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x0d\一、成都尾号限行车辆\x0d\\x0d\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x0d\\x0d\二、成都尾号限行时间及尾号限行区域\x0d\\x0d\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x0d\\x0d\三、“成都尾号限行”规则\x0d\\x0d\(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x0d\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x0d\\x0d\(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x0d\\x0d\四、成都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x0d\\x0d\(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x0d\\x0d\(二)公共汽车、\x0d\\x0d\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x0d\\x0d\(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x0d\\x0d\(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x0d\\x0d\(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x0d\\x0d\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x0d\\x0d\六、本通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x0d\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x0d\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x0d\成都星期一限号规定\x0d\\x0d\尾号:1和6\x0d\\x0d\限行时间:7:30—20:00晚上八点解禁\x0d\\x0d\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x0d\\x0d\成都星期二限号规定\x0d\\x0d\尾号:2和7\x0d\\x0d\限行时间:7:30—20:00晚上八点解禁\x0d\\x0d\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x0d\\x0d\成都星期三限号规定\x0d\\x0d\尾号:3和8\x0d\\x0d\限行时间:7:30—20:00晚上八点解禁\x0d\\x0d\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x0d\\x0d\成都星期四限号规定\x0d\\x0d\尾号:4和9\x0d\\x0d\限行时间:7:30—20:00晚上八点解禁\x0d\\x0d\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x0d\\x0d\成都星期五限号规定\x0d\\x0d\尾号:5和0\x0d\\x0d\限行时间:7:30—20:00晚上八点解禁\x0d\\x0d\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成都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具体规定
没有单双号限行。
从2012年10月8日至2015年6月30日,工作日成都市区二环(含)到三环(含)全部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限行时间为早7:30-晚20:00,具体限行尾号为:周一限1、6,周二限2、7,周三限3、8,周四限4、9,周五限5、0。
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