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货车限行时间为早7点至晚8点,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3、小型货车限行尾号按照单双号分别限行的方式进行,单数尾号车辆限行日期为单数日,双数尾号车辆限行日期为双数日。
2023成都车辆限行最新规定
导语:汽车限行不仅仅针对的是小汽车,还包括货车,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货车超载的安全事故频发,也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载货汽车限行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尾气排放,保护空气质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驾驶安全,不超载上路。那么,2022年重庆主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有什么调整?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22年重庆主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有什么调整
为加强我市交通大气污染防治,缓解主城区部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对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限行管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载货汽车包括:
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
一、优化禁止载货汽车行驶的路段和时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所有注册登记地址不在重庆市内的载货汽车、注册登记地址在重庆市的三轴(含)以上载货汽车以及其他未持有有效通行凭证的载货汽车驶入以下路段:
沙坪坝区西双大道、西永大道、曾家大道、大学城东路、大学城西路、大学城南路、大学城北路、大学城中路、纵五路、大学城南一路、大学城南二路;两江新区金州大道(金开大道路口至金通大道路口)、星光大道(星光隧道至恒福路口)、肖家沟南路、肖家沟北路、肖家沟西支路、恒福路;九龙坡区经纬大道-兰美路-石新路-二郎立交-凤西路-创业大道-华岩寺路-华玉北路-华玉路(不含)-龙门阵大道(不含)-华龙大道-华建路-迎宾大道-华园路-诗情路-兴龙路-龙泉路-兴堰路-杨渡路-锦龙路-李家沱大桥北立交-杨九路-龙吟路-九龙大道-九滨路及其以内道路,华福大道北段(华凤大道路口-华龙大道)。巴南区箭河路(鱼胡路口至鱼洞长江大桥南桥头、云锦二路至城南画卷路口)、东城大道(腊梅立交至福鹿大道路口)。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驶入以下路段:渝北区双湖路(黄角坪公园路口至圣湖天域路口)、百果路,渝航大道;禁止核定载质量在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驶入渝北区兴盛大道。
(三)工作日7:00至9:30和16:30至19:30(其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7:00至9:30和15:00至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00至10:00和16:30至1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10:00至12:00和16:00至19:30
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驶入以下路段:渝北区兴盛大道、同茂大道、宝桐路、金玉路、桂馥大道、桂馥东路、宝圣大道。
(四)持主城区有效通行证的载货汽车,工作日7:00至9:30和16:30至19:30(其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7:00至9:30和15:00至1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00至10:00和16:30至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10:00至12:00和16:00至19:30
禁止驶入以下路段:西环立交经南环立交至茶园立交双向。
二、对使用新能源专用号牌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45吨的渝籍牌照载货汽车发放主城区货车通行证。对纳入城市配送体系或者更新替换传统能源的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新能源货车,发放绿色通行证。
三、对2018年北碚区已实施货车限行的路段,统一纳入主城区货车通行证管理。
四、对持2017年主城区**、红色货车通行证且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或单位的车辆,可以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号、重庆交管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台,申请换发2018年**、红色电子通行证。申请电子通行证的车辆按电子通行证相关通行规定通行,需打印纸质通行证的,可以自行打印。
本通告所指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统一规定的放假节日。
广州大货车限行时间规定
2023新的一年已经到来了,那么在新的一年里面成都的车辆限行有没有什么变化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了成都汽车、货车、摩托车的限行规定,对规定还不太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限行规定“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
星期一为“1”和“6”;
星期二为“2”和“7”;
星期三为“3”和“8”;
星期四为“4”和“9”;
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不受“尾号限行”的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货车限行规定一、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
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限行区域:禁止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
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限行区域:禁止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
限行时间:每日7:00至19:30
限行区域: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四、外地籍货车
限行时间:每日7:00至21:00
限行区域: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五、川A、川G货车
限行区域: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
限行区域: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六、川A、川G货车
限行区域:每日7:00至21:00
限行区域: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七、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八、凭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车辆
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燃油、燃气货车,办理相应类型的货车电子通行码后,允许按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以上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摩托车限行规定一、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限行范围:禁止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二、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
限行时间:全天
限行范围: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三、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成都限行处罚规定根据《道路法》,违规驶入限行路段,将面临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而侵走专用道则将面临罚款100元。
一、成都限行处罚多久能查到?
答:一般3-10个工作日可以查到。
二、成都限行处罚会叠加吗?
答:是的,成都限行处罚会累积叠加,同一时段不同路段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限行路段,属于多次违法,不同时段同一路段违禁行驶,同样属于多次违法。
重庆货车限行时间
限行时间的规定是周一到周五的早上七点到晚上的十点,但是节假日不会对外地的货车实行限行。星期六、星期日或者是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为工作日的,均不实施尾号限行措施。
每日6时至23时,允许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通行所有的限行区域,即限行的车辆不包含上述特殊车辆,其他车辆禁止通行;每日23时至次日6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政策说明: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在我市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
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东面:大观路(华观路至奥体路段,不含)、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港湾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_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_桥至丫髻沙大桥)、增_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机场路(黄石路至鹤龙一路,不含)、鹤龙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永泰收费站至沙太收费站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费站到沙河立交桥)、北环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桥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行云街路段)、行云街、华观路(大观路以西段)以南。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流花地区: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四)每天6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洛溪大桥。
(六)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二、0.6吨以上(含0.6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外市籍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三、1.5吨以上(含1.5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内环路及其放射线、洛溪大桥、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
(三)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四)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四、5吨以上(含5吨)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本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的区域:
市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西环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桥段),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长洲岛、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五、本通告中出现的市中心区区域范围均指第一条第(二)项所定义的范围。
六、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其中有吨位数的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吨位数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吨位数的牵引车。如5吨以上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八、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九、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6号)、《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7号)、《关于黄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1号)、《关于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2号)、《关于黄埔区大沙地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3号)同时废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重庆市区小货车上午9点半后到下午4点30分前可以通行周末限行时间为10:00—12:00和16:00—19:30。 工作日限行时间为7:00—9:30和16:30—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限行时间为10:00—12:00和16:00—19:30。 并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常见的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对于限行车辆的车主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调整车辆运行时间,即7:00至22:00不进入限行路段行驶;
二、将受影响车辆调整至限行路段以外区域使用;
三、尽快淘汰更新限行的高排放车辆;
四、使用纯电动车将全路段全天候不限行。
限行一共分为四种第一种是交通临时限行。主要是指某些专用车辆需要到达某些目的地,交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管制,让特有车辆先行。而百姓车辆需要避让。第二种是机动车尾号限行。这个方案在奥运会的时候使用过。主要目的是缓解北京早晚上下班高峰所产生的拥堵现象。第三种是外地车辆现行规定。主要目的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包括有进京证车辆)外地号牌车辆进入五环内行驶。也是缓解北京的拥堵。第四种是商业圈体育馆如果有体育比赛,促销活动时交管部门会对该地区周边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让经过此地的车辆进行绕行,以免造成更大的拥堵。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