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又是个星期一!很多地方又开启了新一轮的限号!具体限行措施请往下戳↓↓↓
区域一
石家庄
石家庄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将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升级为橙色(Ⅱ级)预警。
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时—24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预警期间公休日、节日不限号。此次限号按规定从2016年1月4日(周一)6时开始。
明天是1月4日,周一,非营运客车限行尾号1和6。
所有货车6-24点,禁止进入省会三环以内(含三环)道路行驶。
保定
保定从2016年1月1日0:00起,已经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市区范围以内取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不限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衡水
衡水交警微发布今天下午发布消息,衡水从1月4日开始,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1月4日,双号车辆可以通行,限制尾号为1、3、5、7、9的车辆上路。
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
邢台
邢台取每天限两个号的措施。
邢台市区内,周一至周五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另外,从2016年1月1日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
邯郸
邯郸市决定于2016年1月4日0:00—1月6日6:00,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长Ⅱ级应急响应。
4日至5日每日7:00至20:00,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4日限行号牌尾号1和6、5日限行号牌尾号2和7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016年1月1日起,定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非营运客车每天限两个尾号:
4日(周一)限行1、6
5日(周二)限行2、7
6日(周三)限行3、8
7日(周四)限行4、9
8日(周五)限行5、0
周一到周五执行限行措施(限内不限外),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除此之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
辛集
截止发稿时,还没有接到辛集如何限行的通知。
区域二
唐山
从12月29日18时起,唐山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廊坊
2016年1月2日,廊坊市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升至橙色,并启动二级响应。
交警温馨提示:交警部门依然将在大外环的主要出入口设卡,严格限制大货车通行,并在主城区对大型货车、黄标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高尾气排放车辆施行限行管理措施。
截止发稿,还没有接到廊坊市工作日限行的具体规定。
沧州
沧州市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4和9。
2021年7月5日起唐山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0和5,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7:00—20:00。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