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到北京也要经过西安,就按西安为起点吧,终点按北京双源桥/京开高速(路口),这个地点是北京6环,再想去哪,楼主得看看是不是限号,顺便把北京的限号也提供一下
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3年1月6日--2013年4月10日
5和0 1和6 2和7 3和8 4和9 不限行
书归正传,西安-北京自驾:
所经地区:
西安→渭南→三门峡→济源→新乡→鹤壁→安阳→衡水→北京
行驶线路:
西安上连霍高速(G30)→二广高速(G50)→长济高速(S28)→京港澳高速(G4)→南林高速(S22)→北京
一、高速费
二、油费
西安93号汽油现价7.37元/升 中等排量私家车油耗7.5升
11.5×7.37×7.5≈636元
陕西彬州市车辆是否限行
限号。根据咸阳本地宝显示得知,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机动车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彬县限号区域及时间
陕西彬州市车辆限行。
2023年12月27日0时起彬州市城区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通知。东至高速引线公刘雕像转盘、西至火石咀彩虹门及滨河路西口、南至312国道(不含国道)、北至河堤路。
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
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特殊车辆除外)。禁止建筑垃圾、混凝土罐车、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以下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1、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定义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应急车辆。
6、“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西安车辆限行后从户县走高速到咸阳机场限行不
区域是郴州市嘉禾县的城区范围,时间是2022年11月23日08时00分起,全天。根据查询彬县限号情况得知,彬县限号区域是郴州市嘉禾县的城区范围,时间是2022年11月23日08时00分起,全天。彬县指彬州市,陕西省辖县级市,由咸阳市代管,位于陕西省渭北高原西部、咸阳市西北部。
11月18日限号3和8。
有西安市辖区内都限号限行。长安、临潼、户县、周至、阎良、高陵都包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2016年11月14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机动车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执行。
二、禁限行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
三、禁限行具体规定:2016年11月15日6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七、以下类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
2.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八、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另行通告。
六、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交通运输部门、地铁管理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