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是一座充满了悠久历史文化气息的古老城市,很多游客去洛阳参观这做拥有六千多年历史的古都,感叹昔日繁华的景象和壮举,作为华夏子民心生骄傲,下面给大家分享详细的攻略。
通告显示,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2日起在城市区实施以下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中州东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桥梁(王城大道快速路主线除外)。
(二)限行时间: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9:00(牡丹文化节期间限行规定,另行通告)。
(三)限行车辆: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不含悬挂新能源号牌)。
(四)限行措施:
1、每周一至周五,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尾号限行。周一限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周二限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周三限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周四限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周五限车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为休息日的工作日不限行。
2、针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按临时发布应对措施执行。
(五)其他规定:
1、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①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押运、保险勘验、事故快速理赔、道路清障、保洁降尘的公有专用车辆。
②本市登记注册(备案)有统一外观标识的公交车、客运出租汽车、网约车、校车(不含租赁车辆);两轮摩托车和12座(含)以上客车。
③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以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等有明显标识的公有专用车辆。
2、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在两个工作日前通过“洛阳警民通”微信公众号或到“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窗口进行审核备案(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65987060,报备时间: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婚丧嫁娶当天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遮挡号牌);乘坐危急病人等不可预见性抢救伤员用车,当天拨打“122”报备说明情况,对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二、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禁行规定(一)禁行范围:
1、主城区:西环路(含)以东、二广高速(不含)以西、新310国道(不含)以南、208国道(原洛栾快速路)与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2、伊滨区:伊滨路(不含)以东、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区域。
(二)禁行时间:2020年1月2日0时起开始。
(三)禁行措施:
1、禁行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总质量49吨(不含)以上货车驶入;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驶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符合规定车辆驶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2、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或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行区内道路行驶。
3、所有过境货车和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一律经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宁洛高速或新310国道、S317省道(原207国道)道路通行;绕行道路因工程建设封闭断行的,货车应按照指示标志,沿临时保通路线或指定线路行驶。
4、确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达到排放标准货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5、办理有入市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及大宗运送鲜活水产、蔬菜等民生车辆和悬挂新能源号牌货车除外)。
6、为避免噪音污染,禁行范围内禁止所有机动车鸣笛。
(四)通行证办理
实行通行证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和规定:
1、车辆申请人通过网络关注“洛阳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登录服务大厅-货车通行证办理-选择通行证办理-申请办理,并按办证须知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纸质通行证件,放置车辆前档玻璃右下方后,方可上路行驶。
2、跨行政区域运输民生的煤、电、油、气以及鲜活物资等黄牌货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由“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同一个行政区内通行的由目的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办理。
3、渣土运输车辆由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统一审核办理;其他散流体运输车辆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窗口办理通行证。
4、轻、微型燃油载货汽车(蓝牌,除散流体运输车外)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货车、燃气载货汽车按照车辆行驶证注册地址,由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网上审核办理。
三、法律责任违反此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处理;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2018年8月发布的《洛阳市公安局关于城市区货车禁(限)行和机动车禁鸣的通告》同时废止。本通告有效期为2年。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
2018秦皇岛限号限行通知(时间+区域范围)
(一)24小时24小时严禁城市垃圾车辆运输及其运送煤碳、沙石(砖)、混凝土等易造成工地扬尘的车辆运输在乐山市中心城区长青路、肖坝路、通棉路、佛光普照路维洪寺高架桥段、明月路龙桥立交桥段、九峰路、桃源路、滨江路北段之内地区路面上行车。
(二)每星期工作中日6:00至24:00,严禁国二环保标准及下列燃油车、国三环保标准下列柴油汽车(特种车辆以外),在乐山市中心城区长青路、肖坝路、通棉路、佛光普照路维洪寺高架桥段、明月路龙桥立交桥段、九峰路、桃源路、滨江路北段之内地区路面上行车。
(三)24小时24小时严禁入境重中小型载货汽车、农用三轮车(形变大拖拉机)进到乐沙绿色生态大路、长青路与肖坝路信号指示灯街口、通棉路与成乐高速乐山市北出入口交叉口、入港大路大渡河立交桥南侧(高新园区侧)、大渡河立交桥信号指示灯街口、桃源路、滨江路北段、佛光普照路维洪寺高架桥段、明月路龙桥立交桥段、九峰路之内地区路面上行车。禁止驶入S305线学府路至S305线维洪寺高架桥下道路。
(四)公安部门将协同道路运输、城管、环境保护等单位,在通棉路与成乐高速绵竹站交叉路口、国道306线乐峨路徐浩立交桥西端(挨近苏稽)、大渡河立交桥南侧(高新园区侧)、国道305线济南槐荫区茅经典片段与乐自髙速茅桥站交叉路口、乐井路马新路口、国道104线乐五路与乐宜高速五通桥站电极连接线交叉路口、夹江瓷都城市广场执勤点、国道306线乐峨路与乐雅髙速符溪站电极连接线交叉路口、苏沙路与乐雅髙速苏稽站电极连接线处交叉路口,设定临时通管制通告或是远侧分离点,正确引导通向乐山市中心城区方位,且不超限额超重、无改组装的重中小型轻型载货汽车进到高速路开展绕道,立即劝返农用三轮车(变形大拖拉机)。
法律依据
《2021乐山市汽车限行规定、限行区域、限行时间通知》规定 (一)本通告有效期限为2年。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相关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标准。(二)在采用临时性道路交通对策期内,除实行本通告要求外,当地别的道路交通对策依然合理。(三)请众多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要求,听从公安干警的指引管理方法。对违背本通告的行车的机动车辆,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将依法办理。对构罪的,公安部门将追究其刑事处罚。
西安限号怎么限的
秦皇岛是一座经济繁荣的大城市,拥有非常发达的重工业基础,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重点区域,随着城市交通日益繁忙,秦皇岛当局也尝试着限行限号的政策,下面给大家分享2018秦皇岛限号最新的通知。
2018年限行通告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建成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秦皇岛市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强化措施》(秦气防领办[2017]95号),决定继续在秦皇岛市建成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
相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
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
2018年1月1日至7日继续执行原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限行区域
海港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山东堡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区:禁止在滨海大道与新河路交叉口(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海宁路与新河路交叉口至与剑南路交叉口路段(不含)以南、剑南路(不含)以南——剑秋路(不含)以东、西海滩路与剑秋路交叉口(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102国道(不含)以南、石河东路(不含)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开发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西、文昌路(不含)以北、祁连山路(不含)以东、黑龙江道(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核发正式号牌的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代步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携单位公函及相关证件,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原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以免在限行期间被电子警察抓拍。
惩罚措施: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2018秦皇岛限行规定: id="id3">焦作2020年十一月份还机动车还限号吗?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一、限行时间:
2023年1月30日(周一)至2023年11月10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按照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实行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扩展资料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校车、两轮摩托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含城管、交通、公路、园林等部门的雾炮、洒水、机扫、除雪、护栏清洗等抑尘车辆)、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餐厨余垃圾运输等)、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紧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