12日可以行驶3天
大连九月一号以后货车禁行的通知,新规定
大连单双号限行
9月8日开始到9月12日结束,一共限行5天,对于单号车来说限行3天,对于双号车来说限行2天。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这5个限行区域内,如有运输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等确实有特殊需求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即车主)要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特殊需求的原因,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6日、7日2天,到属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
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将责令其原路返回,或按照“在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
大连单双号限行期间主城区市政道路实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5吨(包括5吨)以上载货汽车以及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机动车等部分车型限行;主城区所有道路实行黄标车限行;主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前所核发的各类机动车临时通行证一律暂停使用。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机动车临时入连的,在到达大连的当日不受限,但在连期间须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临时入连的车辆包括:上下滚装船的车辆,以当日船票为凭证;通过高速公路入市的,以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时间为凭证。不能提供当日船票或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的,视为长期在大连行驶使用,也要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新车前往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按临时行驶车号牌尾号数字准许通行日通行,办理注册登记后,以注册登记手续为凭证,当日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大连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情况应该都了解了,对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身边的朋友不清楚的话就互相普及下吧,及时做好应对的方法。
从9月1日起大连市货车有啥新规定,具体哪些道路不允许通行
具体是这样通知的:
货车挂车摩托车9月起扩大限行范围
违反限行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给予罚款200元、不扣分的处罚
2015年9月1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对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行措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较之前实施的限行通告,此次限行车辆增多,限行范围增大。违反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并责令违法行为人驶离限行区域或现场滞留车辆到限行时段结束。
限行时间不同时间限行车辆有区别
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8时30分至16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45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总质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特殊情况1持当日车船票据外省市号牌载货汽车和挂车不受限
悬挂外省市和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区域号段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悬挂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段的摩托车和所有非机动车,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内通行。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票据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特殊情况2确需上路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洽谈协商
因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限行时段、路段、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洽谈协商解决。
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是这样通知的:
货车挂车摩托车9月起扩大限行范围
违反限行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给予罚款200元、不扣分的处罚
2015年9月1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对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行措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较之前实施的限行通告,此次限行车辆增多,限行范围增大。违反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并责令违法行为人驶离限行区域或现场滞留车辆到限行时段结束。
限行时间不同时间限行车辆有区别
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8时30分至16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45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总质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特殊情况1持当日车船票据外省市号牌载货汽车和挂车不受限
悬挂外省市和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区域号段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悬挂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段的摩托车和所有非机动车,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内通行。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票据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特殊情况2确需上路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洽谈协商
因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限行时段、路段、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洽谈协商解决。
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