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是一座北方工业重镇,拥有数百万人口,上世纪这里曾经发生了一场毁灭性地震,现在的唐山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城市交通系统也日趋繁忙,下面给大家分享2018年唐山限号最新规定。
2018年4月8日通知:
唐山限行2018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2018唐山对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范围+时间 |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18年4月9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2018年4月9日至7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2018年7月9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2018年4月2日:唐山暂时解除限行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专家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3日6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有关企业和工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停限产企业停工工地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2018〕43号)规定完成验收备案后,可正常生产。钢铁、焦化、水泥、铸造、橡胶、塑料、耐火材料、涉挥发性有机物等行业按规定实行非采暖季错峰生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周一(4月2日)唐山继续限行!
当天限行尾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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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冬春季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8号
),唐山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也就是说为期5个月的常规限行3月31日已结束。
但是市政府3月23日发出通知,唐山自2018年3月25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发稿时,仍未接到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刚刚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相关措施包括“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
所以,2018年4月2日(周一)唐山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限行继续!
限行时间:7:00—19:00
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不限行。
唐山市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区域地图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如上图
四、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六、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货车限行区域范围: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4号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号路段一、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开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庄立交桥南头—南湖大道)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行。
四、以下区域范围内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①兴源道(含)—友谊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合围区域;
②新华道(含)—卫国路(含)—国防道(含)—学院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③朝阳道(含)—龙泽路(含)—建华道(含)—翔云道(含)—华岩路(含)—朝阳道(含)合围区域;
④煤医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华岩路(含)—煤医道(含)合围区域;
⑤新华道(含)—车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⑥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合围区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
七、国安街(学院路—卫国路)全天禁止各类载货汽车通行。
八、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含)—开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庆道(含)合围区域。
九、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十、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6〕6号)、《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8号)、《关于调整缸窑路、国安街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9号)和唐山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第1号)同时废止。
2018年2月22日
特别说明:
1.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不含高速公路)!2.限行时间为7:00—20:00!3.外地车也限行2018石家庄最新限行尾号+时间+路段+处罚标准
保定位于京津翼经济圈内,是一个经济非常活跃的城市,也是历史上著名的工业城市,这里的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都是刻不容缓的,所以城市机动车限号也成了惯例,下面给大家分享2018年保定限号政策最新通知。
保定是一座极具历史意义的北方城市,这里的城市规划非常合理,但是随着私家车的大规模增加,交通压力日益显著,尾气排放对于空气质量也是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号限行的措施。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我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限号时间+规定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范围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1、公交车、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运营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小伙伴们,因为空气污染的原因,现在石家庄开始大规模的限行,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关于石家庄限行的相关信息,这里和大家详细的说了一部分的限行区域和县城具体政策。
石家庄限行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9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自12月10日起,全市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届时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1、限行范围是哪里?
石家庄的限行范围是石家庄三环及三环以内道路!
2、蓝牌货车如何限行呢?
蓝牌货车在之前已有的通行规定基础上,周一(15日)开始,也要遵守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3、黄牌货车如何限行呢?
黄牌货车依旧是24小时不能在石家庄市三环、古城路以及以内道路行驶。
4、公交免费吗?地铁免费吗?
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石家庄市公交车免费,地铁不免费!
5、哪些车不限行?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6、双号双行单号单行,那么,星期一限2、7星期二限3、8还执行不执行?
不执行啦。单双号限行可以视作一次限号的升级,12月10日起,之前的每日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限行自动暂停,改为单双号限行,直到Ⅰ级预警解除为止。
7、教练车、个人救援机构的清障车限号吗?
限行期间,以下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动电汽车)。
8、家里两辆同号车,是否可更换牌照?需要带什么东西?需要费用吗?
可以更换。两辆车都在自己名下,带身份证原件;夫妻名下各一台车,带上户口本(如果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则带结婚证)。工本费150元左右。
石家庄限行处罚规定对于限行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如车辆违规限行将如何处罚呢?
对此,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给出了权威解答:限行期间闯行将罚100元。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并进行电子抓拍,暂不扣分。
具体限行规定及措施:
如果规定内限制通行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时间在限制区域内通行的话,将按照违反限行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省会也将通过电子警察和民警路面执勤结合的方式,在限行时间内,对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的尾号车辆进行查处。
除此之外,外埠机动车除了遵循上述规定外,每周一至周五,早(7时30分~8时30分)、晚(17时30分~19时)高峰期间,进入石家庄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需要办理通行证,未办理通行证件的,也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罚款100元不扣分进行处罚。
另外,如果持有通行证件不按通行证规定通行也将受到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不扣分。如果没有取得通行证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不扣分。
辛集市辛集目前不限行!根据《辛集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市政府通知要求,辛集市区自2018年4月3日0时起解除自2017年10月16日起执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12月1日起实行的禁行措施一直在执行。
新乐市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同步。
2.限行措施
非营运客车实行尾号单双号限行,即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3.限行区域
南环路、东名街、无繁路(北环)、东环路以内道路。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电动和油电混新能源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4.限行处罚
罚款100元,不扣分。
除了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外,自2018年6月20日起在新乐城区路段,全面限制黄牌大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用车通行(运输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的小型车辆不限行)
新乐市关于城区道路限制黄牌大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用车等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积极打造规范、有序、整齐市容秩序,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在我市城区路段全面限制黄牌大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用车通行(运输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的小型车辆不限行),特通告如下:
1.限行车辆
中型以上黄牌货运机动车、渣土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沙石、搅拌车等建筑运输车辆)及农用车(拖拉机、收割机等)。
2.禁行时间
自2018年6月20日起,主城区道路全面实行限时通行,上述限行车辆只有在夜间21时至凌晨6时可在城区通行。
3.禁行区域及要求
1、限制通行路段:
伏羲大街以西(不含)—无繁路以南(不含)—东名街以东—南环路地道桥以西。
(具体范围以公安交警的交通禁行标志为准)
2、对于确需在城区通行的重点工程或特殊用途大型货车,一律要经市综合执法、交警大队等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市综合执法、交警大队核发车辆通行证,方可通行。且通行必须绕开7:30—9:00、11:30—13:00、14:00—15:00、17:30—19:00四个高峰时段,所有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按照规定路线通行。
3、所有进市的渣土车一律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全部配备伸缩拉帘式苫盖设施及GPS定位装置;搅拌车等建筑车辆要严格进行密闭防护,坚决杜绝各类遗、撒、抛、漏等现象。
本通告自2018年6月20日起实施。通过电子抓拍及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进行巡查监管,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鹿泉区为有效改善我区交通环境,推动主城区面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交警大队实地勘察调研,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主城区范围及部分路段对核定载重量在0.5吨(不含)以上货车实施禁行措施。
1.限行时间
2018年6月25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翠柏大街以西(不含)、307国道以北(不含)、观景大街以东(含)、北外环以南(不含)区域内道路。
3.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尾号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
与石家庄市区同步,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藁城区1.限行时段:早7时至晚20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2.限行区域:藁城区主城区:黄石高速以南、尚东街以西、世纪大道(兴华路)以北、廉西大街(藁梅路)以东(不含廉西大街、307国道)
3.限行规则: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高邑县1.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限行区域:
南至千秋路(不含千秋路)北至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至亿博大街(不含亿博大街)
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如遇重污染天气,按照县级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执行。
3.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灵寿县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东至建设大街(含),西至京赞线(不含),南至高速连接线(不含),北至京赞线(不含)
3.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为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元氏县1.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每日7:00至20:00,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机动车号牌尾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为:南至南环路(不含南环路)、北至井元路城区段(含井元路城区段)、东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西至恒山大街(不含恒山大街)。
3.限行不包括以下车辆
1、公交车、出租车、残疾人专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2、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清障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3、悬挂合法牌照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
赞皇县1.限行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单双日限行结束,小型汽车每日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2.限行措施如下:
一、大中型货车、黄标车、渣土车、工程车全天候禁止通行赞皇县城区所有路段(包括外环路,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包含在内),期间我大队将设固定岗点,对通行赞皇县城的大中型货运车实施临时通管制,以下为车辆分流路线:
路线1:393省道——巡检司——野草湾——院头——临城方向
路线2:红旗大街西高口——临城方向
路线3:红旗大街——393省道——高邑——邢台方向
路线4:红旗大街——元氏方向
外环路具体路段是:1嶂石岩路;2石臼山街;3滨河路;4京赞公路(嶂石岩路交口至滨河路交口)。
二、小型汽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赞皇县城区(不含石臼山街(东环路)、嶂石岩路(南环路);滨河路自京赞路口至龙门桥限行,龙门桥至赞元线不限行)以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以字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井陉县1.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限行区域
井陉县限行区域为县城主城区,具体如下:
建设北路---307国道路口;
河边路---307国道路口;
陉山大道微矿路口(陉山大道限高杆)---县城
良都高速口---县城。
3.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晋州市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东环路、307国道、北绕城以内道路(限行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3.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尾号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电动和油电混新能源车。
5.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正定1.限行范围:“城东街以西(不含城东街),107国道以东(不含107国道),河北大道以北(不含河北大道),教场庄村以南的区域”。
2.限行时段:早7时至晚8时
届时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3.县建成区内,所有黄标车禁止上路。军车、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金融运钞车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4.处罚标准
目前,正定交警大队已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全部录入系统。同时,已经开始陆续在出入城区口设置禁止国Ⅰ、国Ⅱ车辆通行的标志牌。
自即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记3分。
自2018年5月25日起,正定城区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
栾城区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西外环以东(不含308国道西外环北口至衡井公路),东外环以西(不含东外环),衡井公路以南(不含衡井公路),南外环以北(不含南外环)
3.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4.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限行期间,城区内所有限行抓拍设备全面启用。
平山县2018年12月9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12月10日起,县城区早7:00至晚8:00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0”按照双号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警务、消防、急救和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保障车辆,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来源于石家庄本地宝